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文集(补遗) › 09

致格列博夫(弗·亚·诺斯科夫)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09

列宁文集(补遗)
致格列博夫(弗·亚·诺斯科夫) [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第426—432页。——编者注]。你们说,奥西波夫同志在中央那次例会以后,加入了一个地方委员会,而这是一个中央委员无权做的事情。关于这个问题,奥西波夫同志早就写信答复我说,他去该区参加地方工作,正是现在宣布他已辞职的那些中央委员提议的,而且他不是以委员会的正式委员的身分去工作的。其次,即使是一个中央委员参加了地方委员会,犯了一个违反党章的错误,那也大可不必为了纠正这个错误而一定要他退出中央委员会,而不是退出地方委员会。最后,您自己也不得不在给我的信中承认,三个中央委员的会议收到报告说,在关于奥西波夫同志辞职的问题上是有争论的。三个中央委员在奥西波夫缺席、甚至没有听取他的意见的情况下,就对这个争论问题作出决定,显然是令人愤慨的非法行为。当然,这三个中央委员可以指望掌握在编辑部手里的党总委员会站在他们一边,当然,这三个中央委员可以依靠他们同总委员会中的少数派正式签订的或默认的契约。但这也抹杀不了这种非法行为,相反,这些政治上不正派的做法还会加重这个错误。同样,三个中央委员受理特拉温斯基同志辞职,会前并没有事先通知全体中央委员,这也是非法的。您到现在都拿不出确切的材料,证明他是在什么时候和向谁提出辞职的。您想随便回答一下,敷衍了事,而这个回答简直是开玩笑:“去问国内的委员会吧”,您正是刚刚从这个“委员会”来(还是那个三人的委员会!),而我除了通过您,又没有办法同这个委员会联系!! [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第91—98页。——编者注]中,就曾提出和平建议。1904年1月,在党总委员会的会议上,我又一次正式提出和平建议[注:同上,第115—117页。——编者注]。可是,并没有根据我当时代表多数派提出的条件接受和平建议。应当指出,现在很时兴虚伪地谈论“和平”,把和平了解为完全向少数派让步,完全无视多数派,完全忘记代表大会;与此相反,我在总委员会的会议上却十分明确地指出我所说的党内和平是什么。我和当时中央委员会的另一个同志一起在总委员会会议上公开声明,我所说的和平是指从思想斗争中清除地位之争、无谓的争吵和不正派的斗争手段。我当时曾提议,把中央机关报交给少数派,把中央委员会交给多数派,同时,号召大家停止一切抵制活动,停止一切争夺地位的增补问题上的争吵,到代表大会上去,以同志式的态度来讨论我们的意见分歧和我们产生分歧的原因,使全党能够公正地正确地分析自己的内部争论。我的这个号召遭到普列汉诺夫和马尔托夫的嘲笑。他们作出不发表总委员会记录的可耻决定(不管总委员会的少数即两位中央代表怎样坚持),而三个中央委员现在也(偷偷地)同意这个决定,这我并不感到奇怪。谁利用俄国革命者实际生活中的不可避免的偶然事故,把思想不一致的人[注:这首先是指奥西波夫同志,其次当然是指我,因为让我加入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就等于让我退出中央委员会。]撵出中央委员会,用这种办法来建立虚假的和平,谁就不能不竭力向党员隐瞒及时建立真正和平的种种尝试。幸而我有根据相信,这种欺骗党的卑劣手法不会得逞,总委员会的记录终究会问世的。 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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