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国际

15.关于王振华被开除的问题

作者:第四国际

第四国际

前面已经谈到,王振华来渝之前和来渝之后的半年当中,梁贻对王振华的欢迎和信任,可以说无以复加。王在来渝之前,梁贻在大家面前对王极力吹捧,并一再问我当年在山东济南和王振华相会的情况。王振华来渝之后,又将《工人呼声》的创刊、主笔、主编大权交王独揽。当时重庆托派在二十一兵工厂作为重点已发展有相当基础,梁贻将该厂托派组织、宣传、领导工作,全盘交给了王振华。但在四十五年之后,梁贻在他写的《回顾》一文中,却改嘴说:“在他(王振华)来到我们石屋(托派机关)之前,我接到上海的来信,说小王已是叛徒”(赵注:所谓“叛徒”,就是背叛组织、出卖同志、投靠敌人、为敌效劳。而王振华的问题决非如此。“叛徒”,是梁贻给王编造的罪名)。试问:明知王已是“叛徒”,怎会又把自己革命组织的最高权力交给他呢?这是梁贻编造的谎言。王来渝之前和来渝之后的一段时间,梁贻根本不知道王振华在上海发生问题的事实。

梁贻在他的《回顾》中(第73页),对王振华有这样一段叙述:“(斯、扈、王、刘)南京沦陷前获得释放,重回上海,他(王振华)在上海三年,清苦生活到了难忍的程度,组织经费靠捐助而来,掌在彭、刘手里。小王乞贷无门,才出一下策:编了一套特工盯上了他,他和特工周旋,甩不掉,叫组织给筹钱或买香港的船票给他,就能无事了。这使彭、刘大惊,也有人看穿,便由组织给他买了船票,他由香港离广西转来重庆”。胡说!再苦的生活王振华也能顶住。我们半年多的相处,他吃苦的精神和耐力,我是知道的,并使我敬佩。

对以上王振华在上海的一段经历,知情人熊安东同志于1993年12月22日给我的来信,有如下的叙述:

“赵兄:《补充》(指我写的《对梁贻〈回顾〉的几点补充》——赵)念给郑老(超麟)听了,他的意见是:‘梁(贻)已死,当然已无法由他本人来更正事实,希望把《补充》写得精简一下,作为梁书的一个附录附于书中处理’。”

  熊安东同志的信中,谈到彭(述之)去香港宣布解散南方组织,重新登记,王振华既被上海三常委开除,当然就被排除在登记之外而失去组织关系。这就是梁贻说的:在王振华来渝之前,梁就知道王是“叛徒”。说来说去,“王是叛徒”乃出自梁贻之口,是梁贻在重庆宣布王是“叛徒”的,而不是“开除”。对三常委开除王的决定,照郑老超麟的看法:“王的‘下策’做得不对,借此开除也是过份了的”。

1941年五月(也许稍后一点),梁贻才真正知道,王已被上海三常委开除,他把“开除”变成了“叛徒”,而且一直不向我透露,却把王振华的生活推给了我。他知道王振华和我的关系比较密切,也就把我视为“准叛徒”了。为此,他和刘振基一起合议,将王和我两人排斥在重庆托派组织之外。王振华被捕之后,我就变成了“孤家寡人”。详细经过前面已经谈过,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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