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韦纳
| 萨韦纳(1913年11月29日〔12月12日〕) [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2页。——编者注]是十分正确的。就对德国“宪制”的真正实质的评价来说,马克思比数以百计的颂扬“法制国家”的资产阶级教授、神父和政论家要深刻十万倍!他们向横行一时的德国人所取得的成功和胜利顶礼膜拜。马克思在评价政治的阶级实质时,遵循的不是事件的某些“曲折细节”,而是国际民主运动和国际工人运动的全部经验。 载于1913年11月29日《拥护真理报》第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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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于1913年11月29日《拥护真理报》第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