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列汉诺夫 校订者说明 作者:普列汉诺夫 普列汉诺夫 ✎ 保存 取消 1、本书时间除非特别注明一般使用俄历,即比公历晚十三天。 2、订正部分人名,使其统一。如,将统一用;,将统一用。 3、订正明显的错别字。 4、订正部分外语。 5、凡是没有明显错误的一些旧用法,予以保留。 6、关于两篇已有的文章(《列宁梦话》与《告工人书》),没有参考已录入的文章,而是参考《在祖国的一年》书上重新录入校对。 7、添加了一个增加了个人注释的版本。使用“——注”作结尾以区分。 王虫 index.htm000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