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粹主义到马克思主义》一文材料
| 《从民粹主义到马克思主义》一文材料[注:该文见本卷第175—181页。——编者注] 1 [注:方括号内的文字是俄文版编者加的。——编者注] (1)理论+和——它们的“良好关系”。 [注:手稿上“俄国农民”这个词列宁写在“劳动农民”一词的下面。——俄文版编者注]+无产阶级+知识分子。 2 α 附于((1))内——俄国不只是与 俄国的“”。这种不明不白的意见是什么意思?难道在纲领中不容许谈特点吗? 特点并不改变基本原则。那最低纲领中就应该谈特点。特点部分修改了基本的原则论点。那它们= 问题的中心=劳 动农民│││ ┓ { 土地纲领 总结=小资产阶级激进知识分子的幻想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6卷第42—43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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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α | 附于((1))内——俄国不只是与 | |
| 问题的中心=劳 | 动农民│││ | ┓ |
| { | 土地纲领 | |
|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6卷第42—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