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文集(补遗) › 29

1917年3月4日(17日)的提纲草稿[1]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29

列宁文集(补遗)
1917年3月4日(17日)的提纲草稿1 2 3 载于1924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卷
载于1924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卷

  1. 《1917年3月4日(17日)的提纲草稿》是列宁在苏黎世得到俄国二月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第一批消息后,和格·叶·季诺维也夫一起草拟的一个关于无产阶级在俄国革命中的任务的文件。《提纲草稿》于3月4日(17日)晚写成,当天寄往斯德哥尔摩和克里斯蒂安尼亚(即奥斯陆),给即将回俄国的布尔什维克。——1。 ↩︎

  2. 指1917年3月2日(15日)成立的俄国资产阶级临时政府。这个政府是国家杜马临时委员会同把持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的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领导人协议成立的,起初称“第一届社会内阁”,3月10日(23日)定名为临时政府。这个政府的组成是:总理兼内务部长格·叶·李沃夫公爵(立宪民主党人)、外交部长帕·尼·米留可夫(立宪民主党人)、陆海军部长亚·伊·古契柯夫(十月党人)、交通部长尼·维·涅克拉索夫(立宪民主党人)、工商业部长亚·伊·柯诺瓦洛夫(进步党人)、财政部长米·伊·捷列先科(无党派人士)、教育部长亚·阿·曼努伊洛夫(立宪民主党人)、农业部长安·伊·盛加略夫(立宪民主党人)、司法部长亚·费·克伦斯基(劳动派)、正教院总监B.H.李沃夫、国家监察长И.В.戈德涅夫(十月党人)。——1。 ↩︎

  3. 第一篇告人民书指俄国资产阶级临时政府1917年3月3日(16日)发表的宣言。这个宣言公布了临时政府的纲领,其内容为:对一切政治案件实行特赦,确立公民政治自由,取消等级和民族限制,筹备召开立宪会议,民主选举地方自治机关,组织隶属于地方自治机关的民兵,不解除参加革命运动的军队的武装和不把他们调离彼得格勒,士兵享有一切公民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