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 › 43

比利时国王莱奥波德一世驱逐马克思出比利时的命令

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 · 43

马克思和恩格斯

比利时人的国王莱奥波德

[注:向现在阅读和将来阅读此件的一切人致意。——编者注]

据1835年9月22日、1841年12月25日及1846年2月23日之法律

据朕之司法大臣之提案,通过决议。兹决定:

独条命令

兹命令姓马克思名卡尔之人(哲学博士,现年约二十八岁,出生于特利尔(普鲁士))于二十四小时内离开比利时王国,并永远不得重返该地,否则即按上述1835年9月22日法律第六条认定的刑罚加以惩处。

责成朕之司法大臣完成是项命令。

1848年3月2日于布鲁塞尔签发

[签字]

遵旨

司法大臣

签字:

如与原件不符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