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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者先生们论“劳动”农业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23

列宁文集(补遗)
资产者先生们论“劳动”农业(1913年9月11日〔24日〕)   “把农民农户分成三类:(1)只有小块土地的农户(极小农户)——农民在某个地方的工厂里做工,而在农村的家里只有一个农舍和一个菜园,在菜园里种植一些东西稍微补充他的收入;(2)自耕自食农户——农民拥有较多的土地,但耕种土地不足以满足家庭的全部需求,因此部分家庭成员要在别处工作:(3)劳动农户;这是一种纯粹的农民农户,全家从事农业劳动。农业的演进(发展)使自耕自食农户逐渐消灭,使这种农户不断遭到劳动农户和只有小块土地的农户排挤。未来主要属于劳动农户。在俄国劳动农户占有的土地面积平均将近50俄亩。劳动农户的胜利决不会带来农村的无产阶级化”(《基辅思想报》第242号)。   这就是民粹派所承袭的资产阶级“劳动”农业理论的基础。任何一个工人,只要稍微懂得一点政治经济学,就会马上看出,这位资产者先生是把无产者农户,即雇农农户,雇佣工人“农户”称为只有小块土地的农户或极小农户。 各类农户拥有(单位百万)类别农户数 工人土地 牲畜 机器第一类………4.47.35.07.00.2二类………0.62.54.65.10.4三类………0.75.422.217.31.25.715.231.829.41.8 载于1913年9月11日《我们的道路报》第15号和1913年9月14日《劳动真理报》第4号
各类农户拥有(单位百万)
类别 农户数 工人 土地 牲畜 机器
第一类……… 4.4 7.3 5.0 7.0 0.2
二类……… 0.6 2.5 4.6 5.1 0.4
三类……… 0.7 5.4 22.2 17.3 1.2
5.7 15.2 31.8 29.4 1.8
载于1913年9月11日《我们的道路报》第15号和1913年9月14日《劳动真理报》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