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书目

工人与民主

作者:作者:舒严〔郑超麟〕 来源:《新旗》1946年第11期

参考书目

「国民大会」召集开会,也许有人很天真地以为中国从此进入民主时代了,因为我们从此有了一部宪法,而依照宪法组成的政府再不是一党委派的政府,而是国民公举的政府了。

这般想的人是只知有形式,不知有内容的。民主和法西斯之区别,决不在于有宪法与否,有议会与否,有选举与否,而在于其他的更实质的方面。如果要找一种现象做标准来显示某一国家有无民主,或有甚么程度的民主,如同寒暑表显示热度,气压表显示阴晴一般,那么最适宜而可靠的无过于工人在这个国家生活中所享的权利和所属的地位了。工人权利愈多,地位愈高,这个国家就愈有民主;反之,工人权利愈少,地位愈低,这个国家就愈没有民主,亦即就愈加是法西斯的。持此以为自有法西斯以来二十多年间各国政治的度量,可以说是无往而不适用的。

现在,当「国民大会」开会的时候,恰是胜利以来工人最受压迫的时候,一年来,工人斗争所得的微末的胜利品,几乎要全部丧失了。

斗争高潮中,工人组织工会的权利,已得资本家承认了。我们不仅有了官僚的工会,而且有了确能代表工人利益的由群众推举的工会。可是现在,资本家不许工会存在。许多的工厂开除工人,仅仅因为这些工人是工会发起人,或筹备员,或理事和监事,总之是工会的负责者。现象如此普遍,以致官僚工会也起来抗议了。资本家是否能因这抗议而停止开除,我们还不知道。

斗争高潮中,工人罢工的权利,已得政府承认了,我们看见了几次轰轰烈烈的罢工,警察虽来干涉罢工工人行动,甚至开枪打死罢工工人,但总是藉口当时的秩序,而不是为了罢工本身。事实上,政府承认罢工工人推举的代表是合法的,政府召集他们来同资本家代表等谈判。有时要逮捕罢工工人代表时,也须藉口别的理由,制造别的事件,如组织「索夫团」对付电力公司罢工等等。可是现在,政府不许罢工。一有罢工发生,政府立即逮捕罢工领袖或发起人,逮捕后,有的解送法院,控以扰乱治安罪名,有的简直不知那里去了。

斗争高潮中,工人主要的要求,即工资依照生活指数计算,也已得资本家和政府承认了,我们看见工人松了一口气,敌伪时代牛马不如的生活到此能够稍稍改善,虽不能完全恢复战前水平,也能勉强活得下去。可是现在,这个胜利品差不多完全交还给资本家了。并不是说资本家否认了生活费指数计算工资这个原则,也不是说资本家减低了工资底薪,而是说代表资本家利益的政府当局,在生活费指数编制上玩了花样。一般的生活费,以及特殊的工人生活费,都已高涨一万倍以上了,但市政府编制的指数还在五千倍上下。这几个月来,物价大涨,但指数增加得很有限。工人以及社会上同情者纷纷提出疑问,不明白市政府指数如何编制法。编制指数几十年长久的专家,为了自己科学的良心,也提出辞职。最后,市长出来解释,说物价指数和生活费指数是不同的,说工人生活费指数是以若干最必需的日常用品为基本的,说日常用品中最主要的粮食是以糙米市价计算的,不是以白米市价计算的等等。姑无论依照这种原则编制的指数是否恰如市政府公布的,但这原则本身就是错误。首先,在营养科学方面说,糙米也许比白米更有价值,但工人食不惯糙米是事实,总之做基数的民国二十五年生活费中,工人粮食并非以糙米计算的。至多只能劝告工人以及一般人改食糙米,但在这劝告未收成效以前,生活费指数只能以工人实际支出的粮食价格来计算。其次,工人也是人,除了衣食住还须行娱乐,那些迅速高涨的物价并非与工人生活无关的,编制工人生活费指数时必须扩大范围,包含更多的种类,不能仅仅以最必需的日常用品为限。最后,如此说来,生活费指数是不应当与物价指数有差别的,尤其不应当有现在那么大的差别。政府如果继续这般编制生活费指数,恐怕不久工人就要恢复「胜利」前的生活了,或者已经恢复那种生活了。

至于工人做政治生活的权利,则从「胜利」至今根本未曾受人承认。几次示威,工人都受了压迫。工会官僚可以领导工人做经济的斗争,但不肯领导工人做政治的斗争,即真正有革命意义的斗争。工会官僚不仅不肯领导此斗争,而且要破坏此斗争。即使有几个工会领导工人参加了示威,但不久这些工会负责人就受了制裁,或者被捕了,或者被免职了。学生会尚可宽容,工会是不能放过的。

工人没有组织工会权,组织罢工权,没有政治活动权,而工资事实上又在锐减之中,——这便是「国民大会」召开,宪法通过时候,中国工人所享的权利和所处的地位。由此,我们可以推知中国此时有无民主,及有多少程度的民主了。也可以推知这「国民大会」和这宪法有甚么意义和价值了。

工人怎能多得权利,怎能抬高地位呢?唯有靠自己的觉悟和行动。我们不能依赖资本家善意合作,不能依赖政府中立仲裁,不能依赖工会官僚领导,他们是三位一体的。唯有工人群众的行动才能迫得他们让步。工人权利多,地位高,于是国家也就真能民主化了。那时,国民大会才能代表民意,而宪法才能得到保证的。

感谢 雪球 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