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运动史 › 7

委员会会议[1]

作者:3月8日 · 7

共产主义运动史

出席委员:

宣读并批准了上次会议的记录。

收到美国通讯员罗·休谟的一封来信,信中表达了写信人对劳工问题的意见。【31】

里昂天鹅绒织工协会的一封来信请求告知伦敦同行的详细情况,并希望与伦敦天鹅绒织工协会通信。

委派公民黑尔斯和米尔纳去访问天鹅绒织工协会。

收到里昂公民里沙尔的一封来信,信中通知将在13日召开一次盛大的代表会议,并索取3000张会员证卡片。

委派公民杜邦寄去卡片。

小委员会作了下述报告:

公民们!1869年巴塞尔代表大会曾作出决定,协会会员之间如发生分歧,总委员会应当充当仲裁人。根据以上决定,国际工人协会里昂支部请求总委员会裁决阿尔伯·里沙尔和旧里昂支部的成员舍特尔、科尔米埃、安·勃朗、沙诺、万德里之间的纠纷。

总委员会研究了该支部寄来的材料,认为所提指责是毫无根据的,并肯定了为解决这一问题而特别任命的两个委员会——一个是1867年洛桑代表大会任命的,另一个是1869年日内瓦代表大会任命的——的决定;总委员会仍然认为,阿尔伯·里沙尔任国际工人协会通讯书记是符合章程和条例的。

此外,鉴于旧支部的成员呼吁激进的市民对这个只有协会会员应知道的问题作出裁决,是违背协会的章程、精神和利益,并且是有利于敌人的,因此,总委员会强烈谴责旧支部的这种行为。

总委员会利用这次误解所造成的自己的处境,要求协会全体会员在公开发表任何文章或公开采取某种行动之前,必须向它报告。因为这种做法1会挑起个人之间的仇恨(这在任何时候都是应该竭力避免的),会造成我们队伍的分裂,而且正当我们会员的全部行动、全部力量和全部精力应当集中起来争取国际工人协会原则的迅速胜利的时候,这样做只会有利于我们的敌人。

一致通过了这一报告【32】;委员会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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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htm[index.htm](第7卷 第一国际总委员会文献(1870-1871).md)011.htm


  1. 指上述四支部的做法。——编者注 ↩︎

  2. 这是批准记录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