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补遗二) › 10

96. 马克思致恩格斯

作者:曼彻斯特 · 10

亲爱的弗雷德:

……我的书最好的地方是:(1)在章就着重指出了劳动或是表现为使用价值或是表现为交换价值这种(这是对事实的全部理解的基础);(2)研究时,形式——利润、利息、地租等等。这一点将主要在第二卷〔230〕中加以论述。古典经济学对特殊形式的研究非常混乱,它总是把特殊形式和一般形式混淆起来。

请把你的要求、批评、问题等等都清样上。这对我非常重要,因为我估计迟早会出第二版的。〔232〕至于第四章,我是费了很大力气才找到即它们的的。1这件事情做完之后,在最后时,〔222〕接踵而来,我非常高兴地看到我的理论成果完全得到了事实的证明。这本书总算在痈的折磨和债主每天登门逼债的情况下写成了!

正在写第二册〔234〕()的结尾部分,和许多年前一样,有一点我必须再向你请教一下!

固定资本比如说要在10年以后才能以实物形式得到补偿。在这期间,随着用它生产出来的商品的出售,它的价值一部分一部分地逐渐流回。只有在固定资本的实物形式(例如机器)已经报废的时候,才需要把这种逐渐增长的流回用来补偿固定资本(修理这类事情除外)。但是,,资本家掌握了这些陆续流回的东西。

我在好几年前曾写信告诉你,在我看来就是这样形成的,因为资本家在用流回的货币固定资本以前,这种流回的货币。你曾经在一封信中有些粗略地表示反对这种看法。〔235〕后来我发现,麦克库洛赫把这种说成是。我确信麦克库洛赫决不会想出什么正确的东西来,所以就把这件事丢开了。他在这方面进行意图已经被马尔萨斯主义者驳倒了,但是也〔236〕

你作为一个厂主一定会知道,在必须以补偿固定资本,你们是怎样处理那些为补偿固定资本而流回的货币的。你一定要回答我这个问题(不谈理论,)。

祝好。

你的 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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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参看本卷第267—268页。——编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