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机关的迫害者和自由主义的汉尼拔》一文材料
| 《地方自治机关的迫害者和自由主义的汉尼拔》一文材料(1901年6月) 1 自由派关于地方自治机关残余的见解[注:这个最初的标题已被列宁删掉。——俄文版编者注] [注:以下文字没有保存下来。——俄文版编者注]…………………………………………较为有意思的几点[注:以下文字没有保存下来。——俄文版编者注]………………………………比较不太重要:因为是照搬外国观察家和学者的一般评论。请看,麦肯齐·华莱士,一本有名的(当然,不是对俄国公众而言)论述俄国的英文书的作者,关于地方自治机关是这样说的:“这一机关按其形式来说是纯粹议会式的,就是说它是由居民代表会议组成的。”再看一看法国国家法问题著作家德蒙班(Démombynes)的评论:“设立省和县的地方自治会议,可以看作是改革时代的起点,改革势必要一直扩展到立法权。”再来参看一下普鲁士的历史情况。早在1808年,这里就实行了城市自治,进行这一改革的施泰因曾把它同未来实施宪法联系起来。从城市自治必然逐渐过渡到省议会。这些省议会尽管是由贵族组成的,但从1842年起便开始提出召开全国代表会议的请求。于是只好在柏林建立所有这些省议会的委员会联席会议,但联席会议对政府向它提交的问题只有咨议权。“这一联合的邦议会,不满足于自己的咨议作用,开始谋求参加最高管理的实权,起初是以恭谨的感恩戴德的呈文形式,后来便采取直接对抗国王的愿望和意志的办法。”联席会议开过三年之后,这个咨议性的邦议会便成了1848年的立宪议会”。[注:顺便指出,记事的作者维特先生在叙述施泰因在普鲁士的改革的意义和引用历史学家特赖奇克的观点时,全部抄袭了德拉哥马诺夫的秘密著作, 2 [注:这一行已被列宁删掉。——俄文版编者注] 3 [注:兹·斯·指的是社会对改革的不彻底性的种种担心。],并暗示要扩大这些机关……(《自由言论》第53期第6页) 农民的土地地主的土地弗拉基米尔省弗拉基米尔县18.29.4(每俄亩平均估价,按卢布计算)弗拉基米尔省苏兹达利县16.94.7弗拉基米尔省科夫罗夫县12.33.6弗拉基米尔省维亚兹尼基县12.85.9弗拉基米尔省戈罗霍韦茨县13.36.2弗拉基米尔省穆罗姆县14.16.7弗拉基米尔省波克罗夫县10.32.8弗拉基米尔省亚历山德罗夫县10.44.0 “然而,这一决定遭到省长的反对,这就为官僚们提供了口实,借以充当使人民群众免受地方自治代表机关不公正待遇的保护者——虽然地方自治代表机关由于法律以及这些官僚们的故意刁难,只具有狭隘等级的性质。”(第57期第6页) 第7节(第59期)——关于国民教育: 1864年的国民学校条例是“官僚原则、教权主义意图和地方自治机关学校的利益之间的一种奇特的妥协,然而,把这一妥协同后来制订的法令相比,特别是同1874年的条例相比,各地方自治机关现在回想起来还感到惋惜”(第8页)。 [原文如此?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被德鲁日宁先生诽谤的学生”。 [被诽谤者,用兹·斯·先生的话来说(从以后的行文里可以看出),就是被诬蔑者:“诽谤为政治上不可靠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怎样,社会上有过欢迎这一诏书的呼声,希望毕竟!是地方自治因素的贵族代表能够使无疑是警察因素的国民学校督学失去作用。” 1874年颁布的国民学校条例“ 自治的必要性……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卷第388—394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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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的土地 | 地主的土地 | ||
| 弗拉基米尔省弗拉基米尔县 | 18.2 | 9.4 | (每俄亩平均估价,按卢布计算) |
| 弗拉基米尔省苏兹达利县 | 16.9 | 4.7 | |
| 弗拉基米尔省科夫罗夫县 | 12.3 | 3.6 | |
| 弗拉基米尔省维亚兹尼基县 | 12.8 | 5.9 | |
| 弗拉基米尔省戈罗霍韦茨县 | 13.3 | 6.2 | |
| 弗拉基米尔省穆罗姆县 | 14.1 | 6.7 | |
| 弗拉基米尔省波克罗夫县 | 10.3 | 2.8 | |
| 弗拉基米尔省亚历山德罗夫县 | 10.4 | 4.0 | |
|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卷第388—39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