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文集(补遗) › 44

145.致弗·格·什克利亚列维奇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44

列宁文集(补遗)

1902年7月29日

我们收到了您关于“遗产”[277]问题的来信。其中有好多东西使我们感到“奇怪和不理解”,——特别是要费克拉[注: 费克拉是《火星报》编辑部的代号。——编者注]找律师这件事。费克拉哪能办这件事呢?为什么那个继承人自己不去办呢?当然,试试并不遭罪,试试也是可以的,但毕竟要好好了解一下情况,否则空忙一场是会惹人笑话的。因此,请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进行调查,并告诉我们怎样才能“让继承人听从我们的安排”?是叫他到国外来呢,还是怎么的?请把他的情况详细介绍一下。还有,为什么“您的”继承人不去找与共同继承人打过交道的那些律师呢?(很清楚,我们是不能在这件事情上花钱的。)

使我们同南方工人组织[278]建立切实和直接的联系是非常重要的。请您关心这件事,并把这个组织的情况写信详细告诉我们。[注:手稿上这一段已被勾去。——俄文版编者注]

从伦敦发往科列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