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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火星报》编辑部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44

列宁文集(补遗)

(3月18日)

尊敬的同志们:《火星报》第61号上说:不仅信件,而且连给《火星报》和《曙光》杂志的款项,都应寄到阿克雪里罗得处,这大概是搞错了吧。

读者对上述通知可能会理解成这样:为出版《火星报》和《曙光》杂志设有专门会计处,而事实上,出版《火星报》和《曙光》杂志的全部款项,都一律由中央委员会专管的党的中央会计处拨付。

我们要求尽快更正这一错误。

中央委员会国外代表的代理

附言:务请对这封信作出答复。

写于日内瓦(本埠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