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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业法庭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4

列宁文集(补遗)
论工业法庭(1899年底) [注:当然不应忘记,工业法庭只是使事情公之于世的一种手段和途径,还远非主要的途径。只有讨论一切国家大事的自由的工人报纸和自由的人民集会,才能够使工厂生活、工人状况和他们的斗争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同样,工人在工业法庭中的代表席位也只是行使代表权的一个方面,还远非主要的方面。只有颁布法律并且监督法律的执行的全民代表机关(议会),才能够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和需要。至于在俄国现行制度下有没有可能设立工业法庭,我们在下面还要谈到。] 载于1924年《无产阶级革命》杂志第8—9期合刊
载于1924年《无产阶级革命》杂志第8—9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