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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独身”和结婚的矛盾

作者: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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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年与妇女》1946年第9期

编辑先生:

我是一个二十六岁而有职业的女子,性格又很坚强,我觉得独身生活似乎是很自由,因为没有家务之累,没有儿女之累,没有人的牵制,当然是快活的。不过我又细心的想了一下:独身的人,是否真的快活,真的幸福呢?譬如生理上和感情上的调和,疾病患难的扶持,都非有终身伙伴不可。不过我想到结婚时,就感觉到我的兄弟姊妹以及亲戚朋友中,婚后能有愉快生活的,不过百分之一二;大多数是这样的:妻子怀孕了,不独得不到“坐卧怎样舒服”的照顾,避免笨重的操劳,反而更加重了体力的精神的苦恼。丈夫既不能和她分劳料理家务,又不能帮助她照顾一下孩子,反而摆起丈夫的架子,要这样,要那样,有时还斥骂孩子吵闹,说床上有尿有屎而大发雷霆,更有的因此而出外,找寻新鲜的刺激。譬如去寻花问柳,另结新欢,或大喝大赌。像这种情形,我是不能忍受的。

五六年来,因为我性好活动,对外界的接触机会甚多,因而男性朋友也不少,感情深的也有两三个。不过,我有一个成见,就是当男友向我提出婚姻问题时,我的脑海中就有许多夫妻生活的悲痛阴影,好像电影般一幕一幕的活跃在眼前了,于是我要结婚的念头又丧失了。

编者先生!我现在站在要结婚和不结婚的歧途上。不结婚是没有幸福;结婚后又没有理想的生活可以得到,这个人生的大难题,应该怎样解决呢?

张秀华 十一月十九日

秀华女士:

从你所提出的问题看来,你现时对于自己的婚姻问题,尚限于一种“独身”,还是“结婚”的极端矛盾的状态之中。你这种矛盾,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必然产品。我相信,像你一样矛盾的女性一定很多,你不过是其中的代表之一罢了。因为在现时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下,既没有公共厨房和公共托儿所之设备,女子一旦结了婚,便必然为家庭琐事所烦扰;特别是有了小孩子,又必然为孩子所牵累,那就更不能走出家庭一步。于是,家庭便成为妇女的牢笼。所以有许多有志向有独立生活的女子,她们都和你发生同样的感想:独身既然是违反人性,违反人情的,不是正常的幸福的生活;但结婚呢?眼看着许多有志向有能力的女子,结婚以后,尤其是生了孩子以后,就埋没于家庭之中,成为家庭中的奴隶了。这种情形,使她们对于原为人类幸福的婚姻,反而感到矛盾恐惧,因而疑虑起来。

当然,要根本解决这种矛盾,绝不是一篇文章所能解答的。必须努力于社会的改造。但在社会尚未改造之前,女子不能等着不结婚。无论男女到达一定年龄,为着生理上的需要和精神上的协调,应该准备结婚。你既然有职业技能而且早已达结婚年龄,且男友甚多,你当然应该准备结婚,应该在你的许多男友中,选择一个比较合意的男子,作为你婚姻的对象。但在选择对象时,首先你要注意的么就是选择的条件,不要专注重于金钱,只要他有生活技能就足够了。最要紧的,是看对方的思想和人品的高尚。因为有钱的男子,如果没有思想,人品不高尚是靠不住的。只有具有正确思想和人品高尚的男子,他才能打破封建残余和男性中心的思想,才能尊重女性,才能了解女性在现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遭受的痛苦,因而才同情和体贴女性,然后才不致婚后发生“摆丈夫架子”,或厌倦甚至遗弃的现象。你如果有这样子的对象,那你就勇敢地结婚吧,这样的婚姻一定是幸福多而痛苦少的。

其次,要注意的,就是结婚以后,你一定要继续保持自己的职业,不要将婚姻当做“扶贫院”。即令有了孩子,也要尽可能的将孩子委托别人抚养,或请保姆,或托女性家长亲戚等来照顾,绝不能因此而放弃职业,且尽可能地在学问上不断地上进。这样固然使家庭经济比较宽裕;同时也是维系夫妇感情的因素之一。如果在结婚以后,双方都有职业,且互相上进,则夫妇间的感情,不但绝不会像一般的夫妇一样因结婚时间久长而发生冷淡和厌倦;而且反因相处的时间愈久,了解愈深,而情感也愈浓厚。假若女子在结婚以后,就放弃职业,且不图进取,与外界不相接触,终日关在狭小的家庭之内,整天为家庭琐事所缠绕,眼界自然一天一天窄狭起来,油,盐衣服,饰物……等问题,夫妇间谈起来,自然也不外乎这些材料,而无新鲜内容。于是在男子方面就渐渐感觉到对方平凡,庸俗,因而情感也就日渐冷淡下来。虽然,女子束缚于家庭之中不是女子主观上愿意如此。但有几个男子能够深刻地了解这种情形而予女性以同情和帮助呢?他们总以为是女子没有能力,而看不起女子,自然更说不上体贴和尊重她了。因此在现社会中,有志向有生活技能的女子,一定要尽可能克服这种困难,从家庭奴役中解脱出来,至少解脱一部分出来。只要自己有坚强的意志和耐苦的精神,这是可能办到的。

秀华女士!你如果准备结婚的话,那必须注意以上所说两点意见,否则,只有不结婚,过着畸形独身者的生活;或者做单纯的家庭的奴隶。然而,这两种生活,都是不幸福的。愿你本着正确的婚姻观,去创造你幸福的婚姻吧!更愿你积极参加改造社会的工作,为每一个人造成都有美满婚姻的客观条件。专覆并祝解放!

编者十一,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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