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运动史 › 7

会议记录[1]

作者:1871年10月24日 · 7

共产主义运动史

公民主持会议。

出席委员:公民

宣读并批准了前两次会议的记录,公民将章程修订委员会的报告提交会议。

报告未经讨论便一致通过,公民提议,公民附议,印刷5000份,并告诉印刷商不要拆版。【411】一致通过。

公民提议把这个工作交给印刷商特鲁拉夫。

公民说,无论由谁来印,都必须明确,印出的东西全都归总委员会所有。

公民建议,总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由他们保荐的人,想要多少份,预订后就应该能够得到多少份。

公民认为,如果可以的话,这个工作应该交给流亡者。

公民认为流亡者做不了这个工作;这个工作要求快速完成。

公民说,总委员会在把这个工作交给其他人去做之前,应该先了解一下流亡者是否能胜任。

公民说,通常是让小的印刷商去印,麻烦事更多。

公民提议,公民附议,将这个找谁担任印刷商的问题交给章程修订委员会解决。

一致通过。

公民指出,既然泰斯还没有撤销辞职申请,完全有必要另指定一名财务委员,因为要印上财务委员的名字——他想提议由公民荣克担任财务委员。

公民附议,一致通过。

1宣读公民罗班给他的来信,来信索取有关开除他的那部分会议记录的抄本。

公民认为应该送给他。

公民反对这种做法。

公民提议会议进行原定议事日程。

公民附议,一致通过。

宣读星期日同盟书记来的一封信,来信要求立即支付欠租,并对这间房子星期六晚被占用表示不满。

会议决定偿还全部欠租,并委托原先指定的委员会向下次会议报告另外寻找一间房子的情况。

公民宣读马隆的来信,来信通知说,日内瓦的流亡者组织了一个国际分部,并要求总委员会承认它是国际的组织;这已是他的第三封来信,所以应尽快予以回复。【412】

公民2解释说,由于总委员会的事情紧迫,他一直未能将此事提出来,但根据共同章程的规定他已经给日内瓦联合会委员会写了信,将此事告诉了他们,并让他们提供些情况;可是,他至今尚未收到回信。

公民认为,如果该支部的章程没有与“共同章程”相抵触的地方,应该承认该支部。

公民说,根据“共同章程”,所有新建支部必须首先向本国的联合会委员会提出申请。此外,还可以成立讲同一种语言的人的分部,但[不是]民族的分部。

公民说:各支部有权直接与总委员会通信,但是总委员会应该先给联合会委员会写信。公民荣克最好再给联合会委员会写封信。

公民同意再写信。

公民提议,公民附议,由公民荣克给新成立的支部写信,通知他们,他已经给日内瓦联合会委员会写了信。一致通过。

公民说他个人和公民的意见是,最好推迟发表告法国工人的宣言,因为它可能使被关押的公社社员处境更坏。

同意推迟。

公民对大家说,由于无法找到工作,他不得不暂时回到比利时,但他仍愿继续担任比利时通讯书记,他将定期寄来报告,同时可以指派一个人代理他在总委员会的工作。

公民同意按照埃尔曼的建议代理他的工作。

总委员会同意公民埃尔曼的要求。

公民还报告说,根特的机械工人——共有250人——被解雇了,他们希望能从英国为他们募集一些捐款。

此事交公民埃卡留斯和埃尔曼两人负责处理,他们应在明天晚上前去拜访机械工人委员会。

委员会于11时15分休会。

主席

096.htm[index.htm](第7卷 第一国际总委员会文献(1870-1871).md)098.htm


  1. 黑尔斯。 ↩︎

  2. 此处无人名,但很明显是指瑞士通讯书记荣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