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文集(补遗) › 44

致维·伊·查苏利奇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44

列宁文集(补遗)

12月3日

尊敬的同志:我忘了通知您,我所有的文章请都用尼·列宁署名,而不用“一撰稿人”署名。

如果给编辑部的信或者关于土地问题的文章必须推迟刊登的话,那么,我要求在第53号上刊登“信”,而把关于土地问题的文章推迟。[注:见本卷第91—237号文献。——编者注]

致社会民主党的敬礼!

列 宁

写于日内瓦(本埠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