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文集(补遗) › 44

致费·伊·唐恩

作者:回信的抄件寄至波特列索夫处(转交唐恩) · 44

列宁文集(补遗)

1903年12月2日

“尊敬的同志:同盟代表大会的记录附录可以证明我和马尔托夫之间的个人冲突已经消除了。在我这方面,对此当然只会感到高兴。但是,无论从形式上或者从道义上来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删改代表大会记录中的任何东西,不能勾掉对曾经发生的一切的某些描述。

致同志的敬礼!

尼·列宁”

写于日内瓦(本埠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