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文集(补遗) › 33 通电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33 列宁文集(补遗) ✎ 保存 取消 通电致各团、师、军、集团军等委员会,全体革命陆军士兵和革命海军水兵[38](1917年11月9日〔22日〕) 俄国斯共和国政府代表 陆军人民委员兼最高总司令 俄国斯共和国政府代表 陆军人民委员兼最高总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