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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俄国全体公民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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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文集(补遗)
告俄国全体公民书[114](1912年10月10日〔23日〕以前)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  [114]《告俄国全体公民书》写于1912年10月初,由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以传单形式印发。10月10日(23日),列宁把它寄给社会党国际局书记卡·胡斯曼,请他通知各国社会民主党书记并刊登这一文件。不久,《告俄国全体公民书》被《莱比锡人民报》和《前进报》用德文,比利时《人民报》用法文,社会党国际局定期公报用法文、德文和英文刊登了出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国外组织委员会也印发了这份号召书。号召书还作为1912年11月5日(18日)《社会民主党人报》第28—29号合刊的特别附刊刊出。——148。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