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国际

向陈独秀及其战友致敬,向人民中国的老同志致敬礼

作者:第四国际第十五次世界大会决议

第四国际

2003年

https://fourth.international/en/world-congresses/540/167

陈独秀(1879-1942)是中国共产主义的缔造者和中国托洛茨基主义运动的领导人。有人认为陈独秀在1937年从南京监狱释放出来之后,便离开托洛茨基主义运动了。例如,在第四国际成立大会的纪录中,我们读到:「洛桑,1938年9月3日,皮埃里.纳弗里(Pierre Naville)宣称:许多组织的领导成员最终离开了第四国际,比如陈独秀。」1但,这不是事实。最近公布的文献资料表明,陈独秀一直是支持托洛茨基主义运动和第四国际的。虽然他同上海的第四国际支部某些成员,特别是同彭述之(1896-1983)之间存在着争论。

新近公布的文献资料证明如下的事实:1938年6月25日托洛茨基在墨西哥通过在英国出生的一位新闻工作者和上海托洛茨基主义运动的支持者——弗朗克.格拉斯(Frank Glass)(化名李福仁)(1901-1987)给陈独秀写信,建议他为了人身的安全,应该离开中国到美国去。上海的一位托洛茨基主义活动家陈其昌(1901-1942)经过长途跋涉,亲自到四川去同陈独秀讨论托洛茨基的建议和陈独秀这位「中国老人」(托氏语)的政治地位。据1939年1月19日李福仁给托洛茨基的报告说:「陈独秀同志很赞同格罗兹(即托洛茨基)的建议」。2但他考虑到蒋介石国民党政府不会允许他离开中国。而重要的是陈独秀在1938年10月3日向托洛茨基撰写了《政治意见书》,要求陈其昌带给李福仁,翻译成英文信转给托洛茨基3。这份政治意见书号召在中国组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联合阵线,进行「民族民主斗争」,和批评上海的托洛茨基主义集团的「宗派主义」。李福仁也给托洛茨基写信说:陈独秀的政治意见书消除了第四国际一直存在的对陈独秀的疑虑。在与陈其昌的谈话中,陈独秀讲得很清楚,尽管他坚持认为中国支部不好,但他仍然是我们当中的一员4 。这也就是说在第四国际成立之后,他仍然公开地继续支持托洛茨基主义运动。直至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基本上保持这一立场。这也表现在他最后所写的《被压迫民族的前途》这篇论文中,这篇论文写于他死前14天的1942年5月27日。

1939年3月11日,托洛茨基在答复李福仁的信中提到陈独秀的政治意见书时说:「陈所述的实质在我看来是正确的。」陈独秀的追随者与曾经的对头人郑超麟(1901-1998),他在1980年写的《陈独秀与托派》的长篇论文中断定:「无论从组织方面说,或从理论方面说,陈独秀至死仍是一个托洛茨基主义者」5

我想郑超麟的判断是对的。

广州的刘平梅(1920-)是一位老托洛茨基主义者,他从1952年至1979年在毛泽东的监狱里呆了27年之久。他在2002年1月9日给我的私人信中说:「彭述之和刘家良(?-1950)出于政治斗争的原因告到国际局说陈独秀还在南京监狱时便离开托洛茨基主义运动了。」6

由上所说,可见纳弗里在1938年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是由于我们在中国的运动内部的斗争引起的。对于陈独秀晚年的思想应当在托洛茨基主义的框架内,比以往更加慎重来对待。我们运动当前的思想状况应当强调民主的方面。陈独秀在目前中国是一面「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我和中国的同志们建议恢复陈独秀同志在第四国际历史上的地位。我们具体提出如下的建议:

正如所有同志所知,中国的托洛茨基主义者和他们的同情者在1952年12月基本上全部被当成「反革命」逮捕,有些人坐牢达27年,例如在上面已提到过的郑超麟和刘平梅。随着1978年12月推行邓小平路线,1989年在人民中国成立了陈独秀研究会。第六次陈独秀研究会在2001年在温州召开,首次讨论陈独秀晚年的思想,亦即他的托洛茨基主义时期的思想。第七次陈独秀讨论会,是在他逝世60周年,即2002年5月在南京召开。下面一些老人参与恢复陈独秀名誉的工作。

这些是:

陈玉琦(译音)先生,1918年生,1951年被捕,监禁6年。

刘平梅先生,1920年生,1952年被捕,监禁27年。

曹女士(译音),1924年生,同情者,1952,1962年被捕,监禁短时期。

胡先生(译音),1930年生,1952年被捕,监禁27年。

陈先生(译音),1930年生,1952年被捕,监禁5年。

陈先生(译音),1930年生,1952年被捕,监禁5年。

周先生(译音),1932年生,1952年被捕,监禁5年。

对于中国老一辈的托洛茨基主义者的命运,我们不可太过于乐观。我同香港的同志们一起向世界大会建议:


  1. Will Reiser《第四国际文献资料(1933-1940)》1973年,纽约,寻路者出版社出版,286页。 ↩︎

  2. 见《托洛茨基文稿》15卷、第1、2册 ↩︎

  3. 见《托洛茨基文稿》15卷、第1、2册 ↩︎

  4. 见《托洛茨基文稿》15卷、第1、2册 ↩︎

  5. 郑超麟《陈独秀与托派》 ↩︎

  6. 2002年1月9日寄自中国广州的信。(这里所说有误。我在信中是说:「第四国际又怎能知道陈独秀出狱后离开托派组织的呢?我想很可能是彭述之、刘家良写信给第四国际,说陈独秀〔出狱后〕已脱离了托派组织(并非是在狱中脱离托派组织)」―—刘平梅附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