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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帝国主义和民族自决权》演讲的材料[60]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27

列宁文集(补遗)
关于《帝国主义和民族自决权》演讲的材料[60](1915年10月15日〔28日〕以前) 1 2 [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30页。——编者注])。 [注:大概是引列宁某一手稿的页码。——俄文版编者注](压缩和改写) 3 [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87页。——编者注]这个原则放在自己民族政策的首要地位,而同时绝不否定东欧和亚非殖民地的落后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重大的世界历史意义。——(4)各国社会民主党人不应当把联邦制原则,把建立小国奉为理想,而应当坚决主张各民族尽可能的接近,说明任何民族分离的害处,民族文化自治的害处,民主集中制的好处,大的国家和国家联盟的好处。 4 (提纲) 引言 Ⅰ.经济观点 Ⅱ.历史观点 Ⅲ.政治观点 Ⅳ.国家疆界观点 Ⅴ.无产阶级国际阶级斗争的观点 Ⅵ.“实际的可行性” Ⅶ.战争的观点 Ⅷ.同社会沙文主义的斗争 Ⅸ.拿离婚作比喻 [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28卷第165—169页。——编者注] Ⅹ.魏尔事件 Ⅺ.自由派资产阶级的态度 Ⅻ.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经验 ⅩⅢ.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范例 ⅩⅣ.“齐美尔瓦尔德左派的”“提法” [注:见本卷第42—47页。——编者注] 载于1937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0卷
载于1937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