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评家” 八 1882年和1895年德国农业统计的一般资料。中等农户问题 上面我们考察了有关农民经济的详细资料,这些资料对我们特别重要,因为农民经济问题恰好是现代土地问题的重心。下面我们来研究一下德国农业统计的一般资料,审核一下“批评家们”就这些资料得出的结论。我们扼要地把1882年和1895年统计的主要结果引述如下: 农户类别农户数目(单位千)农业面积(单位千公顷)百分比绝对增减数字农户面积1882年1895年1882年1895年1882年1895年1882年1895年农户面积2公顷以下30623236182618085858.25.75.6174-182—5公顷98110163190328618.618.31010.135965—20公顷9279999158972217.61828.729.97256420—100公顷281282990898705.35.131.130.31-38100公顷以上2525778778320.50.424.524.1±0+45总 计527655583186932518100100100100+282+649 马克思主义者和“批评家”对于这种变化有不同的解释,这里有三个情况值得研究一下,这就是:最小的农户的数目增加了;大地产即拥有1000公顷以上土地的农户数目增加了,这类农户在我们简单的图表中是同土地超过100公顷的农户合并在一起的;最后,中等农户(5—20公顷)的数目也增加了,这个事实引起的争论最多,也最引人注目。 最小农户的数目的增加,表明贫困和无产阶级化大大加深了,因为拥有不到2公顷土地的业主绝大多数都不能单靠农业维持生活,而必须搞些副业,即从事一些雇佣劳动。当然也有例外,如果种植特种作物、经营葡萄园和蔬菜业、播种技术作物和商业性作物、经营市郊经济等等,那有1公顷半土地就能成为独立的(有时甚至不算小的)农民了。但是在总数达300万户的农户中,这种例外是微不足道的。大量的这种小“农民”(几乎占农户总数的3/5)都是雇佣工人,德国关于各类农民的主要职业的统计资料,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现将这些材料简要概括如下: 农民类别按主要职业划分的农村业主(百分比)从事副业的独立农村业主 (百分比)独立的非独立劳动其他工作总计农业商业及其他2公顷以下17.422.550.39.810026.12—5公顷72.216.38.62.910025.55—20公顷90.871.11.110015.520—100公顷96.22.50.21.11008.8100公顷以上93.91.50.44.210023.5总 计45.017.531.16.410020.1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德国的全部农民,只有45%即不到一半,按其主要职业来说是独立的农民。而且在这些独立的农民中间,有五分之一(20.1%)还兼搞副业。有17.5%的农民,其主要职业是经营商业、工业和蔬菜业等等(所谓“独立的”,是指他们都处于业主地位,而不是各该行业的工人)。几乎有三分之一(31.1%)是雇佣工人(他们在工农业各部门都是“非独立的”)。以供职(当兵、做官等等)和自由职业等为主要职业的农民占6.4%。在有2公顷以下土地的农民中,有一半是雇佣工人;在320万个这样的“业主”中间,“独立的”农民只占很少数,只占总数的17.4%。而且在这17%的农民中间,有四分之一(26.1%)的农民从事副业,这就是说,不是按其主要职业(如上面说的50.3%)而是按其副业来说,他们也是雇佣工人。甚至有2—5公顷土地的农民,也只有一半多一点(1016000户中有546000户)是不从事任何副业的独立的农民。 由此可见,布尔加柯夫先生对情况的歪曲描述达到多么惊人的程度,他硬说(我们已经说过,这是胡说)真正从事农业的人的总数增多了,并且认为这是由于“独立农户增多了——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首先是中等农户由于大农户减少而增多了”(第2卷第133页)。即使中等农户在农户总数中占的比重增加得最多(从17.6%增加到18%,即+0.4%),这也丝毫不能说明,农村人口的增长首先是由于中等农户的增加。在农户增加的总数中,哪些类农户增加得最多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来看一下直接有关的、决不能作出两种解释的资料:农户总数共增加了282000户,其中土地在2公顷以下的农户增加了174000户。可见,农村人口的增加(如果说有增加的话),恰恰是由于非独立农户增加了(因为有2公顷以下土地的农户多半不是独立的)。增加得最多的是小农户,这说明无产阶级化加深了。即使是有2—5公顷土地的农户增加了(增加了35000户),我们也不能全部当作独立农户的增加,因为这类农民共有1016000户,其中只有546000户是不从事副业的独立的农民。 在谈到大农户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指出下面这个非常典型的事实(也是驳斥一切辩护术的很重要的事实):农业和其他行业的结合,对于各类农民来说具有不同的和相反的意义。对于小农说来,这意味着他们的无产阶级化,意味着农民的独立性愈来愈少,因为在这里,同农业结合的是雇佣劳动、小手工业和小商业等等。对于大农说来,这意味着大土地占有者由于在政府或军队中供职而提高了政治地位,或者意味着农业同林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结合起来了。大家知道,这后一种现象是农业的资本主义进步的最典型的特征之一。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以“独立的”农业为主要职业的(即不是以工人身分,而是以业主身分经营农业的)农民,其百分比随着经营面积的扩大而迅速提高(17—72—90—96%),而有100公顷以上土地的农户,这个百分比却降到93%,在这类农户中,有4.2%的业主是以供职(“其他工作”栏)为主要职业,有0.4%的业主是以“非独立”劳动(这不是当雇佣工人,而是当总管、当视察员等等;参看《德意志帝国统计》第112卷第49页★)为主要职业。同样,我们看到,兼搞副业的独立农民的百分比,随着经营面积的扩大而迅速降低(26—25—15—9%),但是在有100公顷以上土地的业主中间,却急剧上升(23%)。 至于大农户(100公顷以上)的户数和他们的土地面积,上面的材料表明,它们在农户总数和总面积中所占的比重都减少了。试问,能不能象布尔加柯夫先生那样,匆匆忙忙地从这里得出中小农户排挤大农户的结论呢?我们认为不能这样,布尔加柯夫先生在这一点上气冲冲地攻击考茨基,只能证明他没有本领从根本上反驳考茨基的见解。第一,大农户的比重减少得很少(就农户数目来说,从0.47%降到0.45%,即降低了0.02%,就面积的比重来说,从24.43%降到24.088%,即降低了0.35%)。况且为了经营集约化,有时必须缩小一些土地面积,大业主常把距离田庄中心较远的土地分成小块租给别人,以便获得劳动力,——这些都是尽人皆知的现象。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那位详细描述了东普鲁士大小农户的作者,直言不讳地承认,小地产起着为大地产服务的作用,作者还热心地建议让一些工人定居下来。第二,仅靠经营面积的资料还不能判断生产的规模,因此也就谈不上小农户排挤大农户。大农户在生产规模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一点已经为使用机器的统计材料(见上面)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统计材料(由于布尔加柯夫先生对德国统计资料中的有关部分作了惊人的歪曲,我们下面还要对这部分资料作专门的分析)无可争辩地证实了。第三,在有100公顷以上土地的农户中,大地产即有1000公顷以上土地的农户最为突出,这类农户增加的百分比甚至比中等农户还要高,从515户增加到572户,即增加了11%,而中等农户则从926000户增加到998000户,即增加了7.8%。大地产的面积从708000公顷激增到802000公顷,即增加了94000公顷:1882年,大地产占全部农业面积的2.22%,1895年,已上升到2.46%。对这一点,布尔加柯夫先生在《开端》上曾毫无根据地反驳了考茨基,现在他在自己的书中又作了更加没有根据的概括。他写道:“大农户衰落的标志,就是……大地产增加了,虽然农业的进步,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必然造成分散的现象。”(第2卷第126页)布尔加柯夫先生竟毫不犹豫地说大农户发生了“大地产的〈!〉退化”(第2卷第190、363页)。请看,我们这位“学者”的议论是多么合乎逻辑:因为经营面积的减少有时在经营集约化的条件下意味着生产的增长,所以,大地产户数和面积的增长应当一概看作是衰落!既然逻辑这么糟糕,为什么不求教一下统计材料呢?请看,在布尔加柯夫先生所引的材料里,就有许多关于大地产经营情况的资料。我们现在引用一下其中的一些材料:572个最大的农户在1895年共有土地1159674公顷,其中农业面积为802000公顷,森林面积为298000公顷(一部分大地产占有者主要是木材业者而不是农村业主)。它们中间有97.9%饲养牲畜,有97.7%饲养役畜,有555个业主使用机器,而且我们看到,其中每户都最大限度地使用了各种机器。使用蒸汽犁的有81户,即占大地产总数的14%。它们饲养牲畜的情况如下:牛148678头;马55591匹;绵羊703813只,猪53543头。它们当中兼营制糖厂的有16户,兼营酿酒厂的有228户,兼营啤酒厂的有6户,兼营淀粉厂的有16户,兼营磨坊的有64户。至于集约化程度,可以从下列事实加以判断:有211户种植甜菜(共占地26000公顷),有302户种植加工业用马铃薯,有21户向城市销售牛奶(共有奶牛1822头,平均每户87头),有204户参加了牛奶协作社(共有奶牛18273头,平均每户89头)。这怎么会象“大地产的退化”呢? 现在再来谈谈中等农户(5—20公顷)的问题。中等农户在农户总数中的百分比从17.6%增加到18.0%(+0.4%),在土地面积总数中从28.7%增加到29.9%(+1.2%)。各式各样的“马克思主义扑灭者”很自然地把这些资料当作手中的主要王牌。布尔加柯夫先生从这里既引伸出“小农户排挤大农户”,又引伸出“分散的趋势”,如此等等。我们在前面已经说明,在“农民”问题上,笼统的资料特别无用,最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在这里,小企业主经济的形成过程和农民资产阶级的“进步”最容易把多数人的无产阶级化和贫困化掩盖起来。我们看到,德国农业总的情况是,一方面大资本主义农户无疑有了发展(大地产增加了,机器的应用广泛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了),另一方面,无产阶级化和贫困化更加无可怀疑地有了增长(农民往城市里跑,土地更加分散,小农户增加,副业性的雇佣劳动更加普遍,小农的饮食日益恶化等等),在“农民”中间不出现这种过程,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不可能的。详细的统计资料也十分明确地指出了这一过程,证明光有土地面积的资料在这里是根本不够的。因此,考茨基说得十分正确,他根据德国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总的情况断定说,从这些资料中得出小生产战胜大生产的结论,是毫无根据的。 然而,现在还有一些直接有关的而且十分丰富的材料,可以证明,“中等农户”的增长意味着贫困的增长,而不是富裕和繁荣的增长。这就是关于役畜的材料。布尔加柯夫先生在《开端》以及在他的著作中就引用了这些材料,但是用得很不得当。布尔加柯夫先生在谈到关于中等农户进步、大农户衰落的论断时写道:“如果对此还需要提出证明的话,那么除了劳动力数量这一标志外,还可以再举出役畜数量的标志。下面就是一张雄辩的图表”[注:我们把布尔加柯夫先生引用的图表全部转抄如下,只是补上了原来所缺少的总结数字。]: 使用役畜耕作的农户数目差额1882年****1895年0—2公顷…………………325005306340-186652—5公顷…………………733967725584-83835—20公顷…………………8946969251033040720—100公顷…………………279284275220-4064100公顷以上…………………2484524485-360总 计……………………22577972256732-1065 “有役畜的农户的数量,在大农户中和在小农户中都有所减少,只是在中等农户中有了增加。”(《开端》杂志第1期第20页) 假如布尔加柯夫先生在匆忙写成的杂志文章中犯了错误,从关于役畜的资料中得出了同这些资料所说明的内容恰恰相反的结论,那还情有可原,但是我们这位“严峻的学者”,竟在自己的“研究著作”中又重犯了这个错误(第2卷第127页,他还把+30407和-360当作牲畜头数,然而这是使用役畜的农户数;不过这当然是一桩小事)。 我们要问问我们这位敢说“大农户退步”(第2卷第127页)的“严峻的学者”:既然中等农户的总数增加了72000户(第2卷第124页),而饲养役畜的中等农户增加了30000户,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有役畜的中等农户的百分比降低了,这还不清楚吗?既然如此,是否应该再看一下,1882年和1895年饲养役畜的农户在各类农户中所占的百分比呢?这些资料在布尔加柯夫先生引用了绝对数字的那一页、那一张图表中就有(《德意志帝国统计》第112卷第31页★)。 这些数字如下: 有役畜的农户的百分比差额1882年****1895年0—2公顷………………10.619.46-1.152—5公顷………………74.7971.39-3.405—20公顷………………96.5692.62-3.9420—100公顷………………99.2197.68-1.53100公顷以上………………99.4297.7-1.72总 计……………………42.7940.60-2.19 可见,有役畜的农户的百分比整个说来降低了2%强,而中小农户降低的幅度高于这个平均数,大农户降低的幅度低于这个平均数。[注:在最小的农户中降低得最少,因为这类农户只有极少一部分是饲养役畜的;往下我们就会看到:正是在这类农户中(而且仅仅在这类农户中),役畜的质量有了提高,也就是说,饲养马和犍牛比较多了,牝牛比较少了。德国调查的作者也公正地指出(第32页★),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地块最小的业主饲养役畜不仅仅是为了耕作,同时也是为了从事“副业性的雇佣劳动”。因此,在役畜问题上,一般说来,把小农户统计在内是不对的,因为它们所处的条件是十分特殊的。]此外,不应当忘记,“正是在大农户中间,往往用机器动力代替畜力,使用各种各样的机器特别是蒸汽机(蒸汽犁等等)”(《德意志帝国统计》第112卷第32页★)。所以,虽然大农户(100公顷以上)中有役畜的农户减少了360户,但是使用蒸汽犁的农户却增加了****615户(1882年是710户,1895年是1325户),由此可见,整个说来大农户不仅没有失势,而且甚至很得势。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在德国,真正改善了经营条件(指用牲畜耕作或用蒸汽代替牲畜)的唯一农户类别,是拥有100公顷以上土地的大农户。其他各类农户的经营条件都更坏了,其中最坏的恰恰是中等农户,在中等农户中,有役畜的农户的百分比降低得最多。从前大农户(100公顷以上)和中等农户(5—20公顷)之间,有役畜农户的百分比的差额不到3%(99.42%—96.56%),现在却超过了5%(97.70%—92.62%)。 关于役畜质量的资料,更加有力地肯定了这一结论。农户愈小,役畜的质量愈差,就是说,用犍牛和马耕作的愈少,而用体力差得多的牝牛耕作的愈多。下面就是关于1882年和1895年这方面情况的资料: 每100个有役畜的农户中: 只使用牝牛的农户既使用牝牛也使用马或犍牛的农户1882年1895年1882年****1895年0—2公顷……83.7482.10-1.6485.2183.95-1.262—5公顷……68.2969.42+1.1372.9574.93+1.985—20公顷……18.4920.30+1.8129.7134.75+5.0420—100公顷……0.250.28+0.033.426.02+2.60100公顷以上……0.000.03+0.030.251.40+1.15总 计……41.6141.82+0.2148.1850.48+2.30 我们看到,役畜的质量普遍降低了(由于前面提到的原因,小农户不计算在内),而在中等农户中恰巧降低得最厉害。在这类农户中,有役畜的农户的百分比增加得最多的是那些不得不兼用牝牛耕作和只能使用牝牛耕作的农户。目前,已经有三分之一以上有役畜的中等农户不得不兼用牝牛来耕作土地(这样,土地当然会耕得更差,从而会减少收成,也会减少产奶量),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农户只能使用牝牛来耕作。 如果我们看一下役畜的数量,我们就可以发现,牝牛的头数在各类农户(小农户除外)中都有所增加。马和犍牛的增减数字如下: 用于耕作的马和犍牛的数量(单位千)1882年1895年差额0—2公顷……………62.969.4+6.52—5公顷……………308.3302.3-6.05—20公顷……………1437.41430.5-6.920—100公顷……………1168.51155.4-13.1100公顷以上……………650.5695.2+44.7总 计………………3627.63652.8+25.2 把小农户除外,役畜增加的只有大农户。 因此,从使用畜力和机器动力进行耕作的情况来看,关于经营条件变化的总的结论是:只有大业主的条件得到改善,其他各类业主的条件都有所恶化,而中等农户恶化得最厉害。 根据1895年的资料,我们可以把整个中等农户再分为两小类:5—10公顷一类和10—20公顷一类。果然不出所料,第一小类(这类农户的数目比较起来要多得多)在使用役畜方面的经营条件要差得多。5—10公顷土地的农户共606000户,有役畜的占90.5%(10—20公顷土地的农户共393000户,有役畜的占95.8%),其中使用牝牛耕作的占46.3%(在10—20公顷土地这一类农户中,占17.9%),只能使用牝牛耕作的占41.3%(在10—20公顷土地这一类农户中,占4.2%)。然而,从1882年到1895年,正是这些在使用役畜方面条件特别差的5—10公顷土地的农户,无论户数或是土地面积都增加得最多。下面就是有关的资料: 在总数中所占的百分比农 户总 面 积农业面积1882年1895年1882年1895年1882年****1895年5—10公顷……10.5010.90+0.4011.9012.37+0.4712.2613.02+0.7610—20公顷……7.067.07+0.0116.7016.59-0.1116.4816.88+0.40 在10—20公顷这一类里,农户数目增长得非常少,在总面积中占的比重甚至减少了,农业面积的比重增加得也比5—10公顷的农户少得多。可见,中等农户的增加主要是(甚至几乎完全是)5—10公顷这类农户的增加,也就是说,增加的是那些在使用役畜方面经营条件特别差的农户。 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统计资料无可辩驳地说明了中等农户所谓增长的真实含义:这不是富裕的增长,而是贫困的增长,不是小农业的进步,而是它的每况愈下。既然中等农户的经营条件恶化得最厉害,不得不更多地使用牝牛来耕作,那么,我们根据经营的这一方面的情况(这是整个经营的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不但可以而且应当得出关于经营的其他各方面的情况的结论。既然无马户(这个术语俄国读者很熟悉,用在这里也很恰当)的数量增加了,役畜的质量更坏了,那么毫无疑问,牲畜的整个饲养、土地的管理、农民的饮食和生活条件也就都更坏了,大家都知道,农民农户牲畜饲养得愈差,干活愈累,人的生活也就愈坏,干活也就愈累,反之亦然。上面我们根据克拉夫基的详细调查得出的结论,现在已被有关德国全部小农户的大量资料所充分证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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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类别 |
农户数目(单位千) |
农业面积(单位千公顷) |
百分比 |
绝对增减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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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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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2年 |
1895年 |
1882年 |
1895年 |
1882年 |
1895年 |
1882年 |
1895年 |
农户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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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顷以下 |
3062 |
3236 |
1826 |
1808 |
58 |
58.2 |
5.7 |
5.6 |
174 |
-18 |
| 2—5公顷 |
981 |
1016 |
3190 |
3286 |
18.6 |
18.3 |
10 |
10.1 |
35 |
96 |
| 5—20公顷 |
927 |
999 |
9158 |
9722 |
17.6 |
18 |
28.7 |
29.9 |
72 |
564 |
| 20—100公顷 |
281 |
282 |
9908 |
9870 |
5.3 |
5.1 |
31.1 |
30.3 |
1 |
-38 |
| 100公顷以上 |
25 |
25 |
7787 |
7832 |
0.5 |
0.4 |
24.5 |
24.1 |
±0 |
+45 |
| 总 计 |
5276 |
5558 |
31869 |
32518 |
100 |
100 |
100 |
100 |
+282 |
+649 |
| 农民类别 |
按主要职业划分的农村业主(百分比) |
从事副业的独立农村业主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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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的 |
非独立劳动 |
其他工作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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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 |
商业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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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顷以下 |
17.4 |
22.5 |
50.3 |
9.8 |
100 |
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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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公顷 |
72.2 |
16.3 |
8.6 |
2.9 |
100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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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公顷 |
90.8 |
7 |
1.1 |
1.1 |
100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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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公顷 |
96.2 |
2.5 |
0.2 |
1.1 |
100 |
8.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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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公顷以上 |
93.9 |
1.5 |
0.4 |
4.2 |
100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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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计 |
45.0 |
17.5 |
31.1 |
6.4 |
100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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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役畜耕作的农户数目 |
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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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 |
189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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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公顷………………… |
325005 |
306340 |
-18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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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公顷………………… |
733967 |
725584 |
-8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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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公顷………………… |
894696 |
925103 |
3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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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公顷………………… |
279284 |
275220 |
-4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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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公顷以上………………… |
24845 |
24485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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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计…………………… |
2257797 |
2256732 |
-1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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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役畜的农户的百分比 |
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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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 |
189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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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公顷……………… |
10.61 |
9.46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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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公顷……………… |
74.79 |
71.39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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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公顷……………… |
96.56 |
92.62 |
-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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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公顷……………… |
99.21 |
97.68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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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公顷以上……………… |
99.42 |
97.7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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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计…………………… |
42.79 |
40.60 |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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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使用牝牛的农户 |
既使用牝牛也使用马或犍牛的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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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 |
189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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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 |
189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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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公顷…… |
83.74 |
82.10 |
-1.64 |
85.21 |
83.95 |
-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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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公顷…… |
68.29 |
69.42 |
+1.13 |
72.95 |
74.93 |
+1.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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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公顷…… |
18.49 |
20.30 |
+1.81 |
29.71 |
34.75 |
+5.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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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公顷…… |
0.25 |
0.28 |
+0.03 |
3.42 |
6.02 |
+2.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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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公顷以上…… |
0.00 |
0.03 |
+0.03 |
0.25 |
1.40 |
+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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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计…… |
41.61 |
41.82 |
+0.21 |
48.18 |
50.48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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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 |
1895年 |
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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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公顷…………… |
62.9 |
69.4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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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公顷…………… |
308.3 |
302.3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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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公顷…………… |
1437.4 |
1430.5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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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公顷…………… |
1168.5 |
1155.4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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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公顷以上…………… |
650.5 |
695.2 |
+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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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计……………… |
3627.6 |
3652.8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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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户 |
总 面 积 |
农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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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 |
1895年 |
1882年 |
1895年 |
1882年 |
189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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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公顷…… |
10.50 |
10.90+0.40 |
11.90 |
12.37+0.47 |
12.26 |
13.02+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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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公顷…… |
7.06 |
7.07+0.01 |
16.70 |
16.59-0.11 |
16.48 |
16.88+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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