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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草案(初稿)[173]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7

列宁文集(补遗)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草案(初稿)[173](1903年5—6月) [注:最后定稿时,列宁删去了“中央委员会负责”起的一整句话,并在旁边写上:“由党总委员会负责是否更好?”——俄文版编者注] [注:从第二段起列宁是用铅笔写的。——俄文版编者注] [注:列宁在这句话的白边上写有“它同国内以及国内各委员会的一切联系只”等字。在草案修订过程中,列宁把这些字删去了。——俄文版编者注] 载于1927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6卷
载于1927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