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

[(8)对论重农学派的各章的补充]

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

马克思和恩格斯
#1 #2 #3

[ⅩⅩⅢ—1433]

生产阶级 土地所有者阶级 不生产阶级
20亿 20亿 10亿
10亿 10亿
10亿 10亿
每年的预付 20亿 总计 20亿

这是《经济表》的最简单的形式。[128]

(1)(假定每年只支付一次)。货币流通的出发点是花钱的阶级,即土地所有者阶级,他们没有任何要卖,他们只买不卖。

土地所有者用10亿向生产阶级购买,把生产阶级用来付地租的10亿货币还给生产阶级。(从而实现了农产品的1/5。)他们用10亿向不生产阶级购买,于是10亿货币流到不生产阶级手里。(同时实现了工业品的1/2。)不生产阶级用这10亿向生产阶级购买食物,于是又有10亿货币流回生产阶级手里。(从而实现了农产品的另一个1/5。)生产阶级用这同一个10亿货币购买价值10亿的工业品,以此补偿他们的“预付”的半数。(同时实现了工业品的另一个1/2。)不生产阶级[1434]用同一个10亿货币购买原料。(从而实现了农产品的又一个1/5。)这样一来,20亿货币流回生产阶级手里。

因而还剩下农产品的2/5。1/5以实物形式消费,但是第二个1/5以什么形式积累起来呢?这个问题到后面再研究。[108]

(2)即使从魁奈本人的观点出发(按照他的观点,整个不生产阶级实际上只不过是雇佣劳动者),也已经可以看出,《经济表》的前提是错误的。

这里假定在生产阶级那里,“原预付”(固定资本)是“年预付”数额的5倍。在不生产阶级那里,这一项根本没有提及,这当然并不妨碍它的存在。

此外,说再生产等于50亿,是错误的。从《经济表》本身来看,再生产等于70亿:生产阶级方面50亿,不生产阶级方面20亿。

不生产阶级的产品等于20亿。这个产品是由10亿原料(这些原料一部分加入产品,一部分补偿加入产品价值的机器的损耗)和在原料加工期间被消费了的10亿食物组成的。

不生产阶级把这全部产品卖给土地所有者阶级和生产阶级,以便,补偿“预付”(以原料形式),,取得农产生活资料。这样,不生产阶级就留下供他们自己消费,更不用说利息和利润了。勃多(或列特隆)看到了这一点,他这样来解释:不生产阶级产品的出卖他们的产品,因而他们卖20亿的东西等于20亿减去x。因此,利润,甚至这个阶级所消费的、属于它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工业品,按照上面的解释,就只被归结为这个阶级[129]。可见,重农学派在这里必然回到重商主义体系,回到“”的概念。

因此,他们也认为,工业家之间的自由竞争是完全必要的,这样可以使工业家不致过分欺骗生产阶级即农业家。另一方面,这种自由竞争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这样就可以使农产品卖得一个“价钱”,就是说,通过输出国外把农产品的价格抬得它原来的本国价格,因为这里假定的是一个出口小麦等等的国家。

“每次买都是卖,每次卖都是买。”(

  明确地把“”和“”等同起来。把作为主要条件。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