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补遗) › 30

[货币流通和货币的三种规定]

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补遗) · 30

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货币流通和货币的三种规定] (a)[货币作为价值尺度]   “在矿产国中,一切价格最终取决于贵金属的生产费用; ……矿工的薪金……是计算其他一切生产者的薪金的标度…… 在非矿产国中,一切非垄断商品的金价值和银价值,取决于出口一定量劳动的成果所获得的金银,取决于当时的利润率,而在每一个别场合取决于支付的工资额和预付工资的时间。”(西尼耳[关于取得货币的费用以及私人纸币和国家纸币的某些影响的三篇演讲》1830年伦敦版第15、13—14页])   换句话说,上述价值取决于用一定量的劳动(可出口的产品)直接或间接地从矿产国换得的金银量。货币首先是表现一切交换价值的相等关系的东西:一切交换价值在货币上都是同名的。) 1   “卖主对商品估价,买主还价、记账、债务、租金、财产登记等等,总之,一切引起有形支付行为和先于这一行为的情况,椰必须表现为计算货币。实在货币只是为了实现支付,结清〈清算)账目才参与进来…… 假定我必须支付24利弗尔12苏,那么计算货币就代表24个某种单位和12个另一种单位,而我实际上要支付两种有形的钱币:一种是值24利弗尔的金币,一种是值12苏的银币…… 实在货币总额在流通的需要上有一个必要的极限。计算货币是观念的尺度,除想象以外没有任何极限。如果只是从财富的交捶价值的观点来考察财富,计算货币可用来表现任何一种财富…… 例如表现国民财富,国家收入和个人收入;不管价值以何种形式存在,各计算价值都按同一形式确定;因此,在大量的消费品中没有一件消费品不是多次在思想上转化为货币,而同这一数量相比较,现实的货币总额最多=1∶10。”(加尔涅[《货币史》1819年巴黎版第1卷第72、73、77、78页])   (这个比例不恰当。1∶几百万才较为确切。然而这根本无法计量。) 13 盎司金是1个工作日的产品,而x量商品是3个工作日的产品,那么x量商品=1盎司金或3镑17先令7便士。在计量货币和商品时,最初的交换价值尺度又重现出来。商品不是表现在3个工作日中,而是表现在作为3个工作日的产品的金量或银量中。实际存在的货币量显然和这种比例无关。   (“商品在交换中互为尺度…… 但是这种办法要求的是流通中有多少商品就要有多少比较项。如果一种商品只是与一种商品而不是与两种商品相交换,它就不能成为比较项…… 这样就需要有一个共同的比较项…… 这种比较项可以纯粹是观念的…… 作为尺度的规定是最初的规定,它比作为抵押品的规定更为重要…… 俄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是用银估价一切商品,然而这种贸易是物物交换。”(施托尔希[《政治经济学教程》1823年巴黎版第1卷第81,83—84、87、88页])   (不仅是同名称。金银起初就是用秤称的。例如罗马人的阿司(as)=1磅铜。)   [I—37]“在荷马和赫西俄德的作品中,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不是金银,而是绵羊和公牛…… 在特洛伊战场上进行物物交换。”(杰科布[《贵金属生产和消费的历史研究》1831年伦敦版第1卷第109页])(在中世纪,奴隶也起过同样的作用。(同上[,第351页]))   货币无须实现在它的进一步规定上,就可以表现在尺度和交换价值一般要素的规定上;也就是说,还在它取得金属货币形式以前,就可以这样。在简单的物物交换中,情况就是这样。不过这时的前提是:交换一般说来还很少发生,商品还没有发展成为交换价值,因而也没有发展成为   (“某物要取得一个共同的价格标准,该物的让渡就必须是经常的和人们熟悉的。在简单的社会状态下,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非工业国中,许多物并没有一定的价格…… 只有出售才能确定价格,并且只有经常出售才能定出一个标准。生活必需品的经常出售,取决于城乡之间的关系”等等。)[(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95、396页)]   发达的价格规定的前提是:个人不是直接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他的直接产品是 (b)[货币作为流通手段] 2   (对(a)点的补充)。(“作为货币属性来使用的尺度,是价值的指示器”……可笑的是,有人认为,“既然商品以值若干盎司的金来估价,而该国的金储备减少时,价格就必然下降…… 作为价值指示器的金的效能,不会因为某一个别国家拥有金量的多少而受影响。即使通过银行的措施能把该国的整个纸币流通和金属货币流通缩减一半,金和商品的相对价值仍会不变”。例子是16世纪从秘鲁输出金以及19世纪金从法国流入英国时的情形。(哈伯德[《通货和国家》1843年伦敦版第44—46页],[L.]VIII,45)〕94   在作为尺度的规定上,货币同本身的量无关,或者说货币的现存量是无关紧要的。在作为交换手段,作为流通工具的规定性上,货币的量是经过计量的。货币的这两种规定相互间是否会发生矛盾,这要在以后来考察。 (c)货币作为财富的物质代表(货币积累;在此之前货币还作为缔结契约的一般材料等等) 1116 盎司金(1盎司金值3镑17先令7便士)(931便士)。于是,这同时就反映了1磅棉花作为一切其他商品的交换价值的规定性,反映了1磅棉花作为一切其他商品的等价物的规定性,其他这些商品由于都同1盎司金相比较而总是按某种比例包含1盎司金。[I—42]1磅棉花中包含的金量通过1磅棉花同金的比例来确定,这两者的这个最初的比例,是由实现在两者中的劳动时间的量,即由交换价值的现实的共同实体的量决定的。这一点应以关于交换价值本身那一章99中的论述为前提。 3 13 舍费耳小麦;但是,这一点并没有[I—43] 13 盎司金(它并不包含这么多金)。如果商品的价格1镑得到支付,也就是说,它的价格1镑得到实现,它和1镑相交换,那么,具有决定意义的是1镑实际包含着 13 盎司金。假如这是用某种非贵金属铸成的伪造的镑,只在表面上是1镑,那么实际上商品的价格并未实现;为了实现这一价格,商品就必须用等于 13 盎司金的非贵金属来支付。 23 的铜等等的1盎司的生产费用(如果伪造铸币只在于伪造或改变贵金属重量的可除部分的名称,例如把1盎司的 18 叫作1索维林,那就是让尺度完全照旧不变而只改变它的名称。如果过去 14 盎司叫作1索维林,而现在 18 盎司叫作1索维林,那么1索维林的价格只表现 18 盎司金,因此,要表现过去1索维林所表现的价格,现在需要(大约)2索维林);或者说,在只是伪造贵金属可除部分的名称的情况下,尺度照旧不变,但每一可除部分却用以前两倍的法郎等等来表示;另一方面,当货币的基质即金银完全取消,而用印有一定量的实在货币的符合的纸币来代替时,这些纸币在流通所需要的数量以内,会按十足的金银价值进行流通。在第一种情况下,是因为流通手段同时既是作为尺度的货币的材料,又是价格作为最后价格借以实现的材料,在第二种情况下,是因为货币只具有充当流通手段的规定。   “价格正是由用来进行购买的现有的货币量决定的。世界上全部商品卖得的货币不可能超过世界上现有的全部货币。”(引自伦敦《每周快讯》[1857年]11月8日)   第一,价格规定和实际的出售毫无关系;在价格规定中,货币只是尺度。第二,如果每一块货币流通1 000次,全部(处在流通中的)商品卖得的货币就能等于世界上现有货币的1 000倍。   “货币创造价值,因为没有货币,价值就不能存在。”[(费里埃《论政府同贸易的相互关系》第52页)]不仅应当考察“作为金属的货币的价值,而且同样要考察作为货币的货币属性”[(同上,第18页)]。   亚·斯密是正确的,因为货币不是任何特殊生产部门的工具;费里埃是正确的,[I—47]因为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一般生产的要素之一,就在于产品和生产因素被纳入货币的规定,而这种规定是以不同于产品的货币为前提的;因为,如果从生产的总体上来考察生产,货币关系本身就是生产关系。   “金银的用处在于它们代替劳动。”(罗德戴尔[《论公共财富的性质和起源》1808年巴黎版第140页],[B.]11)   相反的主张认为,货币是4 5   (“货币的增加,只是计算手段的增加。”(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概论》1838年布鲁塞尔版第2卷第278页])   这种说法,只有在货币被规定为单纯的交换手段时,才是正确的。就货币的另一属性来说,货币的增加也是   “贸易把影子和肉体分开了,造成了分別占有它们的可能性。”(西斯蒙第[,同上,第300页])   因此,货币现在是一般形式上的独立化的交换价值(作为这样的交换价值,货币总是表现为仅仅是转瞬即逝的 6 7 8   “一旦贵金属成为商业对象,成为一切物品的普遍等价物,它们也就成为衡量各国实力的尺度。”由此就产生了重商主义。(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27页])   尽管现代经济学家自以为比重商主义高明,但在1857年普遍危机时期108也和在1600年9   “货物数量和货币数量可以不变,尽管如此,价格可以下酷或下降”(例如,由于金融资本家、地租所得者、政府官吏等的支出增加了。马尔萨斯[《政治经济学原理》1836年伦敦第2版第391页脚注],[L.]X,43110)。   [II—4]我们已经看到,货币作为离开流通并同流通相对立的独立物,是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和尺度这两种规定的否定(否定的统一)。我们已经说明:   “流通的货币量就决不能由个人使用,这一货币量必须不断地流通”(施托尔希[《政治经济学教程》1823年巴黎版第2卷第113—114页])。   个人只有出让货币,使货币变为   “对人的生存不应是绝对必需的”[(同上,第113页)],   就像例如在一些民族中充当货币的兽皮、食盐等等那样,因为处于流通中的货币量是不能用于消费的。因此,第一,金属充当货币一般说来比其他商品优越,第二,贵金属又比用作生产工具的金属优越。施托尔希关于这个问题的下述看法对于经济学家们来说是很典型的:货币材料必须   “具有直接的价值,但这种价值以人为的需要为基础”[(同上,第114页)〕。   这位经济学家把下面两种需要称为人为的需要:第一,从个人的   “因为货币对占有它的人的用处,并不比对占有待购商品的人的用处大。”[(施托尔希,同上,第195页)]   国内贸易越是全面地受对外贸易制约,这种铸币   “商业的伟大的和最后的成果,不是一般财富,而主要是充裕的白银、黄金和珠宝,它们不像其他商品那样易于损坏,易于变质,而是一切时间和一切地方的财富。充裕的葡萄酒、谷物、家禽、肉类等等是财富,但只是一时一地的财富。因此,生产这些商品和从事这种贸易,以保证国家获得金银,这比其他活动更为有利。”([配第《政治算术论文集》1699年伦敦版第178—179页],[M.]3)“如果通过税收把一个人用在吃喝上的货币拿来,交给另一个人去改良土地、捕鱼、开矿、办工厂、甚至做衣服,对于社会总有好处,因为即使衣服也不像吃喝那样不长久。如果把货币用来购买家具,好处就更大,用来盖房子,好处还要大。改良土地、开矿、捕鱼,好处就更多了。而好处最大的,是把货币投放出去,以便把金银运回国内,因为只有金银不会毁坏,并且不论何时何地作为财富都受到珍视。”([同上,第195—196页],[M]5)   17世纪的一位著作家就是这样写的。我们看到,随着金银被看作财富的物质代表和财富的一般形式,金银的积累怎样受到了真正的刺激。货币崇拜产生禁欲主义,节欲,自我牺牲——节俭和悭吝,蔑视世俗的、一时的、短暂的享受,追求   “贸易的自然材料是商品,贸易的人为材料是货币…… 货币无论从性质上说或从时间上说都是在商品之后出现的,虽然如此,现在它在使用中却居于首要地位。”他把商品和货币比作老雅各的两个孙子,雅各“伸出右手按在次孙的头上,伸出左手按在长孙的头上”113([来塞尔登《自由贸易》1622年伦敦版第7页],[M.]24)。   现代经济学家自然会在经济学概论部分中嘲笑这种论调。但是,如果看一看特别在货币学说中流露出来的恐惧不安和在危机时期人们在实践上注视金银的流进流出时所表现出来的极度惊慌,那就很清楚,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的信徒所幼稚片面地理解的货币规定,不仅在想象中,而且作为现实的经济范畴,仍然完全不失其正确性。 10   西尼耳说,“在多数情况下缔结契约时,只有缔约的一方有可以自由支配的物品,并把这种物品贷给别人;如果要进行交换,就要在以后才能取得等价物这样的条件下卷即把这种物品转让出去。而由于一切物品的价值在一定时间咀都会变动,所以,人们用作支付手段的,就是那种价值最少变动,能在最长时间里保持购买物品的一定平均能力的物品。”于是,货币就成了“价值的表现或代表。”[(西尼耳《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选自已出版和未出版的讲义,1836年巴黎版第116、117页)]   照他这种说法,货币的后一种规定和它以前的规定根本没有关系。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只有当货币表现为价值的独立代表的时候,契约比如说才不再按谷物的量或待实现的劳役来计算。(后者,例如通行于封地制度下。)认为货币具有保持其价值的“较长时间的平均能力”,这是西尼耳先生的反思。事实是,货币作为契约上的一般材料(贝利说是“契约上的   “对同一种东西的两种不同的关系,可以用某种可变的手段来表示,同样也完全可以用某种不变的手段来表示”117。   这种价值变动[对于]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来说]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量已由尺度决定。但是,作为在契约中出现的   “假如西班牙从来没有占据墨西哥和秘鲁的矿山,它也就从来不会需要波兰的谷物。”(莱文斯顿[《论公债制度及其影响》1824年伦敦版第20页])   我们已经看到,在简单流通本身中(即处于运动中的交换价值中),个人相互间的行为,按其内容来说,只是彼此关心满足自身的需要,按其形式来说,只是交换,设定为等同物(等价物),所以在这里,所有权还只是表现为通过劳动占有劳动产品,以及通过自己的劳动占有他人劳动的产品,只要自己劳动的产品被他人的劳动购买便是如此。对他人劳动的所有权是以自己劳动的等价物为中介而取得的。所有权的这种形式——正像自由和平等一样——就是建立在这种简单关系上的。在交换价值进一步的发展中,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并且最终表明,对自己劳动产品的私人所有权也就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而这样一来,劳动=创造他人的所有权,所有权将支配他人的劳动。

  1. 见本卷第88—95页。——编者注 ↩︎

  2. 见本卷第136—137页。——编者注 ↩︎

  3. 见本卷第143页。——编者注 ↩︎

  4. 见本卷第167页。——编者注 ↩︎

  5. 可能与这一说法有关,马克思后来在手稿第II笔记本第8页上方页边上写了一段引文:“在文明初期,人们确定自己劳动产品的交换价值,不是通过比较 ↩︎

  6. “共同体”原文是“Cemeinwesen”,俄文版译为“社会联系”。——编者注 ↩︎

  7. 在手稿中,马克思在“货币主义”上方写了“重商”字样。——编者注 ↩︎

  8. 在手稿本页右上角有马克思的如下批注:“ ↩︎

  9. 指米塞尔登1600年左右的著作,见注111。——编者注 ↩︎

  10. 这句话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第2章第3节(a)《货币贮藏》中是这样写的:“积累羊群使我变成牧人。”——编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