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

(5)威克菲尔德[在“劳动价值”和地租问题上对李嘉图理论的局部反驳]

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

马克思和恩格斯

[ⅩⅣ—850a]威克菲尔德在理解资本上的真正功绩,已在前面《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这一节中阐明了[75]。这里只涉及和“本题”直接有关的地方。

“如果把劳动看成一种商品,而把资本,劳动的产品,看成另一种商品,并且假定这两种商品的价值是由相同的劳动量来决定的,那末,在任何情况下,一定量的劳动就都会和同量劳动所生产的资本量相交换;过去的劳动就总会和同量的现在的劳动相交换。但是,劳动的价值同其他商品相比,至少在工资取决于[产品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分配的情况下,不是由同量劳动决定,而是由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决定。”(威克菲尔德在他出版的亚·斯密《国富论》1835年伦敦版第1卷第230页上所加的注)

  因此,照威克菲尔德看来,如果劳动的价值被支付了,利润就无法解释。

威克菲尔德在上述他出版的斯密著作第二卷中指出:

“剩余产品[76]总是形成地租。但不是由剩余产品构成的地租也还是可能被支付的。”(第216页)

  在这种情况下利润称为地租,就同例如在印度,劳动者用资本家的贷款从事劳动(纵然劳动者在名义上是独立的),把全部剩余产品交给资本家时利润称为利息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