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国际

第二部分 生产资料的社会化

作者:第二国际

第二国际

第二部分 生产资料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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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战争当然引起了国家统治主义的巨大发展,但即使在这次战争以前,国家的职能和统治权的大量增加也一直是社会演变的特征之一。旧的垄断组织或国有地产——例如法国的烟草专卖公司或普鲁士的国有地产——在不久以前被人认为即将消失,但它们不仅保存下来,而且得到扩展和发展。国家买进或开辟森林。铁路被接收过来。国家宣布了对于水力所拥有的权利。已经设立或打算设立酒类(像在瑞士)、钾碱或石油(像在匈牙利)以及樟脑(像在日本)或镭(像在美国)等等的专卖公司。

我们已经说过,有许多社会主义者,并且还有许多反对社会主义的人,认为这种的发展是集产主义思想的若干局部的胜利。

这至少是一种明显的夸张。实际的情况是:战前所存在的那些政府在把某些工业“实行国家统制”的时候,是受某些极复杂的考虑的支配的,其中有些考虑是属于军事的和财政的性质,有些是属于社会的性质。

比如说,在一些较大的国家里,政府在收买铁路或对铁路公司实行严格控制(如在法国)的时候,毫无疑问是特别考虑到了一旦发生战争时军队的运输问题。英美两国是铁路还完全或几乎完全操在私人手中的仅有的国家,这不是偶然的。这两个国家由于种种原因相信自己可以不必把铁路看作进攻或防御的手段。

可是,除这种直接影响之外,现代军国主义还对国家垄断组织的发展和增加发生间接的并且格外重要的影响。它逐年要求新的支出,直到战争的灾祸降临为止。同政府的社会政策的负担一道,武装和平的负担已经大规模地增加,以致国库的普通财源不再敷用了。

例如,在欧洲的六个主要国家中,预先可以知道的军费开支(不包括隐藏在其他预算中的开支)在一八八三年和一九一二年达到以下的数字:

(单位为百万法郎)
国別 一八八三年 一九一二年 百万法郎 百分比
德国………… 504 1,648 1,144 227.0
英国………… 702 1,779 1,077 153.4
奧匈………… 318 674 356 111.9
法国………… 789 1,343 554 70.2
意大利……… 311 649 338 108.6
俄国………… 894 1,920 1,026 114.8
—— ——— ——— ———
总计……… 3,518 8,013 4,495 127.7

要找到达几十亿法郎(公债的巨大增长将在战后使这笔数目更有所增加),单靠税收是不容易办到的,而且会越来越感到困难。甚至在战争以前,就有过设立国家垄断组织的计划。已经存在的垄断组织有了发展。由此产生了集体所有权的扩大,但我们应当了解,很难看出这种现象是社会主义思想的胜利。

然而,让我们补充说明,除财政和军事性质的影响而外,其他的因素也在其中起着作用,并且会起越来越大的作用。比利时政府和瑞士政府已经收买了铁路,瑞士希望把保险事业改为国营,几乎各处都在使水力社会化,国有的森林正在扩大,已经掌握一些煤矿的普鲁士政府正在设法获得更多的煤矿——所有这一切并不是为了取得收益,也不是为了备战。

随着社会主义影响的滋长,随着消费大众的看穿资本主义垄断组织所实行的剥削,各国政府必须求助于除财政以外的其他动机来把新的工业部门置于国家的行动范围之內。

例如,法国酒类的零售商得到大酿酒商的支持和鼓励,举行了若干次抗议征收新酒税的规模巨大的集会,在这以后的一天,即一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财政部长索歇里先生在议会用下列语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财政部长索歇里先生:我不会跟着基尔梅先生走进土伊勒里宫的客厅,他前几天希望领我们到那里去,让我们看看某一位烟草商人的豪华和奢侈,而这一情况的揭露却足以促使拿破仑规定烟草的专卖。在综览一九○九年的几次全然民主的集会时,我将仅限于稍稍考虑一下某些制造商让我们看到的他们那种庞大的金钱势力,并且我将只是说:过去倡议了几年、经过热烈研究、接着便寂无声息的问题现在重新提出来了;不久就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审查。()

※     ※     ※

不久以后,也许还要提出另一个问题,即考虑保险事业或其某几种形式的垄断问题。()

拉西斯先生:这不过是玩弄激进政策的稳健派。可是,我并不因此而责备你。

财政部长:拉西斯先生,如果说稳健派有时也玩弄激进政策,那是因为我们已经进入这样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某些财阀对我国的生活发生这样大的影响,以致诚实的人都会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这种角色是否真的应该由私人的利益集团扮演。()”1

甚至在战争以前,人们也可以预料到:在不久的将来,每年从烟草专卖中取得三亿以上法郎、制造火柴(顺便提一句,做得很糟)、经营铁路、在色弗尔制造瓷器和在戈贝兰制造花毯的法国政府,也将使自己成为保险经理人以及酒类的生产者或蒸馏者。

但是,像在别处一样,法国的这种把某些工业部门置于国家控制之下的倾向,至今已经受到以政府目前的剥削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弊害为理由的激烈反对意见的阻挠。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对于有些人的故意夸大其词,我们无论怎样怀疑也不算过分,因为他们在渲染公营企业的管理方面可能产生的弊端时,是与个人的利益直接有关的。

事实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舆论往往是由一家报纸制造出来的;用一位法国议员的精采的话来说,这家报纸的“理论宣传”一贯忠实地反映着希望保持他们的垄断组织的资本家们的意见。

我们不会忘记,比如说,伦敦《泰晤士报》在几年前发表过据说是由一位公正的观察家写的一系列没有具名的文章,反对英国的市营电灯公司。这些文章流传欧洲各国。甚至在今天,它们还给市有化的反对者提供论据。可是,在这些文章发表之后不久,人们就知道这个“公正的观察家”原来是伦敦一家大电灯电力公司的总经理。

同样地.我们看到过报刊对法国西部国营铁路公司发动的一次攻击,这对于那些了解或猜想到这次攻击的背景的人来说,是颇有教育意义的。

像经常所发生的情况那样,西部公司一向经营得很差,而当它知道政府就要把它收买时,它的管理工作便更加每况愈下了。破旧的车辆不加更换,铁路的维修被忽视到了荒唐的地步。总之,当政府把它接收过来时,它发现自己面临着一种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势。这引起了许多事故,这些事故至少一部分应由以前铁路系统的种种弊病负责,但提供了人们据以对国营铁路事业进行许多宣传性指责的材料。当私人公司经营的铁路上发生事故时,那不过是一件小事;当它发生在“西部国营”所经营的铁路上时,它就变成了引起争论的问题。

关于一部分报刊的这种态度的解释,虽然缺乏较新的文件可资参考,却可以在一八九五年由法国议会所作的调查中找到;那次议会调查的目的在于研究一八八三年政府和铁路公司之间大可称为非法的著名协议条款的道义状况。

在调查的过程中,奥尔良公司的秘书长卡利叶先生解释说,在很久以前,六大公司就共同出资组织了一个宣传机构以保卫它们的利益,关于这个机构的开支问题,他作了如下的报道:

“一八八○年,六家公司的开支是五十二万法郎。一八八一年只有四十万法郎或稍稍多一些。一八八二年的数字要大得多;那是这几家公司正在拼命反对的政府收购运动甚嚣尘上的一年;开支达到七十三万五千法郎。第二年的数字稍为小一些,计七十一万八千法郎。

在签订了构成一个和平条约的条款以后,开支急剧下降;在一八八四年,开支还有四十五万法郎,但我相信以后几年的数字要小得多。

※     ※     ※

2

听到这种供认以后,对于某些大报馆的如此敌规铁路工人的要求和铁路的国有化,我们有什么可以奇怪的呢?

可是,即使承认(这应当是很大限度的承认)其中有夸张和虚妄的成分,至少在工业国家同政府国家相混淆的那些国家里,事实仍然是:目前公用事业的经营方法确实应该受到十分公正的批评。

固然,抛开一切不谈,仅就垄断代替垄断而言,资本家的大公司的垄断或许宁可由国家的垄断取而代之。但有些人的见解却至少包含着真理的幼芽。这些人认为国家是个蹩脚的商人和蹩脚的工厂主,因而害怕看到由于国家控制的加强而逐渐出现一种迟钝的、专门办一些例行公事的官僚机构;他们一想到他们个人的主动精神将遭到削弱就产生反感,并且认为把越来越多的公民变成官吏是对于自由的严重威胁。

可是,我们往往不能再三说明:社会主义者希望给予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集体所有权的,并不是像今天这样组成的国家。

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误解以及盘踞在人们心中的一切混乱,都是由国家一词——以大写字母开头的——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这一事实引起的。

比如说,如果我们查一下利特雷的辞典,我们就会找到国家一词的下面两个定义,(1)人民的主体;(2)一个国家的政府。

按第一种意义——人民的主体——来说,固然社会主义者提倡主要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但他们主张某些实业部门、特别是铁路应归国际共管,而具有地方性的其他实业则属于市的范围。

另一方面,按第二种意义——一个国家的政府——来说,认为社会主义者希望把主要的实业交给政府国家来经营,那是绝对错误的。总之,一个政府的职能是实行治理,而不是去经营工业企业,并且,把经济性质的职能交托给一个政府,好比是安插一个警官去经管一应电灯厂,或要求一个军团的司令官去为邮政、电报和铁路的业务奔忙。

不幸的是,当今天国家管理一门工业的时候,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上述的那种方法进行的:警察国家或军事国家同学校校长或工业的国家没有明显的区別。它们基本的性质是一样的。它们的方法混杂在一起。最后,它们的管理人员是按照同样的规定补充得来的。

例如,当问题牵涉到为国营铁路公司物色一位总经理时,它们并不聘请专家。被任命的是一位內阁阁员。实际的统治者在有政治影响的人们中间、在看中的议会雄辩家中间选择一个代理人、一个辩才无碍的经济学家,并且在第二天就使他担任雇主,担任全国最大的工业企业的负责首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营铁路公司的工作有些缺点,又有什么可以奇怪的呢?相反地,如果它由于技术干部具有高的质量,在一次具体的考验下大致能够同经营得较好的大公司相比拟,那倒是罕见的了。

可是,尽管铁路公营的办法在目前提供一些好处,如果不首先实现下列两个条件,那就谈不上(关于这一点,我们同盖德的意见是一致的)把这种剥削制度扩展到大部分的工业部门,也谈不上把主要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收归社会公有:

1.

2.

在这两个先决条件中间,前者——既然我们已经有所阐释——并不需要进一步的说明。

的确,只要国家仍旧像今天这样,即仍旧是以武力为基础的、用它庞大而可怕的军备来对付国內外敌人的资产阶级国家、资本主义国家、阶级国家,它的统治权力无论增加多少,都有可能重新表现为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的压迫权力的增加。

比如说,如果国家经管铁路,领导这项公用事业的部长就有一大批官吏、雇员和工人受他指挥。如果从某些角度来看,他对待他们比私营公司的雇主来得好,——他们的职位较少变动,他们的保险基金一般能提供较好的保障,——另一方面他却不许他们享有罢工的权利,用约法三章的方式限制他们的结社权利,禁止他们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并且在选举的时候对他们施加政治压力。

另一方面,由于公用事业方面的收入流进国库,国家便因此可以不必依靠税收而获得大量资源,并且往往把大部分的收入用作陆海军的非生产性开支。

例如,在普鲁士的一九○九至一九一○年的预算中,国有财产和国营企业的纯收益估计如下:

经营项目 马克

这三亿七千多万马克或四亿多法郎(八千万美元)大部分是用来建筑要塞炮台、购买大炮、增加无畏战舰、支付几乎完全为了战争或备战而欠下的公债的利息的。

在这种情况下,难怪普鲁士的社会党人以及德国的一般社会党人——我指的是那些没有向帝国主义屈服的社会党人——一向对国家集产主义表示冷淡了,因为这种集产主义的发展只会首先有助于巩固德皇的个人权力,扩大陆军或海军的预算。

他们曾经反对过俾斯麦所提出的烟草专卖。他们没有要求德国国家银行实行国有化或粮食贸易归国家控制。他们一向总是站在自由主义者一边,反对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就是实行社会主义思想的一切企图。

固然,在瑞士、法国和比利时这样一些国家,对国营工业的反对呼声正在变弱或者正在完全消失,因为在这些国家里,并不存在君主的个人权力,议会的监督比较有效,而工人则掌握着较大的政治权力。

但是,即使在这些国家里,政府经营邮政、电报、铁路之类所取得的积极利益,不应当使我们忘记它们的不利方面。无论如何,任何人都不会希望看到这样的情况,即:官吏人数的无限制的增加不断地使政府的权力和势力增长起来,而这些政府虽然装出民主的样子,却依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所以,只有当工人而不再是资本家成为主人的时候,只有当——再借用门格尔的话来说——强制力的国家已由劳动的国家所代替的时候,牺牲私人垄断组织而扩大集体所有权的优点才会完全地和彻底地胜过今天种种明显的缺点。

可是,如果说工人取得政权是实行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社会化的先决条件之一,它却不是唯一的条件。

事实上,即使政府国家掌握在工人手中,而不是掌握在资本家手中,它也仍然会像以前历届政府一样,滥用那些由于统治权大大扩展而有所保证的权力和资源。

这就说明了,为什么政府国家同生产国家分开,乃是主要劳动手段集体所有制的另一个条件,而且是必要条件。

实际上,在完成这种分离的那一天,并且只有在那一天,才有可能扩大作为管理机关的国家的行动范围,而不致因此增加作为权力机关的国家的权力。而且,也只有在扩大作为管理机关的国家的行动范围的时候,才有可能限制作为权力机关的国家的权力。如果我们在自己的思想中把这两种倾向——社会主义运动的主要倾向——引伸到它们的最后结论,我们将碰到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作为权力机关的国家的职能减低到最小限度,而作为管理机关的国家的职能达到最大限度。

这就是恩格斯在其所著《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用下列语句描述无产阶级革命时表达的见解:

“无产阶级夺取社会权力,并用这个权力把从资产阶级手里取来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整个社会的财产。这么一来,无产阶级就使生产资料解脱了直到现在它所固有的作为资本的那种性质,而使它们的社会性能有完全的发展自由。从此,按照预定计划来进行的社会生产,成为可能了。生产的发展使各个社会阶级的继续存在,成为时代的错误。随着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消逝,国家的政治威权也相应地趋于衰亡,人类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组织形式的主宰,因此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宰,成为自己本身的主宰——自由的人。”3

当然,我们离那最后的解放还远得很;目前,当军国主义和世界战争使现代社会有破产的危险时,我们却看到国家的权力职能和经济职能的齐头发展。

可是,有三种职能至少已经开始彼此发生差別,并且,随着国营工业和垄断组织增加的速度,人们越来越想提高它们的自治权,减少它们对政府本身的依赖。

事实上,从国家和市政当局担负具有某种重要意义的生产职能的那个时候起,用米劳德的话来说,人们已经不可能把国有化的或市有化的企业机械地注入为其他需要而形成的市政府或全国政府的传统模型了。

必须把作为权力机关的国家或市当局和作为管理机关的国家或市当局分开,其目的不是给与工业部门以某种程度的自治,便是建立公用事业机关以实现更加彻底的分离,这些机关借用私营企业的方法,但同时还比较完整地保留着公民的种种权利。

在战前的比利时,也许有过为数很多的这样一些组织,这些组织固然是从国家派生出来的,却具有一种和政府国家的特性截然不同的特性。

当弗雷尔—奧尔邦在一八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提出他的建立国家银行的计划时,他除了要求国家享有任命经理和分沾利润的权利作为发行纸币的交换条件而外,给了国家银行以私人股份公司的性质。但在几年之后,在市银行和储蓄银行的问题上,他又提议要设立公营组织,不为私营企业留任何余地,但与政府国家显然有所不同。

为了便利市当局发行它们在举办任何地方公用事业时往往不得不推销的公债,政府根据一个名叫海克的社会党人的建议,提倡设立一种除各市政府以外没有其他股东的“公共信贷公司”;它的组织条例在一八六○年十二月八日经敕令批准。

在他呈送国王的报告中,弗雷尔—奧尔邦把这种机关的性质说明如下:

“设立一个完全由各市政府拥有其股权的股份公司,既可用正当手段限制所要冒的危险,又可保证市政府单独享有一个由本家组成的公司本来可以希望获取的利润。这就排斥了这样一种共同责任,这种共同责任如果存在的话,那么由于它责成市政府要对不属于它的企业负责,由于它责成各市政府要互相保证,就会使各市政府逸出法律所规定的行动范围。至于说到相互关系,它所提供的保证表明是可以很方便地由一种社会投资来取代的,这种社会投资对于每一份公债来说,大概不会超过一笔年金的数额。”

根据这个条例,“公共信贷公司”由市议会任命和可以加以罢免的五人委员会管理。中央政府保留指派一名检查官以监督公司业务的权利。检查官可以反对公司采取任何违反法律、条例或各市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的措施。

应该在这里指出,弗雷尔—奧尔邦在拟订这个计划的时候所请教的一些人中间,就有国家银行的总裁皮肖夫斯海姆,他后来同一些人发起成立另一个公营公司——全国城市间铁路公司。

“公共信贷公司”刚刚成立,弗雷尔—奧尔邦就建议设立另一个规模宏大的公营公司,这个公司就是普通储蓄和年金银行(一八六二——一八六五年),它随着入市税的废除,成为他从政生活中最出色的成绩。

可是他的努力遭到激烈的反对。人们谴责他想把一切东西集中起来,建立一个新的垄断组织。议员茹利奧先生嚷道,“我们逐渐都会陷入国家的罗网,个人将不再在我们的历史上存在,我们的后代子孙将来一定要买了门票才能看到一个自由人。”

虽然所建议的特许执照给与银行以大量的自治权,反对派却专门喜欢把银行同国家本身混为一谈。他们令人恶心地一再说:国家正在使自己变成一个银行家,它使自己成为存户的直接债务人,储蓄银行不过是一种假面具和向壁虚构出来的借口。当计划的拟草人回答说,他通过社会拟人化的合法手段给与储蓄银行以一种明确的个性的时候,他的一位反对者德纳叶先生嚷道:“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把政府的全部车都升格为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了。”

他这句话的真实程度如何,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信贷公司和储蓄银行的经验事实上很快就表明,弗雷尔—奧尔邦所创议的办法提供了最大的好处,并给与由此创造出来的摹拟的个人以一种既非假面具也非向壁虚构的自治权。

比如说,我们不妨回想一下这样的事实:一九○○年,即当比利时政府正在把社会党人几乎置于普通法的保护之外的时候,我们看到,由劳工党党员协会经手,储蓄银行的董事会给与布鲁塞尔的人民大厦贷款一百二十万法郎,供它兴建主楼之用。国家、政府国家是肯定不会去做储蓄银行所做的那种工作的。

弗雷尔—奧尔邦在信贷范围內两大创造的成功经验,使一八八四年的自由党政府想到要用类似的方式设立一个全国性的城市间铁路公司。

这个计划主要是由皮肖夫斯海姆先生创议的。

他在一八八四年同比利时国家银行总裁威伦斯先生合写的一本小册子中认为,在建立补充体系的时候,一劳永逸地避免向私营公司让步的计划以及由政府国家直接经营这一办法所产生的弊害的唯一道路,是设立一个与“公共信贷公司”的地位相似的全国性的城市间铁路公司。他说:

“正如那个处理地方公债问题的机构一样,这个新的公司将负责把有关城市间铁路的一切业务集中起来;它将为铁路的兴建和运转筹措必要的资金;它将处处采取统一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最后,它将为各市、各省和国家保留营业所得的利润。

因此,在提倡者的心目中,这个城市间铁路公司将类似“公共信贷公司”,即纯粹由公务员组成的公司。

相反地,议会在保证集体利益占优越地位的同时,却认为最好让私人认购一部分股票。

事实上,在一八八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改和补充的一八八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的法律,授权政府可以同意在布鲁塞尔特许设立一个叫做全国城市间铁路公司的机构,作为法律的补充。

各城市间的铁路就是按照敕令授与这个公司的。

根据特许执照的条款规定,公司的资本等于各铁路的兴建费用或归根到底等于它们的设备费用,这项资本按照所授与的路线的数目,分成股票若干组。每组的股票至少有三分之二必须归国家、各省和各市认购。

由于以后的事实表明,绝大部分的资本已归国家、各省和各市承担,我们就发现我们面前的一家股份公司几乎完全是由国家对其实行严格控制的公务员组成的。

董事会的董事长由国王任命,任期六年。董事会的其他董事半数由国王任命,半数由股东大会选出。总经理由国王指定人员担任并可由国王加以罢免。

一般说来,公司本身并不经营它所修建的铁路,而是把它租给其他公司,其中占优势的多半是私营企业。

运费标准是由这个国营公司规定并经政府批准的;但政府经常有提高运费或禁止降低运费的权利。政府可以禁止公司实行任何在它看来违反法律、违反公司特许权或违反国家利益的措施。公用事业部大臣每年向下院正式提出董事会的报告以说明公司的业务状况。

人们普遍承认,从公司大幅度地和迅速地扩充铁路路线和发展公有资本这一点来看,根据一八八四至一八八五年的法律建立的这个组织已经作出真正出色的成绩。

可是,另一方面,这个国营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却引起了相当多的批评,这些批评曾在格德先生向常任委员的代表会议提出的精采报告中得到了发挥(一九○九年五月)(第14页):

“这个公司,”他写道,“特別是在最近十五年期间,一向照顾私人利益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它不经投标手续就把许多路线让给私人经营,抛弃了限制非法利用设备的罚金条款,并且阻挠而不是鼓励市政当局想把邻近的某些路线自行经营的努力。”

而且,我们看到这个公司不是自己向各营业公司提供电力——这一办法它曾经开始做过,获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而是放弃了它所已经采取的途径,同私营公司谈判购买电流。

这种放弃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的做法,在国营铁路方面也像在城市间铁路方面一样,是屡见不鲜的。它是从一种在一切资本主义机构中占统治地位的心理状态产生出来的。可是,从全面看来,事实仍然是:全国城市间铁路公司很恰当地应用了必须把国家的治理工作和公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分开的原则。

我们也已经看到,这个方式在最近几年里扩展到了其他方面。

例如,埃克托·德尼于一九○四年建议在比利时北部成立一个国营煤矿公司来开发拉康潘的某些煤层。这个建议没有被采纳,大部分的新煤田交给了私人资本家。

可是后来政府接受了埃克托·德尼的另一个想法,开办了一家城市间供水公司(一九一三年)和一家建筑廉价住宅的国营公司(一九一四年)。

这两家公司的特许执照是仿效全国城市间铁路公司的特许执照规定的,在大战以后,其他的这类公司完全有可能在各种领域內组织起来,以帮助国家的复兴。

公用事业自治权的问题并不是从昨天开始产生的。拿破仑在谈起法兰西银行时曾经说过:“我希望它被掌握在政府手里,但不是管得太紧。”

在半个世纪以后,当弗雷尔—奧尔邦组织“公共信贷公司”、储蓄和年金银行以及为国家官吏的孤儿寡妇设立的一些信托公司的时候,由于他从这些机构中看出了一种明显的个性,从而也就看出了一种比较广泛的自治权,他便给与那些常常责备他企图把一切东西集中在政府手中的人们以明确的答复。

但是,当国家由于种种原因而开始把铁路和矿山这样一些大工业部门收归国有的时候,当各市政当局又增加其直接经营的企业的时候,这个问题就自然充分地引起人们的注意了。

起初,国家不过是添设几个新的部长,国营企业分別归属于不同的部。当时打算使国营企业的组织比政府国家的行政机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接着又采取新的步驟,并且比如在普鲁士对于矿山,以及在瑞士、意大利、法兰西对于铁路,宣布了公用事业的自治原则,并从这一原则以及从财政、管理机构和受雇者的权利这三重观点得出比较重要的结果。

01-3.htmindex.htm02-1.htm


  1. 一九一九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的《政府公报》(《Journal officel》),议会辩论,第2794—2795页。 ↩︎

  2. 米劳德:《赎买铁路》(《Le rachat des chemins de fer》),巴黎柯內利书店一九○四年版,第22ont face=“宋体”>页。 ↩︎

  3. 参阅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人民出版社一九六三年版,第82页。——译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