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人协会和社会主义民主同盟[267]
约一个月以前,一些公民在日内瓦成立了一个名为“”的新的国际性团体的,这个团体宣布“自己的特殊使命是根据伟大的平等原则研究政治问题和哲学问题”,云云。只是在它12月15日的会议上才得知由该发起委员会印发的纲领和章程。根据这两个文件,上述的“”,但同时又完全于该协会之外。
根据发起委员会的章程,除了由日内瓦代表大会、洛桑代表大会和布鲁塞尔代表大会选出的之外,在日内瓦还将存在另外一个自己任命自己的。除了的地方组织之外,还将存在的地方组织,后者“将通过”活动于国际协会的各个全国局之外的“它们自己的民族局向”;这样,同盟中央委员会就授予自己接纳加入国际协会的权利。此外,也将有一个孪生兄弟——,因为根据发起委员会的条例,
“在每年一次的工人代表大会期间,
鉴于:
既在之内,又在该协会之外进行活动的第二个国际性组织的存在,必将使协会陷于瓦解;
任何地方的任何别的一伙人都可以仿效日内瓦发起小组的做法,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把负有别的“”的其他国际性协会引到里来;
这样,很快就会变成任何一个种族和民族的阴谋家手中的玩物;
此外,根据,许可加入国际的只能是地方性的和全国性的支部(见第一条和第六条);
不得规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的章程和组织条例(见[268]);
的章程和组织条例只能由进行修改,但须有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赞成修改(见);[注:在1868年12月22日的总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决议草案时,根据杜邦的建议对决议的引言部分作了如下补充(这些补充显然也是由马克思最后定稿的):
在1868年12月22日的会议上一致决定:
(1)中规定它同关系的所有条文一律宣布废除和无效;
(2)不接纳作为一个分部加入;
(3)本决议在有组织存在的所有国家里公布。[注:第3点没有被载入决议的最后定本。——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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