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的党和合法的工作
| 秘密的党和合法的工作(1912年11月5日〔18日〕) 一 “代表会议讨论了党的建设的形式和方法问题,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这样,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一开头就断然认为必须改组社会民主党。这至少是奇怪的。当然,每个党员都有权要求“改组”党,但是4年来所谈的分明是承认不承认老党的问题!这又有谁不知道呢? 二 “2.鉴于社会政治条件较之革命前有了改变,现有的和新建的秘密的党组织应当适应公开的工人运动的新形式和新方法。” 又是绝妙的逻辑。决议从社会条件的改变所得出的只是要作组织形式的改变,而对这种改变的方向却未作任何论证。 [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3卷第391—401页。——编者注]。 三 “3.目前,社会民主党在整个组织被迫处于秘密状态的情况下,就应当竭力使党的工作的某些部分公开进行,并为此建立相应的机关。” 我们已经指出,这段话从头到尾十分贴切地描绘出了立宪民主党的真情实况。只是,“社会民主党”的字眼放在这里不对头。 四 “4.社会民主党组织由于处于秘密状态,不可能把自己影响所及的广大工人群众都吸引过来,因此应当同无产阶级的政治上积极的阶层取得联系并通过它们同群众取得联系,其方法就是建立各种比较固定的合法的或秘密的政治组织,各种合法的外围团体(如选举委员会、根据3月4日法令[137]建立的政治团体、地方自治机关选举组织、反对物价上涨的团体等等),而且使自己的行动适应非政治性的工人组织。” 这里,关于合法外围团体的不容争辩的议论不仅掩饰了可以争辩的内容,而且掩饰了简直是取消主义的内容。 载于1912年11月5日(18日)《社会民主党人报》第28—29号合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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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于1912年11月5日(18日)《社会民主党人报》第28—29号合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