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会议全体会议[1]
星期二晚8时
公民主持会议。公民被选为副主席兼翻译。
公民宣读了小委员会前两次预备会议的报告,并将其中所议决的各项问题提交代表会议。
第一,筹集150英镑的经费,作为宣传和召开代表大会之用。一致通过。
第二,代表大会在日内瓦举行。一致通过。
第三,记录上写明代表大会开会地点所以由比利时改为日内瓦的[原因],是由于比利时通过了野蛮的、不人道的驱逐著名的1外侨的法律。一致通过。
第四,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定于明年5月。
公民极力反对这项提议,他说,没有足够的时间保证在那个时候使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这个声明引起长时间的讨论。巴黎代表坚持绝对必须不迟于这个时间召开代表大会。
决议案由大多数票通过。和两位公民投票反对。公民勒·吕贝放弃投票。
第五,代表大会上所要讨论的问题。
公民要求就每个问题分别讨论。
第一个问题被认为已经解决,因此,第二个问题被提交会议并被通过。
可是,由于公民要求回到第一个问题上来,以便解决准予参加代表大会的手续问题。公民韦济尼埃问,什么样的人有权出席,什么样的人有权投票。
说,凡持有会员证的人都应该有参加讨论和表决的全权。他们认为这是个原则问题,认为这就是普选权。
公民强调,代表大会应该只能由代表们2组成;他还提出一项决议案3,其大意是:国际协会的所有分会都可以派出代表,在不迟于代表大会召开前三个月建立起来的其他任何工人团体4,亦可派出享有与国际协会的代表同等权利的代表。
于是,撤销了自己的提议。
有很多意见反对公民提议的后一部分:“允许还没有承认国际协会的原则的一切有组织的团体的代表,与中央委员会和各分会团体的代表一样享有同等权利来参加表决和影响协会的命运。”
接着,公民提议:凡持有会员证的协会会员,或得到两个会员向中央委员会或某一分会委员会推荐、并被这二者或其中之一所接受的一切知名人士,应享有参加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一切权利。
公民说,在日内瓦,他们邀请过其他团体的会员参加他们的会议,并允许他们参加讨论,但。他建议代表大会也遵循这个方针。他还说,对那些愿意出席代表大会的人,应该发行收费的专用卡片。
公民提议:只给协会的当代表的会员表决权,而讨论则所有的人……5,每个人都能发言,但不能都投票。
参加讨论发言的还有:、、(他说,出席的人都应该投票)、、及另几位公民。6这时,公民克里默的提议被分做两部分。第一部分提付表决并被通过,但和两位公民投票反对。
接着,讨论提议的第二部分——承认一切工人团体的代表都有权出席和表决。
公民韦济尼埃竭力呼吁代表们要提防波拿巴主义者,他们很可能弄几个他们的帮伙当选为代表,并在代表大会上占我们的上风。
公民说,他认为波拿巴主义并不像某些人所描绘的那样危险——他认为,这种危险性被格外夸大了。7
最后,公民撤销了他的提议的第二部分。8
然后,逐一提付表决并通过了其余的几项提议:第3、4、5、6、7、8、10项。第9项推迟到明天再表决。
即此休会。
155.htm[index.htm](第5卷 第一国际总委员会文献(1864-1867).md)1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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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一词用铅笔勾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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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辩护士报》报道中说:“他们须携有其选举人专门发给的全权证书。”——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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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辩护士报》报道中说,克里默的决议案得到了埃卡留斯的附议。——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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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辩护士报》报道中说:“人数不少于30名工人。”——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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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讨论则所有的人……”(“所有的人”记录原文是à tous les。——译者注)一句是用铅笔加的;其中有一个以上的词无法辨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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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辩护士报》的报道,引用了勒·吕贝在记录中没有记下的代表会议一些代表的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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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辩护士报》关于下一步讨论的报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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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辩护士报》报道中说:“……最后,一致通过了公民肖提出的下述修正案:’代表大会只由代表,即携有选派他们的协会各分会专门发给的全权证书的人组成’。”——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