巴枯宁

革命教理问答

作者:巴枯宁

巴枯宁

(1866)

出自:../../reference/archive/bakunin/works/1866/catechism.htm

II.要用对人性的尊重与爱来取代对上帝的信仰,我们提倡人类理性是真理的唯一标准;人类良心是正义的基础;个人和集体的自由是社会秩序的唯一来源。

III.自由是每一个成年男人和女人追随自己良心和理性而不受惩罚的的绝对权力,首先要为自己负责,然后再自愿地被社会所接纳。

IV.一个人的自由并不会被其他人的自由所限制。人类是真正自由的,只有他的自由得到了充分认证,而且还得到了来自于同胞的认可与反映,他的自由就会得到确认和扩大。人类只有在同等自由的人之中才是真正自由的;即使只有一个人被奴役也是违背了人性,否定了人人享有自由。

V.因此每个人的自由只有在人人平等的条件下才能实现。自由是通过平等而实现的,在理论上和事实上,就是正义。

VI.如果人类道德上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自由。尊重你同胞的自由是责任;关爱,帮助以及服务同胞是美德。

VII.对任何权威都要有绝对的反对,包括为了国家而牺牲自由的权威。原始社会没有自由的概念,而随着社会发展,在人类理性与自由完全觉醒之前,人类会经过一个由人类和神圣权威所掌控的时期。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结构必须在自由的基础上重新组织。这样一来,社会的秩序必定会产生个人自由的实现,社会组织在任何层次的自由同样也会实现。

VIII.社会生活的政治和经济组织千万不能像当今一样从顶部到底部,从中心到周长的方式来运行,不能通过强制集中来加强统一。

IX.政治组织。给每个国家的内部发展和政治组织确立一个固定,普遍而且强制的标准是不可能的。每个国家的生活都服从于大量不同的历史,地理和经济条件,因此,不可能建立一种对所有人都同样有效的组织模式。对此的任何尝试都是绝对不实用的。它会扼杀丰富性以及繁荣在无限多样性之中的自发性,除此之外,它也违背了自由的原则。不过,没有一些绝对必要条件的话,自由的是现实永远不可能的。

这些条件是:

A.废除所有国教和有特权的教会,包括那些被国家政府资助的教会。赋予所有宗教为他们的神明建立寺庙,以及资助和支持他们的神职人员的绝对自由。

B.被认定为宗教组织的教会必须不能享有和生产性协会等同的政治权利;宗教组织也不能被赋予教育儿童的权利;它们的存在只能否定道德和自由,以及从女巫们有利可图的业务中获利。

C.废除君主制;建立联合体。

D.废除阶级,爵位,以及特权;赋予所有男人和女人绝对平等的政治权利;普选投票权。

E.废除,解散,以及在政治和经济层面瓦解一手遮天且死板的中央集权国家,这种国家就是教廷的翻版。国家永远是贫困,残暴以及奴役多数人的理由。这自然就会牵扯出以下结论:废除所有国立大学:公共教育必须是在公社以及自由的协会监督下。废除国家的司法制度:所有法官必须是人民选择出来的。废除所有当今在欧洲实行的所有刑法民法以及法典:因为自由的法典只能有自由本身生产。废除所有银行和所有其他的国家信贷机构。废除所有的集权管理,官僚主义,以及所有的正规武装和国家警察。

F.司法和民政的所有公职人员以及代表(国家,省级,和公社代表)由男人女人都能参加的普选选出。

G.每个国家都按照个人的绝对自由,生产性的联合,以及公社的基础来进行重新进行内部组织架构。必须保证脱离的权利:每个个体,每个组织,每个公社,每个地区,每个国家都有绝对的自决权,自由地选择参加联合还是不参加联合,也可以在不考虑所谓的历史性权利(就是法律先例赋予的权利)的情况下与任何他们想要结盟的组织结盟。一旦分离的权利被确立,分离将不再是必要的。如果一个同盟因暴力而解题,社会单元就会他们之间强大的吸引力和内在需求再次结合起来。有了自由的保障,这些公社,省级,地区以及国家的新联合就会真正地强大起来,而且会富有成效,坚不可摧。

H.个人权利

1.社会将会为所有男人和女人,从出生到成年,提供抚养,衣物,食品,住房,保障,指导,教育(公立学校,小学,中学,大学,艺术学校,技校,和科技学校)的权利。

  I.结社权利(联邦主义)。协助性的工人协会在历史中是一个新现象。在当今,我们虽然不能确定,但是我们推断这种庞大组织无疑会在未来展现产生新的政治和经济情况。工人们协会是极其有可能跨越城镇,省,乃至国家的界限的。他们可能会完全地重新构造社会,不是按照国家来区分,而是按照行业来区分;不是按照政治需求来组织,而是按照生产需求来组织。不过这都是将来的事情了。无论怎样,我们已经宣告了这项原则:无论他们的功能与目的,所有组织就像所有个体一样,必须享有绝对自由。社会不可以,任何社会的组成部分,例如公社,省,或国家也不可以以任何理由去阻止自由的人们结社。政治的,宗教的,科学的,艺术的组织,乃至为了剥削或腐化天真的人和酒鬼的组织都证明了他们不是低人一等的。去对抗虚假的或有害的组织是舆论的特殊事务。不过社会有不赋予那些违反人类正义基本原则的组织或共同体任何公民权利的责任。个人不应该因仅仅参加了这些不被认可的组织而被完全剥夺了政治和社会权利。被认证的组织和不被认证的组织之间的区别是如下:在法律上被认可的组织有保护社区权利,这些组织要对抗那些拒绝履行义务的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上不被认可的组织没有保护社区的权利,而且它们所有的契约都不是绑定性的。

J.把国家像法国那样分成地区,省,大区,和公社会自然而然地取决于传统,以及具体情况和特殊性质。我们可以指出这里有两条在严肃地尝试组织自由社会时基本必要原则。第一:所有组织必须以联邦的方式,从下至上,从公社到国家的组织来协调。第二:在公社,国家,部门,地区,或省之间必须至少有一个中介自治主体。没有这个中介自治体,公社(严格意义上讲)就会在对抗国家的集权暴政时太孤立,太脆弱,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王室复辟(就像法国发生了两次一样)专制主义的根源是国家的中心化组织,而不是国王的专制本性。

K.每个国家所有政治组织的基本单元必须是完全自治的公社,所有成年人,无论男女,都可以投票。没有人应该,也没有权利去干涉公社的内部生活。公社选出所有的公职人员,立法者,以及法官。它监管公社的财产和财政。所有公社都有不可质疑且不会被上级制裁的权利去创立他们自己的宪法和立法机构,公社必须服从它自己特定章程的基本原则,并得到该省级议会的接受。公社必须也接受省级法官和任何省政府做出的裁决。(所有省级政府的裁决必须得到省级议会的批准)拒绝接受省级法律的公社将不会得到省级政府提供的福利费。

L.省除了作为一个由自治公社自由组成的联邦以外什么都不是。省级议会可以由一个议院组成,这个议院由各个公社的代表组成。省级议会也可以由两个议院组成,另一个议院由独立于公社的,代表省的人民组成。省级议会在做关于省级宪法的内部决定时不应受到来自公社的任何形式的干涉(在这个教理问答的原则为基础之上)。宪法必须被所有想要参加省级议会的公社所接受。省级议会将会执行立法权,界定个人,公社,协会,和省联邦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会对违反法律的省联邦进行惩罚。然而,它将在保留公社在次要问题上分歧的权利,但是这种分歧的权力不适用于原则问题上。

严格服从公社联邦章程的省级议会将会公社,省,和仲裁法庭以及省级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在不违反公社和省的自治区的情况下,它将会执行所有有关整个省的法律,也有权决定是否通过国家议会下达的决议或措施。在不干涉公社的内部管理的情况下,省级政府会向各个公社分发省级和国家的收入,这些收入如何使用由公社成员决定。省级议会将批准或否决所有通过全民投票而产生的政策和措施。省级仲裁法庭(也是通过普选产生)会裁决所有公社与个人,公社与公社,公社与省级管理部门或议会之间的就会,不接受上诉。这种安排不会是无用且毫无生机的团结,而是真正有机的团结,这可以丰富公社生活。一个可以反映各个公社需求和渴望的团结制度将会被建立起来。简单来说,我们将会有个人和集体的自由。这种团结不能通过强制或省级权利的暴力来实现,即使真理和正义被暴力而伸张时,必定会成为谬论和不公。

M.国家除了作为一个由自治省组成的联邦以外什么都不是。【在通常情况下,省和国家的组织关系和公社和省的组织关系是一样的-麦克斯·内特劳】

N.国际联邦的原则。国家之间的联合组成的国际联邦会建立在以上原则之上。当人民革命再次爆发,所有国家都会如兄弟般团结,会组成一个牢不可破的联盟来对抗反动国家的联盟;这是可能的,也是我们强烈希望的。这个联盟将会成为覆盖全球的全世界人民大联盟的胚胎。国际联邦是一个属于革命人民的组织,而且它下属有议会,仲裁法庭,和国际委员会。国际联盟会自然地建立在革命的基本原则之上。一下是国际联盟的基本原则:

1.所有土地,所有国家,所有人民,无论大小多少,无论是强时弱,所有地区,省,和公社都有自治的绝对权利,也可以在不考虑所谓的历史性权利,政治,商业,或国家战略的情况下自由地选择参加联合还是不参加联合的权利。社会各个要素的团结要想更加真诚,有成效,和耐久,就必须是绝对自由的:它只能从内部需求和相互吸引中产生。

X.社会组织。没有政治平等就不会有政治自由,但是政治平等只有在社会和经济实现平等后才能实现。

A.平等不意味着消除个体间的差别,也不意味着每个人在身体上,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是完全一样的。多样化的能力和权利-就是种族,民族,性别,年龄,和个人的区别-远远不是社会的缺陷,而是让社会变的更加富饶的因素。经济和社会平等意味着个人财富的均等化,但是这并不是通过限制人们通过技术或能力去赚钱,也不是阻止人们用节约的方式来省钱。

  XI.革命政策。我们深深地相信由于所有国家的自由都是不可分割的,国家革命必须成为国际性的,就像欧洲的革命和世界的反应是统一的。以后不应该有孤立的革命,而是要有普遍的,世界性的革命。这样一来,国家之间一切特殊利益,虚荣心,自命不凡,嫉妒和敌对在当下必须转变统一的,共同的,和普遍的革命利益,只有革命才能通过全体人民的团结来保证每个国家的自由和独立。我们也相信国王,神职人员,贵族和资产阶级会在巨大的经费,常备军,可怕的官僚主义,和怪物般的现代化中心化的国家机器之上建立起神圣的反革命同盟。实际上这些可怕的反革命同盟只能被自发的革命同盟和文明世界中所有人民的行动所摧毁,孤立地反对这些反革命是不会成功的。这种革命是愚蠢的,对于孤立的国家来说将会是个灾难,实际上,这是对于其他国家的犯罪行为。结论就是单个民族的起义必须不能只考虑他们自己,而是要考虑整个世界。这就需要一个世界性的纲领,这个纲领要大,要深邃,要真实,要有人性,简单来说就是要包含整个世界的利益。无论国籍,为了激发全群众的激情,这个纲领只能是社会和民主的革命的纲领。

简单来说,社会和民主革命的目的是:政治层面:废除国家的历史性权利,征服权,以及外交权。它的目标是把个人与团体从神权和人权的枷锁中完全地解放出来;它追求所有强制公会的绝对解体,以及所有公社集聚到各省和被征服的国家。最终,它要求中心集权且带有侵略的国家的解体,包括国家的军队,官僚,征服,行政,司法和立法机构的一同解体。简单来说革命的目的是:所有个人,联合体,组织,公社,省,地区,和民族都得到自由,建立联邦以便对这种自由进行相互保证。

社会层面:它追求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的保证。这并不是消除自然个体之间的差别,而是每个人在与生俱来的社会权利方面的平等。特别是每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直到成年都有平等的资源和设施来支持他们的教育,以及成年后有平等的资源和设施来通过劳动来创造自己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