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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的某些结果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22

列宁文集(补遗)
“土地规划”的某些结果(1913年2月23日〔3月8日〕)   “……至于新的土地改革的直接后果……未必可以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可喜的……大量份地从半无产者农民那里贱价地转到了富裕农民和包买主投机商人手中……地租上涨了……在占有整块土地和占有村社的零散插花土地之间,其耕作能力上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新法律……使经济生活的条件和经济生活的内容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了……现在农民的思想可能比上次革命高涨时活动得更厉害。”   农民的思想朝什么方向活动?关于这一点,还是别问《俄国思想》杂志的这位自由派吧。他根本不谈地主土地上的农奴制经营问题,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载于1913年2月23日《真理报》第45号
载于1913年2月23日《真理报》第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