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主党在俄国革命中的土地纲领[96]
| 社会民主党在俄国革命中的土地纲领[96](1908年7月5日〔18日〕)自拟简介 [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6卷第185—397页。——编者注]。 户数共有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土地俄亩数(一)受农奴制剥削的破产农民…10.575.07.0(二)中等农民………………………1.015.015.0(三)农民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地产……………1.570.046.7(四)农奴制大地产………………0.0370.02333.013.03230.017.6未按类别划分的土地………………—50.0—13.03280.021.4 [注:自由主义民粹派的经济学家认为,由于中部地区土地不够,由于西伯利亚、中亚细亚等地不宜于垦殖,补分土地是必要的。这就是说,如果不是土地不够用,那地主的大地产暂时还可以容许存在。马克思主义者的看法应当完全不同:只要地主的大地产不消灭,无论是中部地区的或移民区(俄国边疆地区)的生产力都无法迅速发展。] [注:孟什维克在斯德哥尔摩否决了把“支配”改为“所有”的修正案(见记录第152页)]这两个词有什么不同,而在于赎买问题(在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上,布尔什维克同唐恩之流相反,投票否决了这一主张,然而在代表大会之后孟什维克又竭力想通过这一主张),在于农民土地问题。孟什维克要把农民土地除外,劳动派却不想把这些土地除外。劳动派向地方公有派证明,我的看法是正确的。 [注: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96—697页。——编者注]。 [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编者注]一书的《李嘉图地租理论的历史条件》这一节中,马克思极其清楚地发挥了这一思想。他在那里说道:“从亨利七世以来,资本主义生产在世界任何地方都不曾这样无情地处置过传统的农业关系,都没有创造出如此完善的〈适合自己的〉条件,并使这些条件如此服从自己支配。在这一方面,英国是世界上最革命的国家。”“但是什么叫作clearingofestates〈直译是清扫领地或清扫土地〉呢?就是毫不考虑定居在那里的居民,把他们赶走,毫不考虑原有的村落,把它们夷平,毫不考虑经济建筑物,把它们拆毁,毫不考虑原来农业的类别,把它们一下子改变,例如把耕地变成牧场,总而言之,一切生产条件都不是按照它们传统的样子接受下来,而是按照它们在每一场合怎样最有利于投资历史地创造出来。因此,就这一点来说,不存在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让资本——租地农场主——自由经营,因为土地所有权关心的只是货币收入。”(第6—7页)[注:同上,第263—264页。——编者注] [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2卷第215—241页。——编者注]这本小册子中指出过了)。这是关于萨拉托夫省卡梅申县的材料[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第2版第51、54、82页(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卷第74、77、108页。——编者注)。]: 分配份地后产生的农户的平均土地数量 [注:M.沙宁在他的《土地地方公有还是分归私有》(1907年维尔纳版)这本小册子中强调了有关耕作技术方面的问题,但是他不懂得两条发展道路,也不懂得消灭现有土地占有制的意义。]马克思主义者的任务就是帮助激进资产阶级(即农民)尽量彻底地清除旧废墟,使资本主义获得迅速的发展,而决不是帮助市侩去达到安居乐业和迁就过去的要求。 [注:《土地问题》第3版第108页注释。]。 [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卷第106页。——编者注]。但是在这以后不久,当马克思极其清楚地阐明绝对地租理论的《剩余价值理论》出版之后,彼得•马斯洛夫在1906年(第3版序言注明的日期是1906年4月26日)又重复了这种信口雌黄的彻头彻尾的谰言。这真是无可比拟的!我在那本书中详细地分析了彼得•马斯洛夫对马克思的“修正”,这里不可能再来重复,我只是指出,这些修正无非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陈旧论据。彼得•马斯洛夫居然拿“烧砖业”(第111页)来否定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而且宣扬“土地肥力递减规律”,断言“没有这个规律,‘海外’竞争就不能得到解释”(第107页),最后,他甚至说,不推翻马克思就不能推翻民粹派的观点,“如果连续投入同一块土地的劳动的生产率会不断降低这一事实不存在的话,那也许还能实现民粹派……的那种美景”(马斯洛夫,1907年《教育》杂志第2期第123页)。总而言之,在彼得•马斯洛夫的经济理论中,在绝对地租、土地肥力递减的“事实”、“民粹主义”的基本错误、提高经营水平和提高技术水平之间的差别等问题上,他没有一句话是新鲜的。马斯洛夫用那些被资本的官方辩护士弄得庸俗不堪的纯粹资产阶级的论据来驳斥绝对地租理论,因而必然要滚到马克思主义的歪曲者的行列中去。彼得•马斯洛夫歪曲了马克思主义,但他做得十分巧妙:他在自己的《土地问题》一书的德译本中,把他对马克思草稿的所有修正都删掉了。马斯洛夫在欧洲人面前把自己的理论都隐藏了起来!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我在第3章中曾经写到)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陌生人初次参加古代哲学家的座谈会,他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当时有一位哲学家对他说:“如果你很聪明,那你做得很愚蠢;如果你很愚蠢,那你做得很聪明。” [注:例如见《资本论》第3卷下册第346—347页:论土地价格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同上,第344—345、341、342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14—917、911—915、909—911页。——编者注)]。而我们的社会民主党人却根本没有从发展资本主义的观点来进行这种批判,因此群众所知道的只是民粹派的批判,即对土地私有制所作的市侩式的歪曲批判。 [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80—191页。——编者注]起,就多次地肯定过这一点。他在《剩余价值理论》(第2卷第1册第208页)中写道:“激进的资产者在理论上发展到否定土地私有权……然而,他们在实践上却缺乏勇气,因为对一种所有制形式——一种劳动条件私有制形式——的攻击,对于另一种私有制形式也是十分危险的。况且,资产者自己已经弄到土地了。”[注:同上,第26卷第2册第39页。——编者注]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是在存在着激进资产者(农民)的条件下进行的。激进资产者“有勇气”为千百万群众提出国有化的纲领,因为他们“自己”还没有“弄到土地”,就是说他们受中世纪土地所有制的害处比从资产阶级土地所有制那里得到的好处和“利润”更多。除非动摇于立宪民主党人和工人之间的“激进资产者”用群众性的发动来支持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俄国革命就不可能胜利。除非建立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俄国革命就不可能胜利。 [注: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土地私有制和国有化是不可能同时并存的。其中有一个一定要占上风。工人政党的任务就是维护较高的制度。]这一点,每个民主主义者都看得很清楚,更不用说社会民主党人了。问题只是在于,无产阶级是应当提高农民,使他们认识到更高的目标呢,还是让自己降低到农民的小市民的水平。 [注:《农民问题和社会民主党》。这是对孟什维克纲领的非常含糊的解释,见第66页。但是这位地方公有化的倒霉的捍卫者在第103页上却指出,国有化是最好的办法!]都没有想过。社会革命党人可以把市侩的改良运动同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扯在一起,但是先生们,社会民主党人这样做就不适当了!西欧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英国的费边派,德国的伯恩施坦派,法国的布鲁斯派)显然把问题的重点从国家制度问题移到了地方自治问题。但是我们面临的正是关于国家制度及其农业基础问题,因此在我国主张“地方公有社会主义”就是玩弄农业社会主义的把戏。让那些市侩们在未来民主俄国的宁静的地方自治机关里赶快“为自己营造安乐窝”吧。而无产阶级的任务是组织群众,但这不是为了上述目的,而是为了进行革命斗争,争取在今天实现彻底的民主化,到明天实行社会主义的变革。 1908年7月18日 附言:我起草的土地纲领草案已经向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提出过,并且在社会民主党的出版物中也多次地刊载过,这里就不再重复了。我只是谈几点想法。既然资本主义的农业演进有两种趋势,那么纲领中就必须使用“如果”(这是在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上的专用语)这种说法,就是说纲领必须估计到两种可能性。换句话说,在目前这种情况没有改变以前,我们还是要求使用土地的自由,要求建立法庭以降低地租,要求消灭等级制度等等。但是同时我们也要同当前的趋势作斗争,支持农民的革命要求,以便迅速地发展生产力,广泛地、自由地开展阶级斗争。社会民主工党支持农民反对中世纪制度的革命斗争,同时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土地关系的最好形式(同时也是消灭农奴制度的最好形式)就是土地国有化;只有实行彻底的政治变革,消灭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国,才能实行彻底的土地变革,才能没收地主土地,实现土地国有化。 载于1908年8月《社会民主党评论》杂志(克拉科夫)第6期 [96] 《社会民主党在俄国革命中的土地纲领》一文是列宁应罗·卢森堡和莱·约吉希斯的请求,为了向波兰社会民主党人介绍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在土地问题上的意见分歧而写的,载于1908年8月《社会民主党评论》杂志第6期。这篇文章是列宁的《俄国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6卷)一书的摘要。——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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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数 | 共有土地俄亩数 | 平均每户土地俄亩数 | |
| (一)受农奴制剥削的破产农民… | 10.5 | 75.0 | 7.0 |
| (二)中等农民……………………… | 1.0 | 15.0 | 15.0 |
| (三)农民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地产…………… | 1.5 | 70.0 | 46.7 |
| (四)农奴制大地产……………… | 0.03 | 70.0 | 2333.0 |
| 13.03 | 230.0 | 17.6 | |
| 未按类别划分的土地……………… | — | 50.0 | — |
| 13.03 | 280.0 | 21.4 | |
| 分配份地后产生的农户的平均土地数量 | |||
| 载于1908年8月《社会民主党评论》杂志(克拉科夫)第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