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姆 › 1969

二、弗洛伊德的人的模式及其社会决定因素

作者:弗罗姆 · 1969

弗罗姆
二、弗洛伊德的人的模式及其社会决定因素 [注:关于弗洛伊德理论的形成有赖于他的老师们的思想的问题,彼特·安玛沙在其著作《心理学问题》(西雅图,华盛顿大学1962年版)中已作了叙述。罗伯特·R·霍尔特赞同地将其主要论点总结如下:“精神分析理论中许多最费解而又似乎最专断的问题,涉及虚假的、不可检验的前提,它们要么是隐蔽的生物学假想,要么是这类假想的直接结果,这些前提是弗洛伊德在医学院从老师那里学来的。这些前提成了他智慧装备的一个基础部分,就象一般决定论的假设是不容怀疑的一样,他大概不是永远把它们认作生物学的,因而,当他试图摆脱神经化,转而建立一种抽象的心理学的模式时,这些前提仍然作为必要的组成部分被保留下来。”(霍尔特:《评弗洛伊德的某些生物学假想及其对他的理论影响》,选自《精神分析学和当前生物学思想》,诺曼·S·格林菲尔德和W·麦克力维斯编辑,麦迪逊,威斯康星大学出版社,1965年出版] [注:参见E。弗洛姆:《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使命》]所以这场战争必定格外强烈地伤害了他。既然他不是激进的社会批评者,也不是革命者,他就不可能希望社会的根本变革,而只能被迫在人的本性上寻找悲剧的原因。[注: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满》一书中非常简明地解释了这种悲观主义,他形容人懒惰成性,需要强有力的领导者] [注:在《人心》一书中,我试图将弗洛伊德死本能与肛门原欲理论联系起来,在一份未发表的手稿《人的破坏性的原因》中,我分析了弗洛伊德体系中性欲和爱欲之间的关系] [注:参阅弗洛姆《人心》中关于选择观的讨论],弗洛伊德成功地完成了又一个对立两极的富有成果的综合。 [注:全面理解这种宗法思想需要更加详细的讨论。这里只说一个事实就够了——在一切家长制社会中,妇女构成了一个受男人统治和剥削的阶级,象一切剥削集团一样,占统治地位的男人们必须生产出意识形态,以便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自然的、必要的、正义的。妇女象大多数被统治阶级一样,接受这种男性的意识形态,尽管私下里她们也常常怀着自己的背道而驰的思想。妇女的解放似乎始于二十世纪,它与工业社会中宗法制度的不断消弱并驾齐驱,尽管妇女完全平等事实上至今在任何国家都不存在。对家长制、母权制社会的分析由J.J.巴霍芬在其主要著作《母权论》(1859)中奠定了基础。对巴霍芬的著作一无所知就很难透彻地理解整个问题。他的选集译本以《神话·宗教和母权》一名出版]在宗法思想中,男性比女性更具理性、更实际、也更负责任,因而自然地注定要成为女性的领导和向导。弗洛伊德怎样全面地分享这种观点,通过他对J.S.穆勒表达的妇女的政治平等、社会平等的反应就可得出结论了,因为穆勒是一位弗洛伊德在一切其他方面都深深爱戴着的思想家。弗洛伊德说,这里穆勒简直是“发疯了”;弗洛伊德怎么也不敢想象,他心爱的新娘会在市场上同他一决高低,而不是让自己受他的保护。 [注:参考约翰·鲍尔比的优秀论文《儿童与母亲联系的本质》,《国际精神分析学杂志》1958年第34期]撇开弗洛伊德自己强烈地固恋母亲的压抑不说,看来他那家长式的偏见也不允许有意识地承认女性母亲是与儿童密切关联的强劲有力的人物。[注:由于同样的原因,弗洛伊德也忽视了J.J.巴霍芬论母权的丰富材料,尽管他偶尔也粗略地提到它]尽管绝大多数证据适得其反,但几乎所有其他分析学家都接受了弗洛伊德的性欲理性和母亲的次要角色的理论。 [注:参考费洛姆:《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使命》关于这场冲突的详细描述。]费伦茨在两个重要方面发展了有别于弗洛伊德的观点,弗洛伊德对此反应如此尖锐,以致费伦茨最后一次拜访,他竟不与之握手。我们在此不太感兴趣的一个“分歧”是:费伦茨坚决主张,为治愈疾病起见,病人不仅需要解释,而且需要分析家的爱(这里的爱要从非性、非专属的意义上理解)。就我们当前的目的而言,一个更重要的分歧是费伦茨关于弗洛伊德的最初观点是正确的论点:成人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就是儿童的诱奸者,这并不总是植根于儿童心灵中的幻觉。 [注:赫伯特·马尔库斯曾试图描绘在与“压抑的”社会相反的自由的社会中完全满足驱动力的状态,他奉弗洛伊德为革命的思想家,而不是自由主义的改良者。他忽视了弗洛伊德的构造的确切性,没有表明自己在这一点上否定了弗洛伊德体系的基础部分。] 01.htm[index.htm](弗洛姆 精神分析的危机——论弗洛伊德、马克思和社会心理学(1970年).md)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