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派和结社自由(1913年5月4日〔17日〕) “代表大会最重要的功绩就是宣布工人有组织起来的权利,对工人的结社自由的要求加以支持。 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自由派利用他们发行很广、营私牟利的报刊来削减工人阶级提出的要求和口号。自由派很清楚,工人的“当前的口号”是另外的一些没有被削减的口号。自由派把自己的自由主义狭隘观念强加给工人,硬说这是工人“群众”的意见。自由派资产阶级不愿意考虑造成政治特权和政治上无权的根源,却把责任推到看来好象是不觉悟的群众身上,这是他们一贯使用的老手法!这是“自由派”农奴主的手法,他们在半世纪以前就说完全废除地主的特权不是“群众”的“当前的口号”。 “代表大会赞成结社的权利,但是它不能不坦白承认:要实现这个权利,首先必须具备一系列法律条件。在没有一般的结社自由的地方,就不可能有成立工会组织的自由。只有在自由派和民主派的刊物能够自由出版的地方,工人刊物才能自由出版。在行政当局独断专行而居民群众不能参加立法机构的选举的地方,结社自由就不可能实现。代表大会如果想成为彻底的代表大会,它就应该指出实现这些条件的必要性。” 这么说,代表大会是不彻底的了。代表大会的不彻底性究竟在哪里呢?就在于它没有把某些改革提出来,——自由派这样回答。 载于1913年5月4日《真理报》第101号 |
| 载于1913年5月4日《真理报》第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