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罗斯多尔斯基 › 1969

第二章 马克思著作的结构

作者:罗曼·罗斯多尔斯基 · 1969

罗曼·罗斯多尔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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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马克思有两份要用来作为他的主要著作之基础的大纲,第一份是1857年开始写的,第二份是1866年(或1865年)开始写的[1],两份大纲相隔了九年时间。在这期间,马克思一直在实验和探索与题材相适应的一神表达方式。同时,逐步压缩了最初的大纲,以扩大保留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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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57年大纲中,整部著作分为六个分册,(也称为“部分”①和“章”②。第一分册,《资本》第二分册,《土地所有制》第三分册,《雇佣劳动》;第四分册,《国家》;第五分册,《对外贸易》:H第六分册,《世界市场和危机》。马克思打算在整部著作前面写个导言,讨论或多或少属于一切社会形式的一般的、抽象的特点。③到1858年,他又决定不要这个导言了,因为在他看来,“预先说出正要证明的结论总是有妨害的。”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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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初的大纲,六分册中的最后三分册(关于国家、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只是草拟了一个梗概,如马克思所说的,仅限于“基本的叙述”。马克思在1862年12月28日就这几分册中的一个题目写给库格曼的信证明,他那时还没有把这三部分从整部著作中抽掉的打算。但是,不久以后,原来的计划就被放弃了。马克思1864—1865年手稿(恩格斯用来做《资本论》第3卷基础的)中没有提到这几分册,只是把它们(至少把其中关于世界市场的那部分)放到著作“续篇”中。因此,那时候他已决定把最初的计划加以限制。

第二个限制涉及到本该最研究土地所有制和雇佣劳动的第二分册和第三分册。我们无法准确地说出马克思在什么时候不采用出版六册书的计划,甚至从1863年1月,马克思为资本分册的第一、第三两部分拟定的计划(以后由考茨基出版)中,也得不出结论来。但是,在1864年和1866年成形的《资本论》第1卷和第3卷的手稿中,收入了土地所有制分册和雇佣劳动分册的基本论点。这样,最初计划的六分册书便缩减为一分册—《资本》分册了。

现在,我们来分析保留下来的这部内容更加丰高的《资本》分册。很显然,这部书中有大量的内容是来自那些删掉的分册的,尤其是“包括整个叙述的基础”①的第二、第三分册的内容。但变动还不止于此,裉据最初的大纲《资本分册》也分为四篇,分别是第一“资本一般”,第二篇“竞争”,第二篇“信用”,第四篇“股份资本”。因此最初的两份手稿(《草稿》和1861–1863年手稿)也都限于对资本②的本质分析。1862年12月28日马克思就第二份手镐的内容写信给库格曼说:“其实,它只包括本来应构成第一篇第三章③的内容,即《资本一般》。这样,这里没有包括资本的竞争和信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636页——译者注)然而,刚刚一个月后,马克思便起草了前面提到过的《资本论》第三部分的计划。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他原先把《资本》分册加以细分的方法。在以后的两年中,他又放弃了写“竞争”和“股份资本”的打算,而愈来愈重视第一分册的“资本一般”这一篇了。删去的二、三、四篇的基本内容现已收入《资本论》三卷本的最后一卷。(如在新的大纲中所见到的)。这三卷本要论述的内容分别是(1)资本的生产过程;(2)资本的流通过程;(3)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④这样,《资本论》的最后的结构便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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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要说明一下前面提到的《资本论》的不同形式(《草稿》,《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的发展过程。把两份大纲引述于此,以便参考。

第一个计划:

1857年的计划对全书结构的设想如下;

第一册《资本》

第一篇资本一般

第二篇竞争

第三篇信用制度

第四篇股份资本

第二册《土地所有制》

第三册《雇佣劳动》

第四册《国家》

第五册《对外贸易》

第六册《世界市场与危机》

而在1866年(1865年)的提纲中,全书是按下列方式划分的:

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稈》

第二卷《资本的流通过程》

第三卷《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第四卷《理论史》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资本论》的每一份手稿。先从《草稿》开始。初看起来,其结构与《资本论》的结构是相似的,首先考察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部分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①第三部分以对利润、利润率和利息的分析为结尾。但是,这个最初的一瞥是非常不可靠的。因为,与后来的著作相比,《草稿》基本上只限于对“资本一般”的分析,这样就忽视了许多后来在《资本论》中得到充分论述的问题。从而,所有(或近乎所有)这些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第1卷第10章;第14章15;第15章310,1721;第24章25;第25章5,af;以及第26章和27章的某些部分展开论述的内容正是《草稿》中有关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那部分斩没有论及的。也就是说,《资本论》中不仅包括那些仅在《草稿》中提示过的题目,即劳动分工、合作,资本原始积累以及殖民理论等(这些方面的内容《草稿》中已草拟出来在《资本论》中只是进一步得到充实),而且包括有关工资及其形式,劳动日,资本的剥削活动以及劳动立法等所有的内容(在我们看来,正是这些论题本应该属于《雇佣劳动》分册的内容)。《草稿》有关部分与《资本论》第2卷在内容上的差别就更明显了。在《草槁》中只能找到与《资本论》第2卷第5章以及第7—15章相当的内容,而《资本论》第2卷中关于货币资本循环、生产资本循环、商品资本循环的理论以及对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资本论》第2卷第3篇)任何最基本的考察,《草稿》中都是没有的,不过,《草稿》也已经触及到这些内容井有了思想萌芽,《资本论》第2卷中的相应部分可以看作是对这些思想的详尽的阐述现在的第2卷基本上没有超出原来确定的分析流通过程的结构。然而,如果我们把《草稿》最后部分节略掉的论述与《资本论》第3卷相比,情況就完全不同了,这部分涉及的问题与第3卷的13篇相同。但是,可以说这些问题在《草稿》中只是沾了点边儿,是从资本一般的观点出发论述的,棑除了资本竞争。换句话说,如果忠实于原来的提纲,《草稿》应该刻此为止。这说明了为什么《草稿》最后部分这样短,同时也说明了构成《资本论》第3卷第4-6篇的这些内容即商品资本、租)为什么被故意地排除了。因为根据1857年的提纲,这些问题应该放在《资本》分册的后半部分和论述土地所有制的第二分册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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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我们可以看出,《草稿》基本上没有超出前面所提到的“六册结构"中第一分册第一篇的三部分内容,它的结构与马克思最初的大纲完全一致。然而,《草稿》又怎能与1861—1863年的《资本论》第二部手稿相比呢?由于这份手稿的非常重要的部分至今仍没有发表,我们还得讨论1863年被考茨基发表的那一部分,即《资本》一书的第一篇和第三篇的计划(以下简称1863年大纲一译者注)

①人们知道,考茨基发表的那部分手稿仅限于与“剩余价值理论”有关的内容,而从恩格斯和考茨基的议论中可以推断出,剩下的那部分手稿能构成1000多页的一卷书。

“第一篇-《资本的生产过程》-分为:

(1)导言:商品,货币。

(2)货币转化为资本。

(3)绝对剩余价值:(a)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b)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

(c)绝对剩余价值;   (d)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

(e)同一时间的工作日(同时雇佣的工人人数),剩余价值额及剩余价值率(大小与高度?)

(4)相对剩余价值:(a)简单协作;(b)分工;(c)机器;等等。

(5)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结合,雇佣劳动与剩余价值二者之间的关系(比例),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隶属和实际上的隶属,资本的生产力,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

(6)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原始积累,威克菲尔德的殖民理论。

(7)生产过程的结果。(占有规律的表面变动在(6)或(7)中予以详述)。

(8)剩余价值理论。

(9)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沦。

第二个计划:

第三篇—《资本和利润》—分为:

(1)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率区别于剩余价值率。

(2)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一般利润率的形成。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3)亚.斯密和李嘉图关于利润和生产价格的理论。

(4)地租(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区別的例解)。

(5)李嘉图的所谓地租规律的历史。

(6)利润率下降的规律(亚当·斯密、李嘉图、凯里的论述)。

(7)利润理论,(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是否应包括西斯蒙第和马尔萨斯)。

(8)利润分为产业利润柙利息,商业资本。货币资本。

(9)收入及其源泉。这里也包括生产过程和分配过程之间的关系问题。

(10)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货币的同流运动。

(11)庸俗政治经济学。

(12)结论。资本和雇佣劳动。

考茨基是如何评论上述计划的?他说:“无论如何,他为第一卷和第三卷①定下的计划充分表示出,在起草它们时,马克思已经在基本原则上完成了《资本论》的纲要(考茨基意指最后版本)……这就是说,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五年前,全部《资本论》就不仅在一般名词上已经解决了,并且实际上在组织形式上也已经最后确定下来了,后来《资本论》也就是按照同样的组织形式出版的。将这个大纲与第一卷的目录加以比较,二者几乎完全一样。马克思在第一卷阐明‘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导致剥夺者被剥夺时所发挥的推论方式,在‘占有规律形式变化,的命题下,可以很清楚地被理解。在初始计划和第一卷的最后版本之间只有两个显著的区别,在这个计划中,马克思严格竖持他的意向,即在阐述政治经济学的各个特定论点的末尾,以概要的形式附以各该论点的理论史,正象《批判》②(即《贡献》)所做的那样。对理论史的这种介绍,根据不同情況,一部分放在特定的第四卷中予以综合叙述,一部分则放在个别脚注里,这一定会认为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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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茨基接着说:“何以马克思不依照他质来的意图,在第一卷讨论生产劳动呢?我们不能设想,马克思会把这个问题完全排除在《资本沦》研究的范围之外,因为这个问题对《资本论》来说是太重要了。那么,如果他把这个问题排除在第一卷以外,他会想放到哪里呢?不幸得很,我们对此不能说些什么,什么可以说,我们也没有任何微小的线索可作出确切的答案。”

我们看到,考沃基在同一个前言里说:“本书的最后形式,第三卷比第一卷更符合初始的提纲。如果我们无视上面所说的关于地租和利润理论史的枝节(该部分是先按计划列入,后又删去),则可以看出第三卷(在已经完成的限度内)与第一次计划相比较,只不过是材料编排次序的差别而已。在最初的提纲里,地租法则的说明是在商业利润和货币利息的讨论之前。而在第三卷中,次序倒过来了。但在我看来,这两个频序是一样妥当的,它们构不上实质性的差别。”①这是考茨基的观点。正如他关于生产劳动的评论一样,他的全部评注同样地是以他的曲解为基础的。他只注意到了这个事实,即提纲第一篇的第5点与《资本论》第1卷第16章和第17章(法文版一译者注)的内容完全相一致;并且第16章论述“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一开始就考察了生产劳动的概念,这是对早先“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角度”分析生产劳动概念的展开和完成,事实上,在第16章中,马克思对这个问题只做了概括的论述,此外,请读者参考马克思的《资本论》第4卷(根据1866年提纲),即由考茨基他自己发表的《剩余价值理论》在那里可以找到对于这个问题的更详尽的考察(英文版第一部分,第152—3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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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考茨基关于可以从占有规律的变化理解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的说法,是不会有人同意的。占有规律的变化所讲的是这样一种事实,即丐向资产阶级生产发生了转变,简单商品经济的占有规律必然要转化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用了整整一个小节①来论述这一点,并且这也是枇判古典学派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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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只是些小问题,考茨基关于“1863年1月提纲”与《资本论》第1卷、第3卷的内容“几乎完全”一致的断言,错误更加严重。很显然,与《草稿》形成对照,这份提纲的第一篇包含这些题目:“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简单协作”,“分工”,雇佣“劳动与剩余价值之比”,“原始积累”,殖民理论”,也就是与“《雇佣资本论》第1卷第10、13、14、17、26章和第33章相符合的题目,但是,马克思在第1卷第6箱中关于工资的神类及其形式的分析,提纲中全然没有。据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把这个题目保留给《雇佣劳动》分册了,这样1863年提纲第一篇的计划看来与1857年的原始提纲较之与1866年的提纲更相当。

至于1863年提纲的第三部分,情况就更加复杂。首先是有关地租的间题,人们很难同意考茨基把这个问题看作单纯是“材料的次序有区别”的观点。实际上,马克思说过,在他的计划中,只是想把地租当作一个枝节问题来考虑,以便“说明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区别,①而这个问题应该直接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分析相联系。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就1863年提纲不再用专门的一节论述竞争而言,违反了先前《资本》分册的分节方法是重要的,但是,这份提纲仍然缺少对信用和股份资本的分析(考茨基提到的这份提纲的第8点一点也不及马克思在《草稿》②和《剩余价值理论》③中对利息范畴的论述,虽然他明显地排除了信用制度而不予考虑。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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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尽管已经发觉1863年1月计划的提纲背离了原始计划,但我们仍可以推断出,它还是保留了原始计划结构中的大部分内容,读一读《剩余价值理论》(1861—1863年手稿发表的部分,这个假设便可得到证实。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有大量的论点,其中有时读者可把它们归到《雇佣劳动》和《土地所有制》分册,有时可把它们归于《资本》分册的后续部分(象在原始提纲中提到的那样)。

现在,我们开始分析1863年提纲。应该首先指出的是,考茨基发表的提纲是马克思起草的,那时《剩余价值理论》的手稿差不多已完成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可以找到同信用①和竞争②这些专门部分的关联。有一件事情一开始就是很清楚的,即在《草稿》中,马克思曾反复强调,只有在对“许多资本”,③也即“竞争”④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才能彻底弄清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问题。然而,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不得不对付斯密和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而倘若不是详细研究了平均利润的形成和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问题,他又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在著作过程中,突破关于“资本一般”原始部分的限制,就变得必要了,有几个问题(我们后来在《资本论》第3卷中见到的论述)确实应归到竞争“章”或“部分”⑤。然而,正如我们在计划的提纲中已经看到的,原来预定专门论述竞争部分的很多材料在1861—1863年手稿中就已经预见到了的事实,最后导致完全取消了这部分,结果又导致了用新的提纲代替了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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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看一下《剩余价值理论》中与《土地所有制》分册和《雇佣劳动》分册有关联的地方,结果就不同了。在《剩余价值理论》第2册中分析李嘉图的地租理论时,马克思再次强调,他所要做的不过是为了把地租的一般规律作为我的价值和成本价格理论的例证来阐明,因为,他补充说:“只有到我专门考察土地所有权时,我才详细论述地租。”①美于《雇佣劳动》分册,也是同样楚的。马克思在这个分册里要考察的问题中,有熟练劳动这个重要问题,②还有对所谓“非生产劳务”③的报酬问题。可里,在土地所有制和雇佣劳动问题上,马克思仍然坚持了1857年的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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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证据,我们想凭借由恩格斯出版并部分再编的《资本论》第3卷的手稿。因为这份手稿最初产生于1864~1865年,我们认为,正是在那时候,原来的提纲被新的提纲代替了。

就原来的设想来说,是包括竞争部分的,1864~1865年手稿中有好见个题目(现在的著作中以更详尽的形式出现)都归在“对于竞争的专门分析”①中。但是,这里关键的情况,是马克思在手稿的第一页已经提出的观点。

“资本在自己的现实运动中,就是以道些具体形式互相对立的,对这些具体形式来说,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通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只是表现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苴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当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②由此可见,先前基本上把《资本一般》和竞争的分析分开,在这里被放弃了,这当然并不排除把一些特定的问题归于竞争部分的必要。③

对于《信用》篇和《股份资本》篇的情况,我们不能得出如此明确的结论。马克思曾经指出,第3卷里应该包括对信用制度的详尽分析。④在这一点上,他也突破了原来提纲的限制。然而,在1864~1865年手稿的第一部分,我们发现了这样的注释,即对信用制度的说明,“不在本书计划之内”。⑤

此外,在《资本论》第3卷第25章的开头,马克思说:“我们不打洋细分析信用制度和它为自己所创造的工具(信用货币等等)。”⑥这些似乎是某种犹橡不决的陈述,这种犹豫不决,如果马克思有机会以准备付印的形式起萆他的手稿,就一定被克服了,特别是第五篇的手稿主要还是笔记的形式。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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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争和信用就谈到这里。可是,这与按照1857年提纲要在本书的第二—六分册中研究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

拿《土地所有制》分册来说,《剩余价值理论》中的有关部分超出了马克思1863年1月提纲中第三篇第4点计划要写的内容。在该书中,马克思并没有把自己限制在“说明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区别”上,即只说明绝对地租,而是进一步对李嘉图的级差地租理论进行了详尽的批判。这两个问题—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当时在1864~1865年手稿中都涉及到了,尽管现在的《资本论》中对级差地租的考察是放在前面的。①

在恩格斯发表的第3卷的手稿中,不仅有关于建筑地段地租、矿山地租、土地价格的独立章节,而且有对“资本主义地租的产生”的详尽考察—这实现了《剩余价值理论》第二册中所提到的那个打算。《资本论》第3卷第6篇,作为最后的成果,②应该按照原来的设想,包括《土地所有权》分册的主要论点。尽管马克思强调,对土地所有权的系统论述(超出了我们计划的范围)”,不仅包括对土地所有权的备种历史形式的考察,还包括与现代土地所有权有关的几个特殊问题。③另一方面,我们从《资本论》第3卷恩格斯的《序言》中知道,“马克思为了写地租这一篇,在七十年代曾经进行了全新的专门研究。他对于俄国1861年‘改革’以后不可避免地出现的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统计资料及其它出版物,……曾经按照原文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并且作了摘录,……由于俄国的土地所有制和对农业生产者的剥削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因此,在地租这一篇中,俄国应该起在第一卷研究工业雇佣劳动时英国所起的那种作用。”④我们无法说出这会对关于地租问题的手稿的变动产生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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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1864~1865年手稿中为什么没有以任何方式提纲《雇佣劳动》分册,这个问題是很容易解释的,因为手稿是按照马克思新的提纲起草的,所以早先那本《雇佣劳动》分册的全部论点,都包括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资本论》第1卷中了。

最后,至于最初计划的第四—第六分册(《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我们想参考一下已经引证过的《资本》第3卷的有关部分。①马克思在这里把“世界市场上的竞争”问题排除在他的《资本论》的研究范围之外。这同样适用于与这一问題密切相关的经济周期(“繁荣和危机的交替”)问题,正如马克思反复强调的,赠这些问題的进一步分析不属于我的考察范围②也许他想写一个续篇。但是,马克思不再有机会更具体地阐述这个问题,从这个意复上说,马克思的危机理论有一些“缺口”在这个限度内,罗莎 ·卢森堡的批评还含有一些正确的因素。③

通过察看《资本论》的手稿本身,可以看到的提纲的变化就这么多。那么,从我们的考察中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首先,在18641865年以前,旧的提纲还没有被新的提纲代替;其次,在提纲的变动问题上,我们必须指出,最初13分册和46分册,以及46分册之间的明显的区别。

我们的考察得出的结论是,它们从来没有真正被放弃。就是说,它们的论题没有完全被吸收到四卷结构中,勿宁说,它们被搁置留待“续篇”中解决。并且由于在考虑中的这些问题在《资本论》中仅仅被断断续续地阐述过,所谓的“理论缺口”(这实际上是格罗斯曼(GROSSMANN)的术语,当然,他本人否认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有任何缺口④似乎是不无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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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册和第三分册的地位与其它分册截然不同,这两分册的内容都须结合到新的结构中去,因为没有这些内容,《资本论》是难以想象的,(这当然也适用于“六分册结构”中《资本分册》的2~4篇的内容)。因此,我们所说的提纲的变动,只关系到"六分册结构”的第二、第三分册和第一分册的2-4篇。①

以上关于提纲变动的明显的历史的说明是足够的了。但是,提纲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它们与马克思著作的方法论又有什么关系呢?它表示(同时又非常令人震惊)这样一个对于理解马克思的理论体系来说最基本的问题,竟一直没有人提起过,直到1929年才由格罗斯曼(《资本积累规律》的作者)提出来。②然而,象战后的其它几位研究这个问题的作者一样,他也没能成功地回答这个闻题。

格罗斯曼的这种说法当然是对的:“《资本论》的提纲的变化不会是偶然的事情,也不是展示的技术问题,例如,使人一看就明了的问题。”相反地,如他所说,它必须被追溯到某种“内在的”东西,也就是必须找出方法论方面的原因。然而,格罗斯曼他自己提出的理由是如此的不充足,以至于我们不得不认为他的囊试性的解释是一个完全失败。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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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格罗斯曼的说法,问题可以很容易地得到解决:原始的提纲不过是研究材料的经验主义的分派。而马克思的著作在其最后形式上,则是从科学的观点出发,依据产业资本的不同作用而构造的。①直到稍晚些,在1863年,马克思—与他对再生产问题的研究相联系必然达到这样个水平,他不再以既定的现实表象怍为他的分析目标,”在此之前,他就成功地从利润的表现形式和资本的不同形式前纖到对剩余价值总童和资本总量从总体上的综合考察。这使得坚持原来的提纲不可能了。”②因此,放弃这份提纲实际上等于从根本上突破了至1863年一直束缚着马克思的庸俗经济学的框框!

格罗斯曼的研究受到了贝伦斯尖锐的批判。③与格罗斯曼相比,他对提纲变化原园的探索,是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的,他实际上是这样提出的:“如果说马克思原来设计为六分册的布局是从表面现象出发的,并且是沿袭着直到那个时候的传统的经济学分类他现在则是把他的著作沿着严格的科学路线建立起来的。(指修正了的提纲)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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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对格罗斯曼的客观机械论方法进行了批判,但很明显贝伦斯的解释与格罗斯曼的解释实际上是类似的他们两人都(同样表面地)从马克思专心于考察的特殊领域中找出提纲变动的原因。①

两人都基于对《通信集》中一段话的武断理解,把提纲变动的时间确定为1863年,②并且他们还都把马克思1857年的原始提纲理解为与庸俗经济学在方法论上是一致的。贝伦斯用来粉饰他的观点的“辩证的”附件,也完全没有什么不同。

再对这种肤浅的解释作任何深入的考察都纯粹是浪费时间。要解决关于提纲的变化这个间题,必须从对《草稿》和后来的《资本论》手稿的分析中找出1857年提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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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三分册

(1)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和对象的论述

1857年提纲的结构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与资产阶级经济学传统的分类法一致吗?是的,但仅仅是从表面上,因为马克思主义者研究的任务在于探索事物的本质,探索把马克思的分篇法与传统的分篇法相区别开来的基本的方法论,而不能允许它自身被表面的相似点所欺骗。

我们这里讨论的大纲是马克思在1857年9月第一次起草的,放在论述“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这一章的末尾,这一章构成《草稿》①的《导言》。从而,任何澄清马克思的最初大纲背后的真实意图就应该在这一章中去寻找,马克思在《导言》中说明,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具体之所以具体”,《导言》中著名的一句话说:“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只能通过作为“综含过程”的思维才能充分理解。也就是通过从最简单、具体本身的抽象的规定到具体的逐渐再造,另一方面,如果科学的(在经济学上)分析直接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例如从人口或世界市场开始,那么所研究的现实就是一个混沌的完全模糊的表象。因为“如果我们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因此,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画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入口但是这回入口已不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并且,基于这个原因,政治经济学的正确的、科学的方法必须是“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世界市场……”②以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能够得到探求,直到它在总体上被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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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到经常被引用的这一部分,是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对于马克思1857年提纲的某些解释,并且因为它论证了这份提纲(和后来的《资本论》一样)是“遵循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道路”而决不是以符合“原始材料的观点”①的形式来安排的。但是,还不止于此,最初的大纲显然是如此制订的,以致综合的过程,“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在大纲中出现了若干次。这一点可以从《手搞》第108页(德文版)提纲的变动中特别清楚地看出来。按这个看法,要从一般范畴(交换价值,货币、价格)开始进行探究,经过对“生产的内在结构”—资本、土地所有制和雇佣劳动范畴—的分析,得以达到以国家形式存在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综合。这里,资产阶级社会是“就它同其本身的关系”来考察的,这自然会提供全新的观点。②但是,这还不是具体化的最后的阶段!因为国内经济必须在与其它资本主义(以及非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关系中才能深入了解,并且最终作为包括所有国家在内的总体中的一个因素。只有这时,我们才能到达作为"许多规定性和关系的丰富的整体”的“世界市场”和“世界经济”的范畴。最后,从

“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同样的过程也在《资本》分册中里复扇现过。在那里,马克思从“资本一般”开始,又通过对竞争和信用制度的考察,到达了资拿的最发达的形式—股份资本。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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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我们看到,区别出最初提纲来的,主要是把资产阶级经济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观点,这种总体的观点,“属于无孔不入的观点,决定着整体对于部分的至高无上的地位”。(G ·卢卡契,)①这个观点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方法是毫无关系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是从表面现象出发研究事物间纯粹外部的联系。因此,马克思在《导言》的同一章中强调,“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怍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看来是它们的合乎自然的次序或者同符合历史发展次序的东西恰恰相反,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这必须把握住,因为这对于分篇直接具有决定的意义。例如,从地租开始,从土地所有制开始,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为它是同土地结合着的,而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并且它又是同农业结合着的,而农业是一切多少固定的社会的最初的生产方式。但是,这是最错误不过的了,因为“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它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业的一个分支’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t从而,隶属于资本。并且在对干资产阶级社会农业越来越变成仅仅是产秩序的理论分析中,显然由于这个原因,资本“作为资产阶级社会中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必须放在土地断有制之前来说明。”(并且“直到分别考察了两者之后,才能考察它们的相互关系。”)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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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五、提纲变化的范围和大概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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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雇佣劳动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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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关于罗莎 ·卢森堡对马克思再生产公式的批评的方法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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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htm](第一章 《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的来源.md)index.htm[03.htm](第三章 卡尔·马克思和政治经济学中的使用价值问题.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