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基

中央共和社致政府书——提沃利大厅[1]

作者:布朗基

布朗基

1848年3月2日

……我们深切地希望从1848年街垒中产生出来的政府不会模仿他们先前政府,不会和重新砌好每一块街石那样恢复压迫人民的法律。基于这种思想,我们来协助临时政府〔切实〕实现自由、平等、博爱!这句〔美好的〕口号。

〔因此〕,我们要求政府〔立即〕发布以下命令,作为人民胜利的果实:

①保证完全的、无限制的出版自由。

②完全彻底取消报刊的保证金、印花税和邮资。

③保证思想作品通过广告、沿途叫卖、传布公告者的宣传等一切可能的方法完全自由流通,不受任何限制或障碍,也不需要事先得到许可。

④保证印刷工业的自由并取消特许证所代表的一切特权,但要事先赔偿。

⑤印刷厂对署名的著作绝不负责。

⑥撤消刑事法典第291条和1834年4月9日颁布的法律并正式废除1848年2月25日以前制订的[一些]可能限制或妨碍绝对有效的集会结社权的法律、命令、法令、决议、布告或任何规章制度。

⑦罢免最后三个朝代的检察官和审判官,暂由律师、辩护士和公证人等代替他们的职务。

⑧[立即]把全部未安排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工人武装起来,组成国民自卫军,每人在役一天[毫]无例外地津贴两个法郎。

⑨废除刑事法典第415条和416条以及禁止工人结社的特别法。1

感谢 闲汉 录入


  1. 致政府书末尾的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