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文集(补遗) › 35

对人民委员会关于森林采伐的决定的意见[56]

作者:lenin-cworks · 35

lenin-cworks
对人民委员会关于森林采伐的决定的意见[56](1918年10月15日)   核实一下运输数字,看1917年和1918年一共多少。   森林采伐机构已合并的占多大比重?   关于森林采伐处的编制同其他机构的比例的准确数字。   打击投机活动的实际措施。   征用沿途和莫斯科市储存的全部木材。   保证把粮食[注:看来是笔误。人民委员会决定讲的是木材运输问题。——俄文版编者注]运到车站的措施。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1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04页 注释:   [56]列宁的意见是在1918年10月15日人民委员会讨论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森林采伐“三人小组”的报告时写的。列宁提出的所有建议都写进了人民委员会就这个问题通过的决定。人民委员会为森林采伐拨款1亿卢布,要求一周后汇报这笔款项的支出情况,同时建议“三人小组”也在一周后就列宁列出的问题提出更具体的材料。——113。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1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