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书目

法西斯主义的劳工政策

作者:[意大利] 亚尔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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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西斯主义的劳工政策[意大利] 亚尔白特译者:任豁盦 一、组合的国家(Corporative state) 二、法西斯的工团主义(Syndicalism)   “法西斯的工团主义,与赤色社会主义之不同,在于前者不废除私有财产,而后者,除了为改良生活、提高工资与资本家进行直接的斗争外,且要达到废除私有财产制度的最后目的。我们(法西斯主义)的工团主义只是要求改良法西斯主义旗帜之下的工人生活。没有最后的目的。无论生产达到任何阶段,法西斯主义总是主张和资方合作的。合作的第一个阶段,增加财富的生产;第二个阶段,使财富集中;第三个阶段,分配所获得的财富。”——1926年,在国会讨论劳动立法时的演讲   “法西斯的工团主义决不否认资本和资本家在历史上的作用。在这里,我们和社会主义是完全相反的。社会主义认为,资本是一个可怕的吸血鬼。我们认为这是一派胡言。资本主义不但不会没落。且有远大的前途,我们要知道,资本主义虽有缺点,但是,也有它的长处,它的生命,也许还能够延长数百年。因此,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是错误的。社会主义以少数资本家作代表,便认为资本主义是剥削无产阶级的。这是值得批评的。资本家是工业界的主人、最大的组织者,对于国家,有重大的责任,工人的幸福有赖于他们。”——墨索里尼在立法院的演讲   “法西斯的工团主义认为,无论哪一个社会阶级,与国家都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如果国家强盛,那么,工人阶级的地位也就高些,反之,如果国家衰弱,那么,工人的地位也会因而下降。”   “社会主义的一切观点,都是错误的,违反了历史和实际生活,他们(社会主义)否认民族主义,主张国际联合。而我们的主张,完全相反。譬如:他们主张阶级斗争、国际联合,我们则主张阶级合作、国际斗争。”——在下议院的演讲   “我再重复一次,在未来的五年,或十年之内,可以决定意大利人民的命运,因为他们有决定的作用。国际争斗是在逐渐的展开,我们参加国际舞台也许迟了,不及使用我们的力量。如果在前线上发生了争斗的时候,工厂里是不能发生纠纷的,我们要用仲裁的机关调解双方的争执,借助于我们的组织,使我们国家的生产力达到最高阶段。” 三、劳动纪律立法   “雇主如无充分理由,希图改变劳动条约而停止工作者,处一万至十万里拉的罚金。工人或雇员,人数在三千人以上,以停止工作,要挟雇主改变现行劳动条约者,处一百至一千里拉的罚金。指挥者或组织者,处一年至两年的监禁。” 四、劳动纪律的实施 五、法西斯的劳动宪章 六、组合国家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