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工人组织加入国际工人协会的条件的决议草案[16]
邀请各工人组织作为集体加入协会,它们可以根据自己拥有的经费酌情确定自己缴纳会费的数额。
加入协会的团体有权各选派代表一名参加中央委员会;委员会保留接纳或拒绝这些代表的权利。[注:在1864年11月26日“蜂房报”第163号刊载的关于委员会会议的报道中,第二个决议案是这样写的:“加入协会的伦敦团体有权各选派代表一名参加中央委员会;委员会保留接纳或拒绝这些代表的权利。至于伦敦以外的愿意加入协会的团体,则有权选派自己的成员一名作为通讯员。”——编者注]
| 卡·马克思于1864年11月22日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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