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文集(补遗) › 33 人民委员会关于接收怠工者参加工作的手续的决定[153]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33 列宁文集(补遗) ✎ 保存 取消 人民委员会关于接收怠工者参加工作的手续的决定[153](1918年1月31日〔2月13日〕) 载于1918年2月1日(14日)《真理报》第25号 载于1918年2月1日(14日)《真理报》第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