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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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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 #1 #2 #3 #4 #5 #6 第一节 导论 第二节 营利与剥削雇佣劳动 第三节 经济的“细胞形式”   一、生产与交换的有机统一   在一个领域中的竞争首先造成的,是确定一个源自商品个别价值的统一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但只有在不同领域中的资本竞争才带来那种使那些领域的利润率平均化的生产价格。   达门尼尔和勒夫指出,马克思由此认同了三个过程中的两个,他们的模式表明,这两个过程在竞争过程的不同而连续的阶段中是支配性的。第一个过程是在一个行业中形成平均价格,此价格源自初始成本加上生产者应用不同生产技术的利润价格。第二个过程使不同行业间的利润率平均化。这两个过程导致了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准均衡(quasi-equilibrium)”生产价格。 第四节 剩余价值和剥削   一、价值和价格的辩证法   二、从前资本主义剥削到资本主义剥削   三、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价格与价值的辩证法 第五节 资本与雇佣劳动的辩证法和剥削   一、阶级和剥削   资本并不创造剩余劳动。凡在社会的一部分人拥有生产资料的垄断权的地方,工人,不管是自由的还是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存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之外增加额外劳动时间,以便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存的资料,不管这个所有者是雅典的[贵族]、伊特剌斯坎的僧侣、罗马的市民、诺曼的男爵、美国的奴隶主、瓦拉几亚的领主、现代的地主还是资本家。   德斯特· 克鲁克斯(De Ste.Croix)宣称,阶级“是剥削事实的集中社会表现,是剥削在社会结构中所体现的方式。”如果它暗示阶级无非就是剥削关系的两个极点,这就可能暗示了阶级和剥削之间一个过于直接的联系。用来界定阶级的财产关系和在社会劳动分工中的地位,毋宁是剥削的社会基础。然而,同样,正如德斯特· 克鲁克斯所言,那些用来界定阶级的在财产关系和社会劳动分工中的差别,就是支持所有者阶级剥削生产者阶级的因素。剥削本身就是社会生产关系把直接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的方式,这种结合使得剩余的生产和被那些拥有生产资料的人所占有成为可能。所以,基本阶级都是成对出现的,一个阶级拥有生产资料财产,而生产者阶级则没有。这是在罗默所宣称的存在着一种阶级剥削的对应关系背后的实质。   二、剥削和强制   三、作为劳资关系对抗之基础的剥削   当我们离开这个简单流通的领域……我们剧中人的面貌……发生了某种变化。曾经的货币所有者如今一跃而成了资本家;拥有劳动力的人随之成了他的工人。一方……专注于做生意;另一方……踌躇不前,像某个带着他自己的皮到市场的人,现在除了一顿鞭打(a tanning)外没有别的什么可指望了。   雇佣劳动者和资本家不仅在工资水平上,而且在工作日的长度上也处于直接的冲突中。如马克思在第一卷中所说,一旦我们假定,工资处于他们正常的市场最低值,根据供求规律,剥削的存在和程度就暗含在有关工作日长度的冲突中。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分化的前提下,剥削的基础就是在工人们一般而言的弱势地位特征中呈现出来的。如马克思所说:   他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契约证明……他是自由地处置他自己的。但当交易结束时才发现……他那段自由出卖劳动力的时期其实是他被迫出卖它的时期……   一旦一天的劳动力的出卖被达成,资本家就得到了在整个许可的工作日中支配雇佣劳动的资格和权力。如我们在论证的当下可以假定的那样,假设基本的劳动生产率足以使生产过程在一个工作日期间超出盈亏平衡点,并且拥有给定的生产技术,那么,工作日的长度就决定了雇佣工人为他们的资本家雇主的利益而工作的程度。   劳动实际地从属于资本,是在由跟绝对剩余价值相反的相对剩余价值所促进的一切形式中得到发展的。   (由此)一个完全的(和不断的)革命在生产方式中,在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中,在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中发生了。   我们看到……在资本主义体系之内,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方法,都是以个体劳动者为代价而生效的;生产发展的所有手段都经历了一个辩证的倒置,以致它们变成了控制、剥削生产者的手段……但剩余价值生产的所有方法同时也是积累的方法,并且积累的每次扩大反过来都变成了这些方法发展的手段……最后,使相对剩余人口或产业后备军与积累的程度和能量保持均衡的规律,将工人紧紧地束缚在资本上,比赫菲斯托斯(Hephaestus)将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楔于岩石上还要牢固。它也使苦难的积累成了与财富的积累相对应的一个必要条件。 第六节 超越《资本论》?   竞争执行着资本的内部规律;将它们变成朝向单个资本的强制规律,但它不创造它们。它实现着它们。   然而,如果竞争是实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规律的力量,那么,对任何关于这些内在规律的理论的正确性的检验,都必须是一种对于竞争会实现那些规律的证明。所以,忽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表面现象,认为它们无足轻重,在理论上是行不通的。如果我们说到资本的“应该”,我们就必须证明它如何变为现实的。同样,当我们谈及工人阶级的“应该”时,我们也必须能够证明,在人类的社会协作发展演进的某种条件下,这是可以实现的,社会协作被马克思认为是人类的“类存在”,或人性的本质。在下一章,在讨论马克思的(未完成的)革命理论时,我们必须根据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已发展了的需求,来展示什么是工人阶级必须瞄准的目标,并且追问他们如何可能实现那些目标。 05.htmindex.htm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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