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周恩来等关于就边区及八路军问题同国府交涉情形致中央书记处电
(1938年1月21日)1
中央书记处:
甲、边区交涉结果:
(一)管理县份,限于十八县,不允增加。我们继续要求增加西线各地,直达黄河右岸。
(二)边区政府,丁2正、林3副并代理〈正职〉。可发表。各处依省例分民、财、教、建,不允设农工,并要丁派两人做事(此事请考虑)。
(三)边区行政经费,依各县、各行政专员总和,定津贴两万多元。我们要增加〈的经费〉及教育费在外。
(四)保安队编制及经费,依陕、甘、川省原例(见定额),改由省发给津贴。
(五)善后费仍给二十万,不肯加。
(六)确定联络参谋四人,好随彭4去。
(七)补充师名义不肯〈给〉,且不允增经费。我们要彭、叶5与军何6直接解求〔决〕下列问题:
1.必须给陕北部队以名义。
2.必须加经费、米津及临时费。
3.反对说八路军伤亡少,要求发特赏伤兵费。
各事很明显,蒋7及其左右不愿我竹广大部队,扩大领土,也不愿发枪加钱。现蒋已面告彭,派胡宗南8率六个新补充的师驻陇海、汉中、天水及甘、凉、肃9,管理部队,控制弄堂,为朱绍良10战区政治部主任。
乙、你们意见如何,请即复。
陈 周 博 彭 叶 董11
编者注:
感谢 先知在1917 收集、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