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纽约人民报》编辑部[94]
| 致《纽约人民报》编辑部[94] [注:指爱德华·艾威林,该信是以他的名义写的。——编者注]的文章中,您断言:[95] “艾威林交来一份包括某些项目的费用的账单,老实说,工人宣传员不该把这些费用列入账单,因为工人宣传员应当知道,费尽心力地募集来的用作宣传经费的捐款[注:《纽约人民报》发表的信文中,“捐款”一词改为“钱”。——编者注],来自贫穷工人的腰包。” 我的回答仅限于这个主要的一点,而不涉及一切次要方面。我声明: [注:发表的信中没有这句话。——编者注] (签字)爱德华·艾威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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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爱德华·艾威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