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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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克思主义辞典

马克思主义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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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场手工业条件下,生产工具是工人的手工工具,这种工具的使用受到人的体力和技能的限制。随着以使用机器为特征的大工业或现代工业的发展,所有这些限制都消除了。机器由发动机、传动机构和工具机组成,它能够完成工人所进行的操作,但却能够摆脱手工工人使用手工工具操作所受的器官的限制。然而,机器并不是简单地代替在工场手工业的劳动分工中就已经简化了的那些劳动操作。这时候,工场手工业的劳动分工对人的专业和技能(马克思称之为主观原则)的依赖,被一种完全客观的过程所代替,这个过程以机器的型号、大小、速度之间的客观关系作为特征,从而也是以生产的连续性和自动化原则作为特征的,现代的资本主义工业使用机器来生产机器,而只有这样做才为它本身创造一种适当的技术基础,一种完全客观的生产组织;在这种组织中,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已经成为一种技术上的必要性,它对工人来说是一种事先存在的物质生产条件。利用机器来从事生产有时又叫做“大工业”,以区别于工场手工业的手工生产。

由于协作和劳动分工而产生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便成为能够被资本家无偿地利用的社会劳动力。至于在劳动工具方面,情况则并非如此。机器的价值是在机器的经济寿命期内转移到产品上的(必须把机器的经济寿命跟机器的“精神磨损”区分开来,后者是从机器的经济寿命和物质寿命之间的差异中产生的)。跟工场手工业的生产形式下的工具比较起来,在大工业的条件下,从机器转移到产品价值上的那部分价值,在产品的总价值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尽管产品的总价值是绝对地变得比较小了。机器的劳动生产率能够相应地按照它所取代的人的劳动力来衡量。总的说来,使用机器是为了使产品变得低廉,这就要求在生产机器上所耗费的劳动要小于使用该机器所代替的劳动。但是由于资本家所支付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的价值,因此资本家使用机器的限度,便由机器的价值和它所取代的劳动力价值之间的差别来决定。这就意味着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使用机器的余地要比资本主义社会大得多。这是由于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使用机器是为了减轻人们的工作负担,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机器则是纯粹用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成为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动力。

然而,机器本身并不能够生产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只能从资本的可变部分中产生,而所产生的数量则决定于剩余价值率和雇佣工人的人数。因为在任何具有一定长度的工作日的情况下,机器的使用只有通过降低商品成本才能提高剩余价值率,也就是通过减少一定数量的资本所雇佣的工人人数来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可变资本必须转化为不变资本,这种必然性成为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动态研究的中心问题。马克思认为它带来以下几种后果:

第一,机器这个减少劳动时间的最有力的手段,在资本主义的关系下却成为把全体工人阶级家庭转化为由资本所支配的(为其自身的增值)单纯的劳动时间的手段。劳动力被加紧剥削;工人丧失了技能并且不得不在机器的主宰下进行工作;工厂成为实行严酷纪律的场所,成为一个专制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缩影,它对有关劳动过程的社会立法是一种讽刺;科学、自然和社会劳动都被纳入机器制度之中,它们构成了资本家的实力,以对付处于劳动过程中的工人,从而使死的劳动统治着活的劳动。在每一劳动过程亦即价值增殖的过程中,客观现实是:不是工人支配他的工作条件,而相反地,是工作条件支配着工人。

第二,由于机器取代了工人,从而产生了剩余的工人人口,即劳动后备军。这种剩余人口的浮动则又对工资起调节作用,并且在通常的条件下保证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

第三,由于不变资本有依靠可变资本的减少而增加的倾向,这就造成马克思所说的生产领域中的“内在矛盾”,因为只有活的劳动才能够创造任何价值,然而为了增加剩余价值,这种活的劳动的数量却必须减少。这种情况,对于分析资本构成的运动倾向具有肯定的意义。

(SM)

马克思把工场手工业定义为建立在手工业生产的劳动分工基础上的那种协作形式(见《资本论》第1卷第14章)。在英国,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下叶,工场手工业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占统治地位的形式。它有两种形式。第一种,适用于生产那些从各个独立的手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产品(马克思举了机车和钟表生产为例,并称之为“混成的工场手工业”,见《资本论》第1卷第12章);这时候,独立的手工工人被联合在一个工场里,在一个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然后在一段时间里,这些独立的生产过程被划分为各种细小的工序,它们成为专门的工人的专职,每一个工人只是一个完成局部工作的工人,而把所有这些局部的工序联合起来,则构成工场手工业的整个过程。第二种,适用于生产那些原来完全由一个手工工人在一系列工序中完成的产品(马克思举造纸和制针生产为例,并称之为“有机的工场手工业”,见同上引书)。同样地,这些工人也是同时受雇于一个工场之中,开始的时候他们都从事同样的工作。逐渐地,这项工作被划分了,一直到商品不再是一个独立的手工工人的个人产品,而是一个工场的手工工人的社会产品,而其中每一个工人只不过完成所组成的一个局部的工序。无论是前一种还是后一种形式,都采用了劳动分工,或者使劳动分工在生产过程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时候,除了个别大规模的、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的生产过程以外,很少使用机器(虽然在17世纪期间对机器的偶尔使用,对于为数学提供实际运用的基础并促进机械学的创立起了重要的作用)。这说明在工场手工业时期从来没有达到一种技术上的统一,当时唯一具有机器生产的特征的项目,就是每个工人都已具有马克思所说的“集体工人”的那种片面性,即每一工人的专业分工都迫使他或她不得不作为在机器的调节下的集体工人的一个部分去工作。

但是,从工场手工业的劳动分工中所产生的专业化,造成了工人跟生产资料的进一步脱离的后果,因为工人由于专业化而丧失的东西,已集中在雇佣他们的资本的手里。这就是说,资本的社会生产力已投放在集体工人的身上,而这种生产力的增长则只有通过个体的劳动生产力的贫困化来实现。在工场手工业中,劳动分工不仅使工人专业化和把他们联合在一个单一的机制中,而且由此创造了一种使劳动生产力为了资本的利益而得到新的发展的社会劳动组织,同时还从历史上创造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的条件。可见,工场手工业的劳动分工是创造相对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的方法。不过这是一种有限的方法。手工技术仍然是生产的技术基础,而工场手工业所发展的技术等级制度,则为劳动相对于资本而自立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工场手工业还不具备一种能够不依靠工人本身而运行的客观框架结构;它基本上是一种以城市手工业生产和乡村家内作业为基础的人为的经济结构。如果不采用机器的话,资本就无法突破那种需要工人毕生从事他们的局部职能的局面,这种狭隘的技术基础意味着资本要经常地关心维持劳动纪律的问题,而这只有通过强制才能做到。为了取消工艺和技巧作为调节社会生产的原则的作用,便需要发展机器。

最后,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而出现和发展起来。古时候的作者们所关心的质量和使用价值;而到工场手工业的早期,作者们(从威·配第开始)便着手去发展减少商品生产所必要劳动时间的原则,从而不断地强调数量和交换价值。事实上,马克思其所以把亚当·斯密称为“工场手工业时期集大成的政治经济学家”(《资本论》第1卷第386页),是因为他强调分工,并且透过工场手工业的劳动分工这面折光镜来观察社会的劳动分工。

(SM)

1893年12月26日生于中国湖南省韶山,1976年9月9日在北京逝世。

毛泽东作为一位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家,或者在任何情况下,作为发动一场他相信是在马克思主义原则影响下的革命的领导者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得到普遍公认的。但是,另一方面,他事实上是否曾作过任何首创性的理论贡献?如果是的话,那么这种贡献究竟是发展还是歪曲了马克思主义?这是一个引起热烈争论而又悬而未决的问题。难以否定的是,毛泽东不仅讲了,而且做了一些与众不同、富有意义的事情。至于这些创新活动在性质上是否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这是人们的一个争论不休之点;然而,人们可以举出事例来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这些活动是真正马克思主义的,至少是部分如此。毛泽东往往被人们誉为或贬为一位“农民革命家”。他确实对农民起了一种作用,一种首先在首创性的程度上要大于通常被看作是正统主义者的作用;那么,对于他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或者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也许最好能够用这样一种态度来对待,即首先要全面地考虑到中国社会的结构以及他从中所得出的结论。

本世纪20年代,当毛泽东开始其革命生涯的时候,中国无疑是一个在经济上非常落后的国家。这意味着,当时无论对于无产阶级的领导权(或其先锋队的作用)是怎么说的,可是共产党必须依靠农民这个支持革命事业的最大的一股社会力量。然而,当时中国社会的性质,既不主要是资本主义的(如同托洛茨基所想像那样),又不单纯是“封建”或“半殖民地”的。在这个社会里,除了数量有限但却在迅速增长的城市工人外,还包含:中国的实业家或称“民族资产阶级”,人数很少但却很有势力的地主阶级,农民(富有的和贫苦的,有地的和无地的)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阶层——从手工业者和小贩到为外国资本家服务的“买办”,从官僚和军人到僧侣、土匪以及农村无业游民。这种复杂的社会结构,源自于从不同历史时期沿袭下来的各种成份和阶层的共存的局面,并且在本国和外国的种种影响下形成的。

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后果,反映在“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些对于毛泽东所阐明的辩证法起了如此重大作用的概念中。几乎没有必要指出,马克思在19世纪在谈到法国或英国的情况时,是从来不会提出“什么矛盾在今天是主要的?”这个问题的。他把下述情况视为公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基本矛盾,而这种种情况将维持不变,直到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把矛盾解决为止。至于毛泽东,他是根据他所认为的马克思主义分析方法,认为他的更为迫切的实际任务是断定应当在什么地方划清具有决定意义的分界线,认为这无论在中国和世界都是如此。当然,从一定意义上说,他只不过是追随了马克思所拟定的、由列宁(和斯大林)所进一步发展的那条分析线索;根据这条线索,不仅是农民,而且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其他阶级和集团都可能参加革命的民主阶段,而在一个国家中,外国统治这一事实可以影响到各个阶级的不同表现。但是,毛泽东把这些思想加以系统化和整理加工,从中得出哲学的结论,并赋予这些结论以普遍的效准。

成问题的是,毛泽东对革命所进行的这方面的探索,结合着他认为实践的第一性、理论是第二性和派生的观点,已经引起了对他本人和他的思想如此广泛而且往往是截然对立的解释。一方面,那些强调他的策略的灵活性和善于适应形势变化的人(如60年代以来的苏联马克思主义者),会根据他在1938年和1945年所作的妥协,以及在50年代初期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让步,而断言他是一位投降主义者,或是一个不讲原则的机会主义者,或是两者兼而有之,然而,相反地,那些对他强调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价值以及百折不挠地把革命进行到底的做法抱有深刻印象的人,则会把他刻画成在所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主要领导人和理论家中最激进的人物(特别是从50年代后期以来)。

可以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若干真实的成分,前者针对的是他的策略,后者指的是他的比较一般的思想原则。也许,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毛泽东所说的“无产阶级”究竟是什么意思。当然,至少从20年代后期开始,他就注意到马克思主义赋予城市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原则上接受了这一原理。毫无疑问,他对“无产阶级”这个术语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中文在这个词义上所包括的色彩,即没有财产的阶级;然而,他始终认识到城市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领导地位。一个比较重要的、有意义的地方通常被加以强调,但却是含糊不清的,那就是有关无产阶级的客观本质和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或无产阶级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

早在1928年毛泽东就提出,农村的无业游民和其他类似的成分可以通过学习和参加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来转变成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这种思路一直贯串在他后来的半个世纪的思想中。众所周知,这特别明显表现在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但即使在那个时候,毛泽东也没有(像人们有时所断言的那样)对一般阶级特别是无产阶级下一种完全主观的定义。他是把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结合在一个复杂而又可变的样板之中,这部分是出于权宜之计,部分是出于他对主观力量在历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的信念。在这个比较广泛的问题上,阿瑟·科恩曾断言:若非斯大林在1938年和1950年所发表的论著开辟了道路的话,毛泽东是不太可能提出关于在某些情况下上层建筑在历史变革中起了“主导和决定的作用”的观点的(见“参考书目” ①)。然而,新近发现的《矛盾论》原稿证明,事实上毛泽东是先于斯大林提出这种观点的。这可以被看作是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在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政策中所出现的,如今被中国人自己打上“唯意志论”的烙印的那些倾向的根源所在。但是,应当补充指出,当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今日如此地批判对主观力量的过分强调时,其主要论点还是不能低估“人的自觉行动”是一种社会力量。

在本条目开头曾提到毛泽东强调必须在每一场合识别“主要矛盾”的重要意义,除了这一点以外,他的辩证法的最重要的方面便是把黑格尔和马克思提出的三条规律归结为一条: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这在1937年发表的《矛盾论》中就已见端倪,当时他把对立统一的规律说成是“思维的根本法则”,从而明显地把这条规律置于否定的否定和质变到量变规律之上。到1964年,他明确地否定了后两条规律,说他并“不相信”否定的否定,而从质变到量变只不过是对立统一的一种特殊事例。有一些人把毛泽东思想的这种思想发展看作是道家传统的“阴”“阳”辩证法的表现,另一些人则认为是反映了斯大林的影响。不管怎样,它在逻辑上无疑是跟毛泽东的下面这种倾向性携手并进的,即他日益把历史发展看作是一个模糊不清和疑难重重的过程,同时把革命继续向前推进看作是一种奇迹,而这是跟我们所有的人内在的修正主义倾向大相径庭的。

那末,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所作的正面的贡献究竟是什么呢?首先是“群众路线”的概念,这甚至在理论上(更不用说在实践上)也不意味着把革命斗争(在1949年前)或国家管理(在1949年以后)交给人民自己去干,但是它毕竟引进了一种来自下面的民主参与的因素(在严格限制的范围并在党的领导下),而这是列宁主义和苏联的传统所完全没有的。第二,尽管他有时候荒谬地夸大群众的能量,认为只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把群众动员起来,就能够随心所欲地改造自然和社会,然而,与此同时,他确实给马克思主义哲学带来了(或者说是重验了)一种为大多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普遍了解的思想,即人的变革应当伴随并促进经济和技术的进步,而不单纯是作为一种副产品从中产生。他在1949年前后提出的关于资产阶级参加革命的思想,虽然大体上源自于列宁(工人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和斯大林(四个阶级的联盟),但却在一种较诸亚洲的介于民族革命和社会革命之间的综合体前进一步的程度上把非无产阶级成分结合到中国的革命过程中来(当然,有的人把这看作是好事,有的人则不然)。他对官僚主义进行了一场巨大的战争,这场战争进行的方式是如此残暴和不公正,以至引起混乱,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生产的发展,然而它毕竟把这个问题提到将来有待解决的日程上。最后,再回过来看看我们先前提起的他的思想的一个方面。在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工人阶级对农民的领导权的原理上,毛泽东绝没有什么古怪的地方。他在1959年就曾提到工人在跟农民的关系上是“老大哥”。但是,他试图把这个原则(也许他没有领会到这个原则的一切含意,至少是呈现在马克思面前的那一切含意)跟中国社会的引力中心是在农村,而农民应在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中起一种积极作用这种信念结合在一起。同样地,这个问题他也是提出来了,而没有解决;在他死后,中国城乡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不过,无论是好是坏,看来通过工业化和工人教育农民那种常规的马克思主义解决方案,如果不根据毛泽东所拟定的方向加以重大的改进的话,是不宜在将来采用的。

(SRS)

1898年7月19日生于柏林,1979年7月30日卒于慕尼黑。

马尔库塞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服兵役后,不久就在柏林一个士兵委员会中从事政治活动。1919年,他曾一度参加社会民主党,但很快就退出,以抗议该党背叛委员会运动。他先后在柏林和弗赖堡攻读哲学,在短时期内当过海德格尔和胡塞尔的学生。由于他从一开始就关心哲学跟政治的联系,于是便在1933年加入了社会研究所(同年被迫离开纳粹德国),随后成为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位重要人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在美国定居。尽管他的许多观点跟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这两位法兰克福学派的主要人物所提出的观点相似,然而由于他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抱有浓厚兴趣,因而在这方面所作的研究要比他们两人更多。他对政治和社会斗争的毫不暧昧的态度,使他成为本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期的新左派运动的理论家和杰出的代言人。正是通过马尔库塞的著作,使得法兰克福学派对当代文化、独裁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批判传播甚广,特别是在北美。

马尔库塞的事业,反映了一种坚持不断地对马克思主义的成果进行检验和重建的意图。对革命前途的高度关心,相信社会主义的巨大潜力,以及对那些看来不可能实现的“空想主义”目标的捍卫,这一切都明显地贯穿在他的著作中。他所采取的对社会进行批判的方法,其目的在于实现自我解放、扶植一种非集中化的政治运动以及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早年马克思”的著作的重要性固然为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所承认,然而则更为马尔库塞所强调,特别是马克思的《经济学哲学手稿》。有关劳动和异化的一般理论成为他的所有论著的衬托。把这种理论跟弗洛依德的论著精心地结合在一起,也许首先可以标明马尔库塞的理论方案的特色。

马尔库塞对社会和政治理论所作的最主要的贡献包括以下这些:早期发表的一部试图把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跟马克思主义综合在一起的著作(见“参考书目” ④);一部对黑格尔论著的理论和政治意义进行重新考察的著作(见“参考书目” ⑤);一部通过综合马克思和弗洛依德的理论来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再研究的著作(见“参考书目” ⑥);对国家社会主义和工业资本主义进行批判分析的著作(见“参考书目” ⑦、⑧),对作为一种统治形式的现代科学进行富有刺激性的评价(见“参考书目” ⑧);以及提出一种新的美学的概论(见“参考书目” ⑨)。

(DH)

1873年11月24日生于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1923年4月4日卒于德国舍姆贝格。

马尔托夫曾跟列宁一道创建彼得堡工人阶级解放斗争协会(1895年)和革命马克思主义的《火星报》集团(1900年),然而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1903年),却成为孟什维主义的创始人。从那以后,他对列宁的那个狭隘的、高度集中的、由职业革命家组成的精英党的组织纲领进行挑战,而主张用一个广泛的社会民主党来取代它,以适应俄国当时的非法的(1905年革命后)和半非法的条件。

在1905年跟列宁和托洛茨基就政权问题进行论战时,马尔托夫维护普列汉诺夫的关于资产阶级革命的学说,痛斥那种要求过早地实现社会主义执政的主张,理由是在落后的俄国缺乏实现社会主义的客观的经济前提和社会前提,而且它的愚昧无知的小资产阶级群众还显然没有实现社会主义的意愿。马尔托夫和他的孟什维克伙伴亚历山大·马尔丁诺夫一致认为,社会民主党没有权利夺取并利用国家政权来“压制小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意愿的抗拒”。然而,以马克思在1850年对德国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劝告为依据,马尔托夫让俄国社会民主党人担当一种战斗的、革命反对派的角色,即埋伏在诸如苏维埃、工会、工人俱乐部、合作社以及城镇杜马这样一些“革命自治机关”里,以便在出现“两个政权”的情况下,促使官方的资产阶级民主政府去实施“民主的”政策。

在大战期间,马尔托夫是齐美尔瓦尔德社会主义和平运动的中坚分子,并在1917年成为孟什维克国际主义者的领袖;他反对官方的孟什维主义的“革命护国主义”和“联盟主义”,主张建立一个人民阵线的政府,而在十月革命后,则主张建立一个包括从民粹社会主义者到布尔什维克派组成的社会主义联合政府。

作为一个半忠顺、半叛逆的孟什维克反对党的领袖,马尔托夫反对列宁的少数人专政,认为这种做法既明目张胆地背离马克思关于由多数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又跟巴黎公社的民主实践背道而驰。马尔托夫断言,马克思并没有像列宁那样,把无产阶级专政设想为一种由“有革命觉悟的少数人”强加给“没有觉悟的多数人”的国家政权,从而使后者成为“社会实验的消极对象”。他宣称,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体现无产阶级多数人的“自觉意志”,它的“革命力量”只是用来对付“少数资本产义统治者”对于“把政权合法地转移给工人群众”所进行的反抗。

据马尔托夫看来,正是由于坚定地信仰“国家政权属于劳动大众”,才使那些“把自己称为社会民主党人的革命马克思主义者”跟共产主义者断然分裂。他认为后者不仅笃信一种“少数革命派的专政”,而且致力于创造“那些旨在使这种情况永远维持不变的制度”。马尔托夫被人们看作是俄国社会民主的马克思主义的真正代言人,他跟列宁的布尔什维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及其实践实行对抗。

(IG)

1818年5月5日生于特利尔,1883年3月14日在伦敦逝世。

作为社会科学家、历史学家和革命者的马克思,无疑是最有影响的社会主义思想家。虽然他在世时基本上不为当时学者所注意,但是从他在1883年逝世后,他所制订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系日益迅速地为社会主义运动所接受。目前,世界上几乎有一半人口生活在号称为马克思主义的制度之下。然而,这种成就本身也就说明:由于人们试图把马克思的思想用来适应千差万别的政治形势,从而模糊了它的本来面目。此外,还由于马克思的许多著作未能及时出版,所以只是在比较晚的时候才有机会对他的思想的涵量作出公正的评价。

马克思出生在德国摩泽尔河畔特利尔城的一个生活优裕的中等家庭里。他的家庭,不论是父方还是母方,都有悠久的犹太教传统。他的父亲虽然是一个谙熟伏尔泰和莱辛作品的典型的启蒙派唯理论者,可是他作为特利尔的最受尊敬的律师之一,只是出于害怕失去他的职务,才同意接受洗礼,成为一名新教徒。马克思在17岁那年进入波恩大学法律系学习,接受了该校所流行的浪漫主义的影响,特别是当时他刚跟燕妮·冯·威斯特华伦订婚,她是特利尔的社会名流冯·威斯特华伦男爵的女儿。马克思曾在这位男爵的影响下对浪漫主义文学和圣西门主义的政治学发生兴趣。第二年,马克思被他的父亲送进一家比较大的和思想比较严肃的大学——柏林大学,在那里又读了4年,在这期间马克思放弃了浪漫主义而接受了当时在柏林十分盛行的黑格尔主义。

马克思开始深深地卷入青年黑格尔派运动。这个集团包括鲍威尔和斯特劳斯等人物,他们正对基督教进行一种激进的批判,这同时也意味着对普鲁士的专制制度采取一种自由派的反对立场。由于他发现大学执教的前程已被普鲁士政府封死,马克思便于1842年10月在科伦一份有影响力的报纸—《莱茵报》里当编辑,这是一份由莱茵地区的工业家支持的自由派报纸。马克思在报上发表的那些富有煽动性的文章(特别是经济问题上),导致政府封闭了该报,于是马克思便决定侨居法国。

在1843年底到巴黎后,马克思很快就跟德国侨民工人的有组织的团体和法国社会主义者的各种派别进行联系。他还编辑了那份很快就夭折了的《德法年鉴》,该刊的目的是要在新生的法国社会主义和德国激进的黑格尔主义者思想之间架起一道桥梁。在巴黎逗留的头几个月里,马克思很快就成为一个坚决的共产主义者,并且在一系列著作中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其中包括著名的《经济学哲学手稿》,这部作品直到1930年左右才发表。在那里,他概括地阐发了共产主义的人道主义观点,这种观点是在费尔巴哈哲学的影响下形成的,并且建立在把资本主义制度下异化的劳动本质跟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们在协作生产中自由地发展自己的本性进行对比的基础之上。也就是在巴黎,马克思第一次跟恩格斯建立起终生的合作关系。

马克思在1844年底被驱逐出巴黎,跟恩格斯一道迁往布鲁塞尔,在那里住了3年,在这期间曾到英国进行访问。当时英国是最发达的工业国家,恩格斯的家庭在曼彻斯特经营棉纺业。在布鲁塞尔期间,马克思广泛地研究历史,并且制定了后来大家所知道的。这种观点是他在一份手稿(也是在他死后发表的)即著名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来的,这部著作的基本论点是“个人的本质决定于制约他们生产的物质条件”。马克思追述了各种不同生产方式的历史,并且预见到目前的制度——资本主义的崩溃及其为共产主义制度所代替。在从事这种理论工作的同时,马克思开始参与政治活动,跟他认为不合事宜的蒲鲁东的唯心主义社会主义进行论战(在《哲学的贫困》中),同时参加了共产主义者同盟。这是一个德国侨工组织,它的总部设在伦敦,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它的主要的理论家。在该同盟于1847年底在伦敦召开的会议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受托写作《共产党宣言》,这个文献是他们的观点的最精辟的反映。《宣言》刚一发表,1848年的革命浪潮就席卷了欧洲。

1848年初,马克思回到最早爆发革命的巴黎,然后到德国,在那里,他还是在科隆创办了《新莱茵报》。这份具有广泛影响的报纸,支持一条反对普鲁士专制制度的激进民主主义路线;由于当时共产主义者同盟实际上已经解散,马克思便把他的主要精力投入到该报的编辑上。然而,随着革命趋于低潮,马克思办的这份报纸也被取缔,于是他便于1849年5月到伦敦避难,开始了“漫长的、不眠的流亡之夜”,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去世。

在伦敦定居后,马克思由于对一场新的革命行将在欧洲爆发持乐观态度,他便重新参加和整顿了共产主义者同盟,并且写了两本分量比较大的小册子来论述法国1848年革命及其后果,这两本小册子的题目分别是《法兰西阶级斗争》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但很快他就开始认识到一场新的革命只能是一场新的危机的后果,于是便致力于研究政治经济学,以确定这场危机的原因和条件。

在19世纪50年代上半期,马克思一家住在伦敦索荷区的一套三居室的住房里,饱受贫困之苦。到伦敦的时候,这个家庭已经有四个孩子,而且不久又添了两个。但是在索荷居住的时期,只有三个孩子成活下来。这时期(以及后来)马克思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靠恩格斯的接济,而后者则从他的父亲在曼彻斯特经营的棉花生意中领取一笔不断稳步增长的收入。除了恩格斯的接济外,马克思还靠他作为《纽约每日论坛报》的一名国外通讯员的每周投稿所得来贴补生活。在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马克思接受了几笔遗赠,因而使他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然而只有从1869年起,他才从恩格斯那里得到一种足够的、有保障的收入。

因此,不足为怪,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方面的主要论著进展缓慢。在1857—1858年前后,他已经写出了一部厚达800页的手稿,这是他打算用来写作有关资本、土地所有制、工资劳动、国家、外贸和世界市场的草稿。这部手稿就是人们所知道的《大纲》或《草稿》,它直到1941年才发表。可是,19世纪60年代初,他突然中断了这项工作,而去创作一部共有三大卷的题为《剩余价值理论》的论著,这部著作对他的政治经济学的前辈特别是斯密和李嘉图进行了探讨。然而,直到1867年,马克思才有可能发表他的研究工作的首项成果——《资本论》第1卷,该卷对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进行了研究。在那里他制定了自己的劳动价值学说和关于剩余价值和剥削的概念,以及论证了后者最终必然导致的利润率的下降和资本主义的崩溃。《资本论》第2卷和第3卷在60年代期间已大体完成,不过马克思在生前还一直继续从事手稿的创作,这两卷是在他死后由恩格斯出版的。

马克思之所以推延了他的《资本论》的创作,其原因之一是他把许多时间和精力花在第一国际上,他在该国际1864年成立时被选入总委员会。在筹备国际的各届年会和领导反对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派别的斗争中,马克思的表现尤为积极。虽然马克思赢得了这场斗争的胜利,但是在他的支持下总委员会的会址在1872年从伦敦迁往纽约,从而使国际迅速衰落。在国际存在期间发生的最重大的历史事件是1871年巴黎公社,当时由于普法战争所造成的后果,巴黎公民举行反对政府的起义,并且掌握了巴黎达两月之久。在这场起义被血腥镇压的时候,马克思写出了他的一部最著名的小册子——《法兰西内战》,这部作品热情地捍卫了公社的活动和目的。

马克思在他生命的最后10年中,健康状况急剧恶化,使他不能够像他在过去工作中所突出表现那样不断持续地进行创造性的综合分析。不过,他仍然能够对当代的政治特别是德国和俄国的政治情况进行实质性的评论。在德国,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反对他的追随者李卜克内西和倍倍尔为了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会党而同拉萨尔的国家社会主义进行妥协。在俄国,他在跟维拉·查苏利奇的通信中,曾设想俄国超越资本主义发展阶级并在具有和平村社特色的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共产主义的可能性。然而,由于健康状况不断恶化,马克思经常到欧洲一些温泉疗养地甚至到阿尔及利亚去疗养,以求康复。他的大女儿和妻子的去世,给他的余生蒙上了阴影。

马克思为我们对于社会的了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的思想并不是一个无所不包的体系,如同他的某些追随者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名义下所引申出的那样。他的方法的辩证实质本身,意味着这种方法通常具有试验性和无约束性。此外,作为政治活动家的马克思和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者的马克思之间,还往往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马克思对于革命运动的未来发展的许多期望都没有实现,至少是截至目前如此。然而,他对社会的经济因素的强调和对阶级所作的分析,都对历史学和社会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DMcL)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待他们当时的政治所采取的态度,主要是期待一场无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并努力去促其实现。在清算了自己原先的哲学信仰后,他们就把注意力放在另一种革命的社会主义运动上。一些敌对的理论,诸如空想社会主义、基督教社会主义以及“真正的”社会主义,都由于跟革命的社会主义相去甚远而在《共产党宣言》(第3章)和其他著作中受到批驳。与此同时,他们对于当时的某些革命运动也进行了批判,认为这些运动过于狭窄地局限于致力于纯政治的革命,而不是像他们所主张的那样应结合着比较广泛的社会改造来进行。因此,恩格斯总是乐于协助马克思去跟巴枯宁和其他无政府主义者进行论战,后来,他还教训俄国的激进分子彼·尼·特卡乔夫“需要再学一学社会主义初步知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11页),因为后者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在前资本主义的俄国比在更先进的西方更有可能发生。

在批驳特卡乔夫的观点时,恩格斯所坚持的还是关于历史发展的一般概念,即先前在诸如《共产党宣言》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这类著作中所表达过的那种概念。不过,他们对政治的实际态度,特别是在马克思的晚年,时而表现出一种脱离唯物主义的严格教义的意愿。这种情况,也许可以明显地从他们(特别是马克思)对19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俄国事态发展的评价中看出,而当时在俄国崭露头角的实质上是非马克思主义的运动。尽管恩格斯跟特卡乔夫有争论和马克思自己过去也对许多俄国革命者不信任,但马克思在他有生的最后几年,还是在某种程度上比较倾向于赞同民粹派关于通过农民公社来走向社会主义的这一特殊的俄国道路,虽然在他公开发表的言论中,这种让步不是没有条件的。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表达了这样的希望:俄国革命会成为西方无产阶级的信号,它们之间能够相互补充。这实际上表明了他们基本上所关心的还是想看到无产阶级革命在经济上更先进的国家获得成功,认为这些国家具备了社会主义的物质和文化方面的先决条件。

由于沙皇政府明显地具有普遍的和有害的影响,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它看作是谋求推翻的许多欧洲制度的主要支柱。然而他们对匈牙利和波兰(它们的革命先后在1849年和1864年遭到镇压)的同情,也许更多是出于他们在国际局势上所持的方针,而不是出于对这些国家的民族运动的前景和社会性质的看法。至于其他一些民族,主要是那些跟匈牙利人、波兰人或“举止文明”的德国人有矛盾的东欧斯拉夫人民,则被他们——主要是当时任《新莱茵报》(这是马克思在1848和1849年编辑的日报)国外编辑的恩格斯谴责为“反革命”。

恩格斯正是在《新莱茵报》上和随后发表的一些文章中,提出了他的“没有历史的民族”的概念,这个概念起源于黑格尔。列入这个概念范畴的有巴斯克人、布列塔尼人、苏格兰的盖尔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克罗地亚人以及其他南斯拉夫民族,这些民族是“被那个后来成了历史发展的代表者的民族所排挤和征服了的以前的居民的残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02页)。基于同样的理由,恩格斯支持德国在1848年为夺取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的控制权而对丹麦发动的战争,认为这是“文明对于野蛮的权利,进步对于停滞的权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第466页)

在恩格斯把有些民族贬为“没有历史的民族”所提出的理由中,有一条是他认为这些民族除了在语言、文化和地理上是支零破碎外,它们当中没有一个能够把相当大量的人口集中到一个适当密集的地区去发展现代经济。由于创造这样的经济需要市场的发展和一个建立在全国范围基础之上的阶级结构,马克思和恩格斯便倾向于反对联邦制的观点,而主张建立大规模的单一制国家,这是跟他们的某些奥地利继承者的观点是不相同的。因此,他们的《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1848年)的第一条就是建立“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共和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第3页)。由于这种期望以及在1848年所表述的其他愿望没有得到实现,他们把普鲁士在1866年对奥地利的闪电般的胜利看作是最终有利于他们的事业的,因为“使资产阶级集中起来的一切,对工人来说当然都是有利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45页)。

尽管普奥战争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喜欢的一种促进德国统一进程的手段,但是他们相信在某些情况下,战争本身会偶尔有助于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在1848年,他们曾号召对俄国进行一场革命的战争,以便不仅使波兰能够从沙皇压迫下解放出来,而且可以藉此巩固国内的革命。恩格斯甚至在这以前就把军事征服视为社会进步的一种有力的手段,他认为法国征服阿尔及利亚尽管很残暴,但却不失为“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的幸运的事实”;同样地,他还欢迎“精力充沛的美国佬”从“懒惰的墨西哥人”手里夺取了加利福尼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26页)。后来,由于他和马克思预料西方会发生大规模的经济危机,克里米亚战争的爆发使他们燃起了希望,希望“俄国代理人”帕麦斯顿和其他人所进行的据说是半心半意的战争会引起欧洲“第六强国”即革命的干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第8页)。尽管马克思在这时期跟托利党议员大卫·乌尔卡尔特这位仇俄分子有联系,但他对这场战争的兴趣与其说是对土耳其政府有任何偏爱,不如说是出于对革命利益的关心。同样的考虑也影响了他对1859年奥法战争的态度,也就是他尽管仇视哈布斯堡王朝控制意大利北部,但却认为奥地利的失败似乎是有利于作为革命的最危险的敌手的欧洲两大强国——俄国和拿破仑第三统治下的法国。当法国在1870年普法战争中失败时,马克思对此表示欢迎并且指出,一旦波拿巴投降,德国就不再是进行一场防御战,而有陷入已经扩大的俄国势力范围的危险。他在1870年9月为国际工人协会写的关于普法战争的第二篇宣言中,以惊人的洞察力预言了德国那条后来一直奉行到1914年的外交路线:德国首先跟俄国进行比较紧密的联系,然后经过短暂的喘息之后,再代之以准备一场规模更大的战争,这时候所反对的便是“斯拉夫种族和罗曼语种族联合势力”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48页)。

马克思很少对欧洲的帝国(突出的是法兰西第二帝国)使用“帝国主义”这个词,不过在他到英国定居以后,欧洲殖民主义的问题便更多地引起他的注意。他和恩格斯对于欧洲以外的世界的看法,是跟他们关于资本主义是一个全球性的体系的概念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体系在追求市场和原料来源的驱使下不断地进行扩张,从而为社会主义的到来铺平道路。尽管这种扩张可能有助于延缓那些地区的资本主义危机,延缓可能在这些地区中爆发无产阶级革命,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却把像“太平天国”这样的起义看作是加速下述情况发生的可能的手段:“使酝酿已久的普遍危机爆发,这个普遍危机一旦扩展到国外,直接随之而来的将是欧洲大陆的政治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西方国家在东方实行的许多政策——从“邪恶的”鸦片贸易到对印度大起义的镇压,都从道义上表达了强烈的谴责。然而,他们同时也对传统的东方社会保持高度的批判态度。在他们看来,“旧中国”只是靠“与外界完全隔绝”来保存。至于印度,马克思的论述则要比中国广泛得多,他认为至少在西方入侵之前,那里始终过着“失掉尊严的、停滞的、苟安的生活”。由于建立在与外界隔绝的、自给自足的乡村经济的基础上,东方专制制度在印度“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而在破坏这种制度的经济基础方面,英国的干涉“就在亚洲造成一场最大的……历来仅有的一次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7页)。。在此后的几十年里,马克思在其论述资本主义对东方社会的冲击的著作中,倾向于不那么强调其革命性质,而是更多地指出它所造成的破坏和灾难。而且,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殖民主义现象的分析中,还指出宗主国工人有被帝国用掠夺物收买的可能(后来列宁也是这样认为的)。因此,恩格斯在1858年10月7日写给马克思的信中说道:“英国无产阶级实际上日益资产阶级化了,因而这一所有民族中最资产阶级化的民族,看来想把事情最终导致这样的地步,即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化的贵族和资产阶级化的无产阶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8页;同时参看工人贵族条目) 。恩格斯还认为,在使英国工人资产阶级化的各种力量中,突出的是爱尔兰成为“英国的第一殖民地”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55页)。由占有者阶级人为地制造的英国工人和入迁的爱尔兰工人之间的对立,被马克思看作是“英国工人阶级没有力量”和资本家能够保存它的势力的“秘密所在”。因此他声明,他原先认为爱尔兰的解放将在英国工人阶级胜利之后,如今则得出相反的结论:“,而才能给英国统治阶级以决定性的打击(而这对全世界的工人运动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78、380页)。

英国工人运动尽管有种种缺点,但在第一国际内部,它仍然不失为马克思在反对蒲鲁东和巴枯宁的影响的斗争中的有用的同盟。然而,英国工人运动虽然反对蒲鲁东和巴枯宁的学说,但并没有因此采纳马克思的革命政治学观点。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所认识到的,从19世纪4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由于《十小时法案》的通过和合作运动的发展,英国工人已经得到一些好处。同样地,尽管宪章运动本身在1848年后已趋衰落,但“人民宪章”的许多目标已经达到或是实现在望。在国际存在的最初几年期间,由于1867年的《改革法案》的颁布和工会组织条件的改善,英国工人领袖们便更加相信只要采取一种改良主义的而不是革命的策略,就足以实现他们的目的。事实上,他们有可能通过马克思关于1872年国际海牙代表大会的演说而感到心安理得。马克思在演说中宣称:像英国、美国也许还有荷兰这样的国家,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目的。

马克思认识到,虽然国际领导人中的英国工联主义者并不总是跟他的长远的政治抱负相一致,然而他们对于诸如波兰的斗争、意大利统一运动和美国南北战争等问题所表现的关心,说明英国工人运动正从19世纪50年代的长期休眠状态中重新觉醒。上面提到的三个问题之一——意大利的统一事业,在英国获得最广泛的支持,这不仅在工人当中,而且在其他阶级当中也是如此。然而这个问题却是马克思及其追随者在实现其目标上所最不抱希望的一个问题,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对马志尼在意大利有强大的影响,而且在国际也有一定的影响力。在马克思看来,马志尼的政策是欠考虑的,它重视感情和道德修辞甚于意大利人民特别是农民的需要的实际价值。除了对马志尼和后来巴枯宁的影响感到担心外,马克思还认为,在强权政治的情况下,意大利的独立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奥地利,而后者不论其国内政治的性质如何,毕竟是对付俄国扩张的一个有力的缓冲器。

在美国南北战争的问题上,英国社会中的对立分裂要远远超过意大利的统一运动。马克思的《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1864年)提到了英国上层阶级各界对南部联邦的支持。另一方面,在马克思看到,维护联盟是未来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他和恩格斯对南北战争的关心,从感情上说是出于他们对奴隶制的痛恨,而从战略上说,则是出于他们希望由于这场冲突所造成的英国棉花的短缺,会促使在这个资本主义大中心爆发一场他们期待已久的经济危机。

在第一国际成立前发生的并在某种程度上促使国际建立的第三个国际性大动乱,是1863年波兰起义。正如奥哲尔和国际的其他奠基人所指出的,在19世纪60年代早期对波兰的普遍同情,事实上成为促使英法两国工人运动进行更紧密的合作的一种力量。然而,像蒲鲁东主义者集团还有后来比利时的塞扎尔·德·巴普这样的人,则并不怀有同样的感情,他们宣称波兰的恢复仅仅有利于贵族和教士。这种论断遭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对,这两人仍然坚持他们在1848年的看法,即认为波兰的分割构成了连结俄—普—奥神圣同盟的纽带,因而他们的结论是:恢复波兰不仅可以削弱普鲁士在德国的优越地位,而且在欧洲和“处于俄国管辖下的亚洲专制主义”之间安置了“二千万英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24—229页)。对于像路德维克·瓦伦斯基这样的波兰革命家的观点——认为民族独立斗争没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斗争事业显得重要,恩格斯反驳道:“无产阶级的国际运动,无论如何只有在独立民族的范围内才有可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261页)。

尽管恩格斯在19世纪50年代初期曾经表现出某种忧虑,但是他和马克思始终关心波兰的独立事业,把它看作是对欧洲整个社会主义有利的事业。同样的策略考虑也影响了他们对待70年代和80年代在俄国出现的革命运动的态度,特别是在波兰革命和巴黎公社都被残酷地镇压下去,而革命潮流到处呈现低落的时候。他们并不要求那些积极跟沙皇制度作斗争的人严格遵循他们的理论。事实上是,由于马克思对于沙皇在欧洲的影响作用有所估计,所以他反而比较赞赏在俄国国内为革命积极从事活动的民意党人和民粹派分子,而不那么赏识像普列汉诺夫这样的在理论上比较“正统的”俄国流亡者信徒。他赞同1881年暗杀亚历山大二世的行动,理由是别无其他办法可供选择,这跟他谴责欧洲其他地方发生的这类行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例如他曾谴责赫德尔和诺比林在1878年行刺德皇威廉一世的图谋以及1882年发生在都柏林公园的谋杀案。

在马克思逝世两年之后,那位在理论问题上通常更为正统的恩格斯宣称,俄国在1885年形成了“很少几个人就能一场革命来”的例外情况,但他又补充说,这个革命可能迸发出一种革命者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力量。当然,这种革命在恩格斯有生之年并没有发生。由于看到俄国在19世纪末期加快了工业化的步伐,恩格斯还推断俄国很可能不得不追随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而不是依赖衰败的农民公社作为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恩格斯所作的这种结论,论证了俄国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例如后来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1899年)中所表述的观点的正确性。

(ITC)

“马克思主义”这个词,在马克思在世时是没有人知道的。据恩格斯说,马克思曾针对他的女婿保尔·拉法格说的话评论如下:“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当然,我们不能由此推断马克思从原则上否定能够从他的著作中产生一个理论体系的想法,但是却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并不宣称要提出一个无所不包的世界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按照世界观的方向进行发展,始于第二国际时期。例如普列汉诺夫曾在1894年写道:“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并采用了辩证唯物主义一词来表述它;而对于考茨基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不啻是一种包含自然和人类社会两者在内的全面的进化论,而其中一部分是自然主义伦理学的和唯物主义(生物学的)世界观。恩格斯本人应德国社会民主党的请求而写的《反杜林论》(1878年)一书,是朝着这个方面迈出的第一步;这部著作(其中一小部分是跟马克思合作的)在当时对社会党党员的觉悟所起的影响作用,要比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资本论》大得多,因为《资本论》在马克思在世时只出了第一卷(1867年),而其余两卷是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手稿和笔记编辑整理并分别在1885年和1894年出版的。

看来,马克思本人把他的理论著作主要地(如果不是完全地)看作是从革命的无产阶级立场出发来对政治经济学进行的一种批判,看作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这里所说的唯物主义是要从这样一个意义上来理解,即物质生产进行的方式(广义上说即生产技术)及其组织的方式(用马克思的术语来说即“生产关系”,在其早期著作中还使用“交往关系”一词),是一个时代的政治组织和思想表现的决定因素。这种观点是在有意识地反对青年黑格尔派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中发展起来的,后者的目的仅仅在于通过意识的改变来变革社会的和政治的状况。他们的观点在无政府主义思想家麦克斯·施蒂纳的著作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施蒂纳号召他的公民同胞们“把国家和财产从他们的思想中排除出去”,并且一道加入一个“自由的联合体”。针对这种观点,马克思指出国家和财产(金钱等等)决不是主观的幻想,绝不是只要不去想它就会从地球上消失的东西,而是实际情况的反映,然而也不必把这种情况看作是永恒不变的。

“政治经济学批判”是跟这种唯物史观的概念相一致的,它的内容不仅包含对“错误的表现形式”(古典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而且包含对必然产生这种表现形式的客观的(物质的、社会的)条件的批判。从这种意义上说,古典政治经济学并不单纯是“谬误的”,而且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内在关系的种种现象的适当的(如果不是完善的)反映。价值、货币、利润、剩余价值等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必然表现形式(客观范畴),因此,它们只能随着这种生产方式的消亡而消亡。从原则上说,这种批判理论(如同任何科学理论一样),是能够为任何个人所接受的。但是它却不能为整个阶级所接受,除非该阶级的存在并不需要竭力使生产关系的一整套复杂制度不被人们所认识。唯一能够吸取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而又不损害它本身的阶级,是无产阶级,而且事实上,吸取这种批判还是该阶级争取自身解放的必要前提。资产阶级中的个别成员能够超越他们阶级地位的限制(如恩格斯),然而如果整个阶级这样做就等于自杀,马克思认为这是不可想象的。可以说,有一种客观的障碍阻止着资本家阶级去接受马克思的理论,因为这种理论跟该阶级的生存利益攸关;相反地,资本家阶级对于这种理论要就充耳不闻,要就进行反驳。

马克思的革命理论跟巴枯宁或布朗基的革命理论是对立的。后者强调“主观因素”,强调对革命的不折不扣的奉献,并认为从原则上说革命在任何时候都是可能的,而马克思则断言只有在革命的客观条件成熟以后,无产阶级革命才能取得胜利。事实上,马克思没有能够确切地说明这些客观条件是什么。他有时候说,在一个现存的社会形态中,当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最充分的可能限度之前,革命将不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力的停滞将成为革命的前提条件;在《资本论》第3卷(第13、14节)中所论述的“利润率下降的趋势”,提出资本主义制度将最终达到这样一个停滞点。恩格斯则断定现代社会主义所追求的社会革命,“不但需要有能实现这个变革的无产阶级,而且还需要有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能够彻底消灭阶级差别的资产阶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10页)。

德国工人运动尽管受到政府的压制,然而在1875年以后却发展很快,由于德国工运实际上不可能实行革命的变革,但又有必要把工人阶级组织从文化上团结起来,所以便产生了建立一种明确的“世界观”的需要;这种需要因工人阶级教育的需求和工人阶级被排除在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还有封建残余的)文化之外而更显得必要。这就导致马克思主义这种关于世界的无所不包的学说的发展,这种学说往往是直接地取代了宗教的观念。结果,像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这样的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便把流行的大众的唯物主义思想成分引进到马克思主义中。恩格斯和其他人则把马克思的历史观运用来解释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并把它看作可以跟达尔文的进化论相提并论的科学成就。达尔文所取得的成就是在自然界方面,而马克思则是在人类社会方面。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就这样被研制出来,并在工人运动中(不仅在德国)创造了一种铭记着客观发展过程是不可战胜的意识,从而加强了它的自我认识。达尔文主义的普及者海克尔(1843—1919)对这一世界观的形成,要比黑格尔和他的辩证法重要得多。作为第一个几乎是清一色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一方面是在党员数量上表现出力量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则在政治上表现软弱无力,这种脱节情况,却通过它本身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基础的亚文化群的形成而被掩盖和得以弥补。

跟实行半立宪主义的帝制德国的情况比较起来,在革命前的俄国出现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希望和社会、政治现实之间的脱节情况,甚至更为严重。在那里,马克思主义是由一些知识分子精英传播给当时已受雇于大工业的少数工人的。列宁关于政党的理论很清楚地表现了这种关系。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无所不包的世界观和政治理论,它必须通过一个专门为其传播而建立的组织——“新型的党”来从外部灌输给无产阶级。后来在斯大林时代,则又把这种作为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学说不容批判地称为意识形态,认为它的使命在于保证这个干部政党的纪律性和排他性,以及保证党对领导权的无可争辩的要求。这样一来,工人阶级和工人阶级意识之间的关系就被颠倒了:这种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核心的思想意识,首先是由干部政党在党内知识分子的帮助下发展起来的,然后再把它灌输给在革命后迅速发展的工人阶级。虽然列宁曾经打算根据实际经验的情况来修改自己的理论,然而在斯大林领导下建设一个官僚社会主义国家的时期,这种世界观的学说却凝固为教条。马克思主义成为国家和党的官方学说,它无论过去和现在都是全体苏联公民必须接受的观点。这个时期,即大约从20年代开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成为一件“紧身衣”,不仅全体公民,而且连科学和艺术都受它的束缚。在苏联,有“马克思主义语言学”,还有马克思主义的关于宇宙论、遗传学、化学等等的观点。在斯大林逝世后和新的领导人执政的情况下,自然科学在党的意识形态专家的偏狭监护下而使苏联的科技跟西方比较起来大大失利的状况日呈明显,于是便在自然科学领域中撤销了这种监护,但它仍然保留在社会科学、文教、艺术和文学之中,虽然在这些领域中也有了某种程度的自由化。

把马克思对批判理论的贡献纳入一种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这不仅无助于发扬这些贡献,而且反而贬低了它们的价值。显然,马克思是一位令人信服的无神论者,但是他把宗教看作是不自由的社会环境的产物,并且确信随着生产者自由联合体的建立(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宗教将会完全消失。他是绝不会主张以一种“唯物主义的思想意识”来代替宗教的。他所喜爱的格言——de omnibus dubitandum(怀疑一切)——是会使他怀疑那种做法的。相反地,如果按照马克思本人的见解,这样一种意识形态和那种由国家强加的、依靠权威决定的世界观的出现以及它们的坚持,只能解释为不自由的社会和政治环境的表现;只要这种意识形态的唯一服务对象——官僚主义统治的社会和政治结构被超越,那么苏联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的世界观将会自行消失。

跟这种苏联马克思主义的无所不包的世界观相对立的,是所谓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它是从卢卡奇和科尔施的早期著作开始发展起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首先拒绝那种由恩格斯开始的、试图把自然辩证法列入马克思主义的做法,并且强调“主观因素”的重要性和批判的自由。此外,对于这种“西方的”或“批判的”马克思主义来说,同样重要的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来对马克思主义本身进行批判,这种主张是由科尔施在1923年首先提出来的。苏联马克思主义正是由于没有能力进行这种批判性的自我纠正,才使它变得贫乏不堪,虽然在苏联为马克思主义研究提供了大量的经费。

从本世纪20年代以来,一种非教条的马克思主义已经在许多领域对西方思想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剑桥,皮尔罗·斯拉法、琼·罗滨逊和莫里斯·多布在几十年期间不断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其中确实吸取了新李嘉图理论的若干成分。在美国,保罗·巴兰在1957年创始了把批判的马克思主义方法用来解决第三世界的不发达和发达的理论问题。马克思主义在社会学和历史学领域中的影响也有相当大的增长,这种影响往往是跟麦克斯·维贝尔和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家们的学说结合在一起形成的,特别是后者,他们在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上取得了广泛的和丰硕成果。这些西方研究者中某些人受到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尖锐批评,然而后者本身的研究工作,自从列宁逝世以后,除少数人(如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和瓦尔加)例外,并没有显示出任何显著的成就。至于苏联哲学和社会理论所作出的任何进步,却不是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取得的,而首先是在诸如数理逻辑和控制论这样的高度专门化的领域中取得的。这些尖端学科在技术上(包括军事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马克思主义思想其所以在西方远为活跃并具有大得多的首创性,其主要原因之一,无疑是它对其他非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哲学以及其它学科的进步的影响,一直抱开放的态度。

(IF)

在第三世界大多数国家里,对马克思主义的注意主要是由于殖民地的关系产生的,而且是跟反帝斗争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帝国主义确定了这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而且给马克思主义在(或关于)第三世界的理论和实际打下鲜明的烙印。中心的问题关系到:宗主国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影响;新阶级的出现和由此产生的阶级联合的类型;以及对这些社会的发展和革命斗争的条件起重要决定作用的阶级矛盾。

经典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特别是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看到了宗主国的资本输入对“落后社会”所起的作用,然而这种看法是跟现实的发展不符的。他们揭露并痛斥这种作用的破坏的和剥削的性质,不过他们认为:一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构被引进到一个社会中去,那它就会让它自身的发展逻辑起作用,打破前资本主义的结构,而且会以跟宗主国的欧洲所采取的同样的方式来产生资本积累和增长的动力。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篇论文中提出了一个特殊的模式,并按照这种模式所提供的框架结构来对上述发展进行分析。他提出了一种(俄国的)社会形态的概念,在这种社会形态中存在着一种以上的生产方式,处于上升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向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生产方式和封建国家挑战。在俄国社会中,主要矛盾是这两种生产方式的对抗,这种对抗将通过前资本主义方式的解体而解决。这种阶级力量的结合,标志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阶段,虽然在俄国,这个革命将要在坚定的无产阶级而不是在软弱的资产阶级的领导下完成。这就是一种两阶段革命的理论,因为在社会主义革命能够实现之前,必须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列宁很强调这一点,他否定了民粹派那种认为可以跳过资本主义而实现一个阶段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观点。还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引起了社会形态中前资本主义结构的解体。以上就是据以对第三世界社会的发展进行分析的框架结构,也就是近来的争论所涉及的方面。

列宁把他对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分析用于殖民地社会,仿佛非殖民地化社会的资本主义是跟宗主国社会的资本主义同本同源似的;这是在近来的争论中所提出的一个问题。按照列宁的见解,随着资本主义的引进,一个强大的民主运动正不断地在“亚洲每个地方”发展,正如俄国当时的情况一样。但是,跟俄国有所不同,在殖民地里,资产阶级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处于先锋之列。因为那里的资产阶级仍然跟人民站在一起。这种情况是跟民族运动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资产阶级需要民族国家来实现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这样一种分析,直到1920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才跟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使命及其阶级联盟联系起来。这时候,先前凡提到资本主义的地方,如今一般都用帝国主义这一专门提法来代替。然而,除了认为帝国主义所代表的不是本地的资本这种观点外,并没有提出关于这两种提法之间的结构性区别的问题。列宁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中,提出各国共产党应当为殖民地国家的反殖民主义(和反封建主义)的资产阶级民主运动做些什么事情。他建议共产主义运动应当跟这些国家的民族资产阶级结成“最密切的联盟”,同时无产阶级政党应当“援助”(列宁不说“领导”)民族解放运动。列宁的这种观点,在一场历史性的辩论中,受到印度共产党员马·纳·罗易的挑战,他反对那种主张跟资产阶级运动实行合作的号召,而是主张共产国际应当把它的全部力量用来建立和发展殖民地的无产阶级和农民的组织,推动他们的阶级斗争,领导他们去进行革命并建立起苏维埃共和国。罗易的主张,回避了这样一种困难,即当时在殖民地中几乎不存在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政党。

尽管列宁在1920年所提出的方案还有若干理论问题尚未解决,但是它至今仍不失为马克思主义运动中对待第三世界革命斗争的各种不同观点的基本出发点。历史唯物主义和列宁的分析性的框架结构,都提出这样一种设想,即在一个社会形态中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要跟原先占统治地位的前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社会结构发生矛盾,这种矛盾将会以后者的解体得到解决。这就势必引申出处于不同的生产方式中的各阶级之间存在着对抗性的矛盾和不可调和的阶级斗争。那么,我们怎么能够把这样一种观点跟那种认为宗主国的资本跟殖民地的本国的封建主义结成联盟这种观点进行调和呢?因为这两个阶级是分别处在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之中的啊!同样地,对于殖民地本国的(民族的)资产阶级和占统治地位的宗主国资产阶级之间的冲突,也没有作出一种结构性的解释,虽然这两个资产阶级都同样地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尽管如此,还是不妨这样设想:以殖民地民族资产阶级为一方跟以宗主国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为另一方之间的矛盾,决定着隐藏在殖民地民族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并限定阶级斗争的联合力量的那些结构性矛盾。

通过1920年的辩论,列宁确实在一个方面重新修订了自己的观点,他接受了用“民族革命运动”(这是共产党人所要支持的)一词来代替他原先的提法,即“资产阶级民主运动”,同时承认殖民地的资产阶级既能够反对帝国主义,又能够跟帝国主义妥协,从而使运动变成共产党人所不能支持的改良主义运动。这固然是承认了一种现实,但却使上述的理论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因为究竟是什么条件决定运动的性质,这点并不清楚。不过,这种修订并没有使列宁改变自己的基本观点,因为他仍然认为:“毫无疑问,任何民族运动都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9卷,第334页),不这样看的话,那就是空想。在以后的年代里,进步的民族资产阶级和改良主义资产阶级的这种划分,便成为一种现成的称号,苏维埃国家在同后殖民主义国家打交道时,便可以从苏联的利益的要求出发,轻易地利用这些称号来使自己的行径合法化。

1928年由共产国际为殖民地社会制定的政策,则根据中国的大失败的历史背景而略有修改。在中国,共产国际曾把一种跟国民党(由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政党)不分皂白地实行合作的政策强加给中国共产党人,然而这种政策却以使中国共产党被蒋介石大批屠杀的1926—1927年反革命事变而告终。于是,共产国际在1928年召开的第六次代表大会上,便不再把民族资产阶级看作是民族的民主革命的领袖,认为该阶级是易于动摇和妥协的。设想了无产阶级实行领导的可能性,然而总的方案仍不明确。强调了来自下层的革命,同时也强调了这样一个命题:“在主要的殖民地国家中,在进行民族解放斗争的同时,土地革命构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轴心。”这便是毛主义的出发点(见毛泽东条目)。然而,共产国际的这条路线在1935年召开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又有所变化,当时采纳了人民阵线的政策,而对于殖民地国家来说,则恢复了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信心。

近年来,苏联共产党以及追随它的各国共产党,持有一种崭新的见解。他们以列宁为名,重新树立起民粹主义的关于跳过资本主义阶段的观点,并将它应用于第三世界。那种长期确立的革命两阶段论,已被“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这一口号所取代;他们断言,由于在今日世界上存在着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阵营,使得这一口号的实现成为可能。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国家主义的革命概念,更精确地说,这是一种进化的概念,而不是革命的概念。他们认为,在第三世界里,一般说来,资产阶级的力量比较弱,而工人阶级还没有成为一种领导力量。然而,在那里却存在着建立一种“民族民主国家”的各种可能性,这种国家是要在苏联的帮助下,由任何一个民主阶级领导下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实行统治。这个领导阶级可以是工人或农民,也可以是城市小资产阶级、进步知识分子、革命军官或者是民族资产阶级。衡量“民族民主国家”的主要标准是它反对帝国主义并跟社会主义集团进行合作。他们还提出,“这种革命的一般框架结构,在其实现的过程中,是要超出资本主义的框架结构”,然而他们没有讲清楚这是为什么以及怎样去实现。这种见解,给马克思主义的国家阶级理论提出了重大的问题,同时也在阶级联合和阶级矛盾方面提出了问题。

跟这种见解以及其他认为可以在民族资产阶级领导下通过议会和平道路来实现民族民主革命的看法相对立的,是主张发动下层进行革命斗争的“毛主义路线”。毛主义这一标签是这种性质的运动所自封的,而并非一定是受中国的支持和鼓励。毛主义这种标志源自于中国人在跟苏联进行论战中所使用的言辞。毛主义路线强调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进行武装斗争的重要性,同时还十分强调土地革命,认为它是必须在社会主义革命之前完成的民族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

以上所归纳的不同观点,都是在列宁所预测的关于前资本主义的结构势必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解体这种理论框架中制订出来的。今天的马克思主义者所关心的是像在非洲某些地区存在的那些小农占优势的社会(他们认为这些社会属于前资本主义的性质),他们发现了一种恰好相反的情况,即资本主义的发展看来非但没有使这些前资本主义的农民社会解体,反而把它们保存下来并使它们服从于自己的需要。农民社会是工业生产的市场,而且还是市场的某些产品的生产者。它们首先是受雇于资本主义大企业的季节性廉价劳动力的再生产者。于是,起而代替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解体的论断,是这样一种看法:在第三世界的社会里,资本主义不是从社会内部发展起来,而是从外部强加的,这种资本主义对于前资本主义农民社会具有“保留—解体”的作用。目前,这种“生产方式(共生)结合”的理论,为人们所广泛接受。

另一种观点则对这种“结合”论进行挑战,并把它指责为抛弃唯物主义的中心概念(即作为历史枢纽的在不同生产方式之间存在矛盾的概念)的功能主义和唯意志论。这种观点认为,在第三世界里前资本主义的结构实际上已经解体,在那里存在的就是资本主义。它反对把那里的土地生产关系仍然看作是封建主义的关系,同样地,它认为目前的农民社会已经不像它们在转变为殖民地以前那样,能够按照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方式进行自身再生产。由于被卷入资本主义经济的普遍的商品生产循环之中,它们不能像以往那样在本地自供自给的基础上继续生存。输出季节性的劳动力,也是它们发生结构性转变的一种后果。它们是在资本的统治下被吸收了。不过,这样一种论述也是有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的概念是以生产者和生产手段相脱离为前提的。然而,以这种农民社会而论,很清楚的是,它们在资本主义统治下被吸收(就当是有这回事)并没有造成这样一种脱离,因为农民还继续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

从这种观点变通出来的另一种观点,则是关于生产控制的观点,它认为第三世界的资本主义具有结构性的特征,因此它跟宗主国的资本主义是不属于同一类型的。在宗主国,在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生产方面具有一种“整体的”劳动分工的形式;而在第三世界,由于在这两个经济部门之间缺乏一种平衡的发展和对进出口的依赖性,因而呈现一种脱节的形式。总之,在论述第三世界和宗主国的关系方面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从那种认为第三世界国家完全被资本主义控制的“依附论”的极端观点,一直到认为第三世界的国家和经济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有一定程度的自主地位的另一些说法,诸如“依附的发展”和“后殖民主义国家”等等

(HA)

东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是作为一个完全分立的专题而出现,开始于这个地区并入苏联的时候。起先,一些生于或卒于今日东欧国家的主要人物的著作,不是被列入苏联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如季米特洛夫、瓦尔加和1930—1945年间卢卡奇的论著),就是被并入梅劳—庞蒂所称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如布洛赫和1918—1929年间卢卡奇的论著)。同样地,尽管颇有争议,如今也只有把非正统的研究方法归并入这一专题,至于1945年以后时期的正统的研究(包括它的内容、发展阶段和社会功能),则属于在东欧的苏联马克思主义的成果。最后,南斯拉夫的马克思主义,虽然在地理位置上属于这一地区,然而就其思想内容而言,则主要属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

对东欧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可以根据四个具有明显含义的层次来分别进行。在有关的国家里——东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这些层次在时间顺序上无疑是各不相同的。根据这种分析,修正主义一词,除了目前所认为的对建立在自视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基础上的现行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提出改革方案这层意思以外,还需要补充另外三层含义。第一,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原本的、跟官方的观点截然不同的哲学和社会理论进行恢复,结果形成了对现制度实行批判性的对抗,这种情况被卢卡奇恰如其分地称为马克思主义的复兴。试图把马克思经典社会理论的某些观点直接运用于苏维埃类型的社会(这在东欧远较西方为罕见),是这个层次所带来的一个逻辑后果。第二,在以马克思社会哲学的若干主要成分作为典范的基础上以及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一般模式上,发展起对各自社会的批判理论,但所运用的是崭新的方法,这种情况被哈贝马斯最好不过地称为马克思主义的重建。第三,在显然试图打破传统的基础上建立起后马克思主义的批判观点,不过这种建立还是应当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超越,这是从它具有舍弃和保留(Aufhebung)这种意义上来看的。况且它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即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已经包含着重要的、即使是暗含的有关“复兴”和“重建”的各种理论观点。

显而易见,在所有东欧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层次中,最普遍的仍然是修正主义(它还是唯一能够在苏联找到鲜明的对比的东西)。然而,修正主义同时也是一个最自相矛盾的层次。一方面,它确实使极权主义的统治政党跟它们自身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形成一种对抗,从而使一些相对来说非极权主义的原则得以从中精选出来。另一方面,修正主义又对远非列宁主义的任何设想所能理解的民主主义和多元主义的挑战实行明确的开放。这两方面的内容有时候实际上被个别人如W.哈里希混同起来,然而这一事实并没使他的这种混合物减少任何矛盾。在理论上最能够反映修正主义的,自然是哲学和经济学这两个被官方认可的社会科学领域。在哲学界,像卢卡奇、布洛赫这样的思想家和他们的学生,哈里希和他的《德国哲学杂志》,聚集在波兰学生杂志《直言》周围的集团,以及匈牙利的“斐多菲俱乐部”,都力求克服马克思主义在认识论和人本学上的决定论和客观论(即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在伦理学中的科学主义和历史主义。在许多场合下人们表示相信,像这样一种经过修正的理论,不仅最终会成为人们原先期待的实现一般改革的工具(结束警察压迫、改良法制、废除书刊检查制度、简化中央行政制度),而且可以成为(至少对于某些修正主义者来说)实现民主化的手段(工人委员会、自由结社、自由讨论、甚至在执政党内实行多元主义,有时甚至还可恢复多党制)。然而,在某些场合下(特别是在波兰),这样一种纲领终于被看作是跟任何形式的列宁主义都不相容;而在另一些地方,人们试图将写作《哲学笔记》和《国家与革命》(甚至职工会的争论)时期的列宁,跟写作《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怎么办?》时期的列宁进行有利于自己的对比。不过对于大多数修正主义者来说,已经由科拉科夫斯基加以典型地刻画的可以调和的和不可调和的反列宁主义,仍然是摆在未来的事情。

在经济学方面,修正主义至少在那些能充分表达“市场社会主义”(它的来源有一部分是独立的)的观念中获得初步的思想反映。可以肯定,就纯经济的水平而言,在说明东欧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层次的特点的研究方法中存在着许多联系,其中包括后马克思主义的关于可能的改革模式的探讨。企图使集中的计划同非集中的市场机制实现理想的结合的愿望,可以追溯到50年代初波兰的兰格,以及东德的F.贝伦斯和A.贝纳里,同时有关的理论模式则在1956年以后被诸如W.布鲁斯、M.卡莱斯基、O.锡克、J.科斯塔以及J.科尔奈这些经济学家极大地丰富了。以上提到的这些可以说明修正主义所作的努力,几乎完全是集中在纯经济的问题上,而避免涉及对制度实行结构性改革所需要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前提条件。这大致上也就是“布拉格之春”的捷克经济改革者们所持的立场。其他地方也是如此,经济学这一专业跟复兴马克思主义很少有共同之处,因为维护传统根源的愿望跟坚持这个专业领域的教条主义定义往往就是一回事。另一方面,重建马克思主义的纲领,对于那些已经在运用非马克思主义概念来构造社会主义模式从而涉入经典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有意回避的问题领域的经济学家来说,肯定是多余的。只有对马克思主义的超越在经济学中得到反响,但这种影响仅局限于波兰(如利平斯基、科瓦列克和流亡国外的布鲁斯),而在匈牙利的影响则要小的多。

复兴马克思主义(又称“实践哲学”)涉及对列宁主义的普遍抛弃,而主张回到马克思主义的本源并恢复历史价值。总的说来,这种倾向是在社会运动休眠时期对各执政党的不合时宜的思想框框的反应。从思想上说,东欧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层次跟西方的新左派和南斯拉夫的实践派有许多共同之处。然而,在东欧,复兴马克思主义的最突出的成果仅仅局限于哲学,这首先涉及回到青年马克思,还有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同样的哲学思想的重新发现(如A.沙夫、科拉科夫斯基、卢卡奇、A.赫勒尔、G.马尔库斯等人)的观点。在这方面,对青年卢卡奇、科尔施和葛兰西的著作的研究和解释,可谓普遍流行。有时候,原先的观点为有关的非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传统所丰富(如海德格尔和科西克,胡塞尔和瓦杰达,以及新康德主义和赫勒尔)。然而,唯一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例,是莫德泽列夫斯基和库隆的《公开信》,它是一种把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应用于苏联式的制度的一种微妙的方式。事实上,那些从事马克思主义的复兴的理论家们(马尔库斯、基斯和本斯),都是深谙这种经典理论的最佳使用方法的,但总的说来,他们对于阶级理论、实行社会关系变革的暴力模式、价值理论、商品拜物教概念以及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观能否应用于东欧的情况,是抱怀疑态度的。因此,马克思便作为一位哲学家被保留下来,然而这恰好是违背他本人意愿的。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复兴在哲学上所表现的空想主义,意味着对布尔什维主义进行一种新布尔什维主义的批判,也就是进行一种企图把现存制度置于那种只能沦为捍卫同样是极权主义社会制度的思想的庇护之下的批判(见“参考书目” ⑦),这种论断是不公正的。与此同时,实践哲学家对社会理论所保持的沉默,则表明他们暗地相信:如果他们不退回到乞灵于神话或先锋主义或是两者的话,那末他们是不可能利用经典理论的,甚至是对这种理论的所能采取的最佳使用方式也罢。事实上,当库隆和莫德泽夫列斯基仅仅依靠复活工人阶级和委员会民主制的经典主义神话来防范列宁主义的时候,从事马克思主义复兴的最后一位重要的理论家鲁·巴罗,则在10年之后写出迥然不同的东西;他公开地重新建立起经典理论和列宁主义政治之间的联系。

新马克思主义的重建和后马克思主义的超越,代表了对波兰和匈牙利新形势的两种反应。从最近这两个国家的非官方领域就政治纲领所进行的讨论来看,后马克思主义占了压倒优势;而从理论成果来看,新马克思主义的成就无疑给人们以更为深刻的印象。这种差别,多少可以根据两者的渊源有所不同来进行解释。1968年这一年,无疑反映了东欧各地(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持批评态度的知识分子终于放弃了对于来自上面的体制结构改革所抱的一切幻想。布拉格之春失败了,然而尤其重要的是各执政党从这种失败中所汲取的教训。总的看来,在随后一段时期,这些政党坚决不再去冒可能秧及政治和文化的任何经济改革或行政改革的风险了。面对着这样一种新态度,那些秉承东欧马克思主义传统的人不得不认识到:能够决定性地改变党和国家对社会关系的结构性改革,只能从下面通过不同的途径来实行。不过,任何足以探索这种可能性的途径,都受到各有关国家的社会环境的决定性的影响。在一些国家里,高压手段堵塞了建立一种多少能起作用的非官方领域的可能性,因而使政治说教不能添加任何新鲜语言,其后果要就是在缺乏任何热情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陈旧的概念(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属于这种类型),要就是撤退到一切持反对立场的人都能赞同的、像谈论人权问题这样一块再小不过的阵地上(捷克斯洛伐克的类型)。至于匈牙利的由上层谨小慎微地推行的现代化,虽然只限于经济方面,然而带来的结果却是保持了一种在相对上得到改进的法律框架,同时由于存在发展一种非官方领域(尽管它跟其他社会力量没有关系)的可能性,从而导致一种主要是理论性质的讨论。最后在波兰,由于社会运动的不断发展的需要,从一开始就存一个发达的非官方领域,因此所开展的讨论主要是政治性和实践性的。在匈牙利,至少在开始的时候通过对社会活力的分析而发掘出来的结构改革的种种可能性,不断地受到一种行政的和经济的合理性的危机的影响,同时还受到来自上层的为应付这种局势而不断翻新的意图(“危机对策”)的影响;而在波兰,理论家们则倾向于抱这样一种观点,即社会运动会在实践中探求其本身的社会形态的限度和弹性,这是一种跟实践哲学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的看法。

在匈牙利所进行的探讨其所以具有理论性质并使用了新马克思主义的语言,还应归诸于一个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团体即布达佩斯卢卡奇学派的继续存在(至少直到1977年)所起的作用。这个集团跟西方新左派的各部分人的联系,使得在国际上有更多的讲马克思主义语言的听众。重建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正是在这种国际交流中产生的,这种交流使这个学派几乎成为东欧唯一的接受法兰克福和斯塔恩贝格类型的“批判理论”的团体。在其他地方,只有波兰的社会学家斯坦尼斯基斯参与一种类似的事业,这个事业可以最一般地概括为试图围绕着博采自维贝尔、波拉尼、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以及马克思本人的理论体系的种种概念,去建立一种动态的社会理论,不过这种理论仍然保持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模式特性。在上述这些基础上所采取的首要的步骤是:分析了苏维埃类型的社会的经济再生产的新结构(基斯、本斯——“马尔克·拉科夫斯基”——马尔库斯);分析了阶层的新形态(赫格杜斯、康拉德、斯泽兰尼);分析了政治和思想制度(费尔、赫勒尔);以及分析了各种社会运动在社会制度中的地位(斯坦尼斯基斯)。尽管人们时而有可能从新马克思主义观点出发来预测波兰反对派的新政治成分(如斯泽兰尼、康拉德和赫格杜斯),然而更为普遍的则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倾向于掩盖新社会运动中实际上是新的东西(如斯坦尼斯基斯,还有具有不同思想基础的巴罗)。在波兰,正当一个社会运动已经通过来自下层的创新而在前所未有的规模上进入现存制度的时刻,那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写出来的东西,不是倾向于构造一种封闭的、几乎是没有改变的社会结构,以便显然能够顶住或兼并无论来自上层还是下层的改革因素(如拉科夫斯基、马尔库斯、费尔、赫勒尔、斯坦尼斯基斯等人的作品),就是试图制定一些具有极其僵硬的历史唯物主义前提的社会变革模式,其后果则是使所设想的国家社会主义的改良主义、技术统治阶段的胜利流于空想(如斯泽兰尼和康拉德的作品)。

正是在波兰社会运动充分开展的历史条件下提出来的这些理论问题,导致几乎普遍地采取后马克思主义来代替新马克思主义,这种情况在匈牙利也是如此,尽管在那里事实上没有机会开展一种波兰式的运动。今天,总的说来,新马克思主义方法仍然为流亡国外的匈牙利的理论家(跟波兰的这类理论家相反)所遵循,当然他们的作品也是为了写给西方激进的读者看的;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则在波兰和匈牙利的大多数在国内持反对立场的重要理论家中占统治地位,前者有如莫德泽列夫斯基、米切尼克、库隆等人,后者有如基斯、本斯、瓦杰达等人(赫格杜斯和斯坦尼斯基斯这两个人看来是国内唯一不属于这种倾向的例外情况)。

在哲学上说,后马克思主义是建立在对最初由黑格尔和青年马克思提出的国家和市民社会问题进行再思考的基础之上的。当然,从这个意义上看,后马克思主义是复兴马克思主义的工作的直接继续。在科拉科夫斯基的指引下,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们倾向于不采取马克思主义的解决方法来处理国家——市民社会这种两元性所固有的异化问题(也就是对国家和社会实行民主的统一的问题),认为这种方法必不可免地会成为一种独裁主义的方法。为了取代这种方法,他们力求维护或重建沟通社会和国家之间关系的中介制度,如法制、多元制和公开性(瓦杰达的主张)。因此,新社会运动可以被解释为市民社会的主动构成或自我构成的运动(库隆的观点),然而这种运动迄今却一直受极权主义国家的压制以至扼杀。后马克思主义者(科拉科夫斯基、库隆、米切尼克等)的一些最重要的著作,都论述了建立公民社会的战略问题,它们本身既寄望于1980—1981年团结工会运动,又对这个运动作出了贡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工人组织委员会的成就,它在知识分子和工人之间建立起一种新的、后列宁主义的关系。然而,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几乎还没有开始应用,就遇到两个严重的问题。第一,从哲学角度来看,拒绝采取马克思对市民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法,尽管是如何言之有理,但却很少能够澄清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们跟黑格尔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关于市民社会的观点的批判之间的关系。如果截然抛弃这种批判(如科拉科夫斯基所主张),那么理论家便大有替资本主义社会辩护之嫌;如果接受这种批判,至少是部分地接受也罢(如瓦杰达所主张),那么理论家便仍然要去设想出这样一种有关市民社会的可能方案,即这种市民社会不仅要摆脱独裁主义国家的束缚,而且要摆脱它跟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联系。事实上,这个问题的许多方面已经被1980—1981年的波兰运动创造性地提出来,然而即使在这方面,理论上的反映也落后于客观实践。最近,米切尼克在一篇从比亚洛莱卡监狱中偷送出来的文章中,已经指出了这种落后的状况。

第二,对于后马克思主义主义研究方法来说,也存在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拿关于社会运动的观点来看,这种观点几乎不可能恰当地说明现存制度的客观约束力及其自身所引起的困难,而这两者对于那些在不可能推翻所有东欧制度的条件下谋求改建市民社会的人们的活动领域来说,实际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迄今为止,这样一个问题在后马克思主义的框架结构的范围内,只是在对各东欧国家和苏联的不同社会独立性传统所作的历史探索中才涉及到,这种探索到东欧和苏联的制度设想为在中心地区是稳定的,而在某些边缘地区则有所不稳。但是,当这样一种历史主义的说法有助于克服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结构主义偏见的时候,它本身跟社会变革的关系则主要具有追溯的性质(见“参考书目” (○,11)11)。单就这种研究方法而言,它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重要的防御性的反应,以应付对苏维埃社会中的记忆和传统的破坏。(孔德拉的见解)。然而,这种方法只有在把历史的和结构的方法两者结合起来的情况下,才能建立起它跟动态的社会理论的联系。近来,一些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如瓦杰达)重新恢复了对结构主义分析的兴趣,而一些新马克思主义者(如斯泽兰尼)则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的市民社会的问题,这说明不管有多大的争论,在这两种倾向之间毕竟有着重要的联系,同时从这些倾向本身具有多元性来看,也说明东欧的精神生活有一些健康的成分。

(AA)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最早是在本世纪初传入日本。日本社会民主党在1901年成立的当天就被取缔,尽管如此,它却为马克思主义思想在日本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当时这种思想主要在学术界以外的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当中起影响作用。《共产党宣言》的最早的日文译本是在1904年发表在该党的一份周刊上,而对《资本论》的节译介绍则发表于1907年,同时还有其他一些日文书籍,力图把马克思主义思想作为社会主义的基础加以介绍。

这时候,马克思主义只不过是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很快就照搬进来的一系列欧洲(主要是德国)的思想和制度当中的一项。对于当时在日本经济结构中所进行的这种变革的特点,一直是在日本马克思主义者当中的一个有若干争论的主题(详见下文),不过这种变革促使资本的扩张和外贸的增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这不仅是同欧洲早期资本主义发展的比较慢的增长率对比而言,而且甚至跟后来美国和德国的近代增长率相比,也是如此。跟这些比较老的资本主义经济不同,日本的产业资本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直接由明治政府提供的基础之上,该政府负责建造现代的工厂、码头和矿山来出售,以便使日本的资本有能力跟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实行竞争,虽然这种做法要大大地依赖工业技术和技术知识的引进。接着就很快地引进了制度的结构,在这方面普鲁士所提供的宪政模式具有特殊的影响作用;根据这种模式,一个由选举产生的议会的权力被一个行政机构紧紧地控制和限制着,而后者只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明治时代的宪政,其目的在于实行“现代化”而不涉及任何实质性的权力转移,所以俾斯麦的德国给它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模式。在当时的社会思想和经济思想中,强调民族和历史发展特点的德国“历史学派”起着主导的影响作用。这种影响对于具有强烈干预性质的日本国家来说,显然要比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那种自由放任的政策更为适用,因此后者在各大学中很快就不受重视。这期间,日本自身通过1894—1895年对中国的战争和1904—1905年对俄国的战争所进行的帝国主义扩张,固然带来了迅速的发展,但也导致一个贫困化的无产阶级的出现,何况还有一个在人口比例上大得多的农民阶级和农村失业者的拖累。

俄国革命重新唤起人们对社会主义革命的兴趣和支持,这无论在日本和欧洲都是如此。日本共产党成立于1922年,其它一些社会主义党派、人民阵线、农工党派等,也都在这个时期成立。日本资本采取一种加紧实现垄断过程的办法来应付世界危机。作为今天日本资本主义的一种特色的财阀集团,源自于日俄战争以后建立的卡特尔,然而金融资本则是在战争期间特别迅速地形成。虽然这些大商行的发展导致工会的迅速发展,然而城市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却仍然非常之差,同时在农村有一支庞大的劳动后备军;在就业的工人人口中,几乎有一半受雇于农业和捕鱼业,而在工业制造业中还不到20%(见“参考书目” ②,第16页)。在社会主义政党介入农民和地主之间的斗争,提出普选权的要求和工会问题的时候,马克思主义思想便开始第一次进入大学。在新成立的经济系甚至在还没有正式建立经济系的大学里,往往都由那些在德国受过教育的教师担任教职,这些人一般都受大战前后在德国盛极一时的马克思主义文化的影响。马克思主义著作的翻译速度,几乎可以跟日本资本的发展速度并驾齐驱。三卷本的《资本论》的第一个日文译本在20年代就已出版,而在1933年左右则以日文出版了世界上第一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该全集所附的索引,其详尽程度是其他文本所难以相比的。然而,30年代的严酷的政治迫害影响了日本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几乎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都失去了他们在大学里的职务,随着中日冲突演变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大规模的逮捕和书报检查制度实际上扼杀了马克思主义在大学校园外的任何发展。

在大战以后,学术性的马克思主义大体上是跟所有的政治运动脱离的;在政治运动内部,社会主义的发展随着日本资本主义的迅速扩张而停滞不前。但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却在大学经济系中占了优势,并且事实上曾经一度成为正统的学派。然而,随着跟美国的学术交流的扩大,新古典经济学以至在某种程度上凯恩斯的经济学也同样站住了脚。目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现代(即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两个主要学派,在人数上大致相等。这两个学派基本上是独自发展起来的,但是在日本的多数大学里,基础的训练仍然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两种成分,因此,跟西方有所不同,大多数日本的新古典派经济学家是注意到马克思主义的成分的。这就引起了某种有趣的折衷主义的发展,特别在数学运用的领域。数学的模式曾被越村信三郎运用来扩充马克思的再生产公式,以对生产不平衡的危机进行思考(见“参考书目” ④);同时还被置盐运用来设计利润下降和产业后备军增长的趋势(见“参考书目” ⑥、⑦)。森岛则以一种更为广泛的方式试图把马克思主义纳入冯·诺伊曼的增长学说(见“参考书目” ⑤)。一些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也把经济计量技术运用在他们的实验工作中。

在本世纪20和30年代期间进行的关于日本经济的性质的争论,从政治含义上说,跟本世纪早些时候在俄国发生的争论并非没有相似之处。共产国际曾在这样一个问题上动摇不定,即日本下一步的主要变革,究竟是走向社会主义革命呢?还是仍然必须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然后才能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日本共产党终于在1932年采取了后一种观点,它认为明治维新没有给日本带来资本主义,日本基本上仍然是封建主义社会。这条路线的拥护者便以封建学派闻名,而其对立面则是劳农学派,采纳这一派的观点的是共产党以外的各社会主义党派的左翼。

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封建学派指出了日本国家的专制主义性质,认为这个国家并没有经过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经历过的那种改造。它断言,明治维新只不过是对封建土地制度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通过这种改革,一个新兴的资产阶级被安放到跟封建地主结成同盟的位置,而后者则在这种同盟保持其统治地位。在人数上占优势的贫困化的农业部门中继续存在主要以实物支付的高额地租这一事实,也支持了这一学派所坚持的意见,即认为对农民的封建剥削乃是在日本榨取剩余产品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劳农学派则把明治维新看作是日本的资产阶级革命,认为在这场革命以后在日本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是资本主义剥削而不是封建主义剥削,他们还断言阶级结构已经随着农民的迅速无产阶级化而发生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场类似的争论竟在封建学派内部展开了。由于美国占领当局在战后所实施的土地改革,资本主义是否终于被带入日本?粟原认为,由于实行了土地改革,地主阶级实际上已被扫除,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正在农业中发展起来;它倒不如说,由于国家对农业的生产关系实行直接控制,某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已经由上面强行加以实施。然而,正统的封建学派的理论家仍然反对这种观点,理由是:正如劳农学派的批评家所指出的,如果认为战后的土地改革已经从上面引进某种资本主义发展的话,那么,同时却断言明治政府不能在更早的时候这样做,这是自相矛盾的;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认为明治维新由于缺乏一种革命目标而不成其为资产阶级革命,它只不过是一种由上面实行的改组罢了,那么,这种说法也应当适用于战后由一种占领势力所带来的那些变化。这些正统的封建学派理论家断言,占领后所实行的变革,事实上证实了他们所坚持的认为日本仍然属于前资本主义性质的观点,即日本仍然保持一种内在的半封建主义的结构,这种结构只不过是由美国帝国主义统治势力通过跟专制制度国家的合作来加以主宰罢了。于是,这样一种观点再一次成为他们关于在政治上必须优先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论据。但是,面对着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日本本身从50年代起已经成为一个现代的帝国主义国家的事实,这种理论观点失去了人们的支持。尽管如此,在日本共产党内修正主义倾向的发展,其根源便在于这种观点,而当这种观点在党的领导集团内部发展为接近于欧洲共产主义的观点时,人们可以从中看到那种把一部分经济定性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早期描述的痕迹。另一方面,毫不奇怪,劳农学派的理论家们则把战后的土地改革分析为对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土地私有制所进行的资本主义改革,这种改革是针对大土地占有者的势力的。持这种观点的是社会党的左翼,该党坚持主张把社会主义革命作为实现日本民主化的下一阶段。

在这种关于日本经济的性质、明治维新和战后改革的实质的争论中,有两个方面在当时的方法论的争论中具有重要意义,并且最终导致第三个集团即日本马克思主义的宇野学派的发展。第一,导致封建学派把日本经济定性为封建主义经济的那些要素,被它们的批评者们视为可以作为描述一种资本主义发展的特殊形式的基础,这便提出了关于一种生产方式的抽象特征和它的运动规律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以及这些关系在特殊经济中的特殊表现形式的问题。第二,正统派的(封建学派的)理论观点的动摇,反映了一个政党的理论观点的动摇,从而使经济理论和政治斗争之间的关系产生问题。于是,宇野弘藏便在1964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坚持认为马克思主义在分析中必须认识到下面这样三个有明确区别的层次:

(1)原理源自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分析,并且视情况的需要而发展。在这个层次上,资本主义生产活动的纯经济的运动规律可以制定出来。宇野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其所以利用19世纪早期和中期的英国经济作为他的主要例子,是因为当时这种经济正在发展成为一种纯资本主义经济的范例,所以能够从中抽象出那样一些基本的原理。然而,这些原理是任何实在的经济的某些方面所不能符合的抽象的东西。

(2)下一个分析层次是发展一种具有历史形式的阶段论,正在通过不同的历史形式,经过不同的阶段,资本主义发展的运动规律才在全世界发生作用,并且产生了种种政策。宇野提出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商业主义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占优势的是建立在毛纺工业基础上的英国商业资本;然后是自由主义阶段,占优势的是集中在棉纺工业的英国工业资本;最后是帝国主义阶段,这时候占优势的是建立在发展重工业基础上的德国、美国以及英国的财政资本。

(3)第三是经验分析的层次,这个层次将考虑各特殊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而且适用于分析各个过渡时期,这时候需要对各种政治考虑和纯经济性质的考虑进行分析。宇野把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整个时代看作是一个过渡时期,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这时期由于内部的社会主义力量和外部的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政治对抗对政策所起的作用,因此它不再是一个纯粹的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他认为对这三个分析层次作出一种明确的区分,就可以免于陷入正统理论所陷入的那种窘境,即感到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不符合《资本论》中所概括的资本主义发展的模式。《资本论》的分析是属于原理的层次,而日本的资本主义发展则必须在经验的层次上加以分析,这样就能够鉴别出日本农业和阶级形成的特性。

宇野学派还对价值和危机的理论作出有意义的贡献,它在保持上面所概括介绍的那些应用方法的同时,还表现出一种不那么教条主义的健康倾向,而这种特点却是许多日本马克思主义者所不具备的。宇野派的理论家跟日本的其他理论家的主要的分歧领域之一,是宇野所坚持的关于经济学可以脱离政治运动和思想运动而独立的观点。当然,该学派也以其本身的发展来证实这一点。尽管这个学派的一些追随者属于社会党的左翼,但是它主要还是一个学派,它的成员认为他们对社会改革的主要贡献在于发展对资本主义的科学认识。这种脱离运动的现象以及该学派对自身工作所作的种种限制,可能是上述各种层次的分析本身所包含的方法论上的脱节的内在反映。也许是过分狭隘地把注意力集中在资本主义运动的规律上,使它忽视了阶级斗争的作用。宇野把阶级斗争放到经验的、政治的层次上,然而人们可以提出这样的看法,即阶级斗争可以被看作是在各种生产方式再生产的过程中所固有的东西,因此也可以说是在生产方式确立后(而不仅是在过渡时期)所固有的东西。宇野把诸如包含在劳动力的商品形式之中的资本主义矛盾,作为资本主义危机的基础而放在原理的层次进行分析,而其实这些矛盾是阶级斗争的结果,而不仅仅是阶级斗争的原因。在这方面,那些强调必须看到阶级斗争是资本主义运动的内在规律的思想倾向,可能会在对世界经济的现状进行分析中取得更大的成果。

(SH)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看,唯物主义主张任何存在的东西都是物质,或至少是决定于物质(唯物主义的比较普遍的形式是认为一切现实从本质上说是物质的,而它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形式则认为人类社会是物质的)。在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上,唯物主义通常是属于那种比较稀松的、不可简化的类型,然而它的概念却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展开。为了从一开始弄清一些术语的含义,我们制定了以下一些定义。按照普列汉诺夫的观点,哲学唯物主义有别于历史唯物主义;而根据列宁的看法,哲学唯物主义则一般地有别于科学唯物主义。哲学唯物主义包括:

(1)本体论唯物主义,认为社会的存在单方面地决定于生物的(更一般地说是肉体的)存在,认为前者是从后者产生的;

(2)认识论唯物主义,认为存在是独立的,承认至少某些科学思想对象的超事实活动;

(3)实践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改造力量在社会方式的再生产和改造中具有构造的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人类历史发展中,主要的因果关系是男人和女人的生产方式,他们的自然的(肉体的)存在的再生产和一般劳动过程的再生产。

科学唯物主义的定义则决定于科学对现实(包括社会现实)的信念的(不断变化的)内容。所谓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包括一系列松散的(历史上变化的)实际信念和态度,即一种宇宙观(它可能包括诸如赞同科学的立场、无神论等)。本条目主要涉及哲学唯物主义,但是对于它跟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也略加考察。

从哲学意义上看,马克思关于“历史的唯物主义概念”的主要含意是:①否认思想在社会生活中的独立性,从而否认其第一性;②在方法论上主张进行具体的历史研究,以反对抽象的哲学思考;③由此产生的一种关于人类实践在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中占有中心地位的概念;④在人类历史中,强调劳动在改造自然和协调社会关系中的重要意义;⑤强调自然对人的意义,而这是有变化的。在马克思的富有表现主义色彩的早期著作(特别是《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由于采纳了一种被理解为人种——人本主义的自然主义,马克思把人想象为在本质上跟自然是一致的;而在他的洋溢着技术的普罗米修斯精神的中、晚期著作中,则把人设想为在本质上跟自然相对立并主宰着自然;⑥始终信仰日常的、朴素的实在论,并且逐渐发展对科学的实在论的信仰,通过这种办法,马克思把人跟自然的关系看作是一种不对称的内在关系,因为人在本质上依附于自然,而自然则在本质上不依附于人。

在这里,我们只能对③,即马克思的新的实践和转化的唯物主义进行比较详细的考察。这种唯物主义必须依靠如下的观点来阐明,即人其所以区别于动物和动物的活动,是由于人具有双重的自由:摆脱本能的决定的自由和通过有计划的、预想好的方式来从事生产的自由。这一概念的一般特点,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精辟的表述:“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这个提纲有两个主题:一是揭露了传统的直观的唯物主义所具有的被动的、非历史的、个人主义的性质;二是弄清楚变革活动即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对此,德国古典的唯心主义虽曾隐约地看到,但却以一种唯心主义的、异化的方式来表现它。卢卡奇首先在《青年黑格尔》一书中指出,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进行批判的要旨,在于黑格尔把对象化和异化等同起来,从而把两者混淆。通过把对象化的现在的、具有历史特点的诸异化形式设想为一个绝对主体的自我异化的各阶段,黑格尔立即从推理上使它们改变形态并且排除了存在一种充分合乎人性的、非异化的人类对象化模式的可能性。然而,一旦把两者作了区分以后,马克思本人在对“对象性”及其同性物的运用中仍然存在的模糊不清的含义,堪称三倍于前。因此,弄清楚它们的含义,对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至少要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做起。例如,该提纲的第一条包含着对(甲)事物的对象性或外在性和(乙)体现为主休的生产活动的对象化这两者进行区分的意思,但却没有明确地进行阐明;第六条则引申出(乙)和(丙)体现为社会形式的再生产或改造过程的对象化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提纲的第一条责成马克思必须同时既保持事物不依存于思想这种唯物主义的洞察力,又保持把思想看作是活动这种唯心主义的洞察力,从而得以对(甲)和(乙)进行区分;用《大纲》导言的术语来说,就是对现实的对象和思想的对象进行区分;如果用现代科学现实主义的术语来表达的话,那就是对不可及的认识对象和可及的认识——生产过程或活动进行区分。这种区分使我们可以弄清楚这样一个意思。即社会实践对于马克思来说,是自然科学的一种条件,而不是自然科学的对象,然而这种条件无论从本体论还是认识论上来看,都是社会领域中的结构因素。从这个角度来看,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的意见是认为它不恰当地从不可及的领域中抽象出关于独立的现实的思想。而传统的唯物主义则是从可及的领域中抽象出人类活动在认识产生过程中的作用。

提纲的第六条对以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为主的一切个人主义和本质论的社会理论展开批判,并且单单提出人的历史发展的社会性作为一把真正的钥匙,来探明费尔巴哈从人类学上进行解释的谬误的症结所在。这就引申出(乙)和(丙)之间的区别,即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和先前存在的、历史形成的社会形式的再生产和改造之间的区别;社会形式是人的活动的既定条件和媒介,然而它只能在这种活动中得到再生产和改造。

由于不能够恰当地区分(甲)和(乙)这种已知对象的统一体的两个方面,便既导致认识论上的唯心主义倾向,又导致传统的唯物主义倾向。前者把(甲)归结为(乙),从卢卡奇和葛兰西直到科拉科夫斯基和施密特都有这种倾向;后者把(乙)归结为(甲),这是从恩格斯和列宁直到德拉·沃尔佩和当代“反映论”的倡导者的倾向。由于不能够恰当地区分(乙)和(丙)这种改造活动的统一体的两个方面(或实践和结构的两重性),便既引起社会学上的个人主义、唯意志论、自发论等后果,即把(丙)归结为(乙)(例如萨特),又引起决定论、物化、本质化等后果,即把(乙)归结为(丙)(例如阿尔都塞)。提纲的第九条和第十条鲜明地表述了马克思对于他的唯物主义同旧唯物主义之间区别的看法:“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19页)。传统的唯物主义的问题方面,是基于一种抽象的、脱离历史的个人主义和普遍性。孤立的鲁宾逊式的人物,便又相互发生内在和外在的联系,并且跟他们共同的、顺乎自然的命运相关联。据马克思看来,这种概念引起了认识论的以及实际上还有一般哲学的传统问题的出现。因为一种脱离物质实践的直观意识,它跟自己的本体、其他思维、外部客体以至它自己过去的状况的关系,都是成问题的。然而,无论是这些哲学问题还是引起这些问题的实践,都不能单纯靠一种理论的疗法来加以补救。青年黑格尔派分子施蒂纳认为一个人只要从自己的脑袋里出几个主意,就可以消除产生这些主意的条件。针对这种见解,马克思指出:“对立本身的解决,通过方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生活的任务,而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因为哲学把这看作理论的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世界,而问题在于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页)。

恩格斯在他的晚期哲学著作中(特别是《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及《自然辩证法》)所制定的那种更富有宇宙性的唯物主义的样板,其重要性是很难加以夸大的。这种唯物主义不仅是造就第二国际的主要理论家(伯恩施坦、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的决定性因素,而且还由于它的理论核心后来成为众所周知的辩证唯物主义,从而成为以后的大多数的争论围绕着它转动的轴心。恩格斯的这些论著充满了实证论和进化论的论题(特别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参看达尔文主义;实证主义条目),他主张以下两点:一是跟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相对立,认为世界是各种过程的综合,而不是固定的和静止的事物;二是跟简化的唯物主义相对立,认为精神的形式和社会的形式都是不可简化的,而是从事物中出现的(事实上作为它的最高产物)。后来,列宁发表的那部有影响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其直接靶子则是针对当时已经在他的布尔什维克同志(如波格丹诺夫)中散布的马赫的实证主义概念。

恩格斯和列宁都使用许多有关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不同概念(这些概念是作为互相排斥和完全彻底的范畴来处理的),而且经常谈到有关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定义,仿佛二者可以截然相等似的。然而,仅仅是事物不依存于人的思想这一点,并不能从原因上导致它在存在中居于第一位;因为这一点也是可以跟柏拉图、阿奎那、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并行不悖的。当然,也有可能认为在上述的(1)和(2)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如果思想源自于事物的话,那么达尔文主义对认识的可能性的解释是讲得通的;反过来说,一种完整的和严谨的实在论也会产生这样一种关于人的概念,即把人看作是棲身于一个过分延伸的自然之中的一种自然原因的承担者,但是,不论恩格斯还是列宁都没有令人满意地说明这种联系。恩格斯所主要强调的无疑是本体论方面,而列宁则在认识论方面。我们也许可以用下面这两段话来表达这种见解:

自然界先于并且在原因上不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思想和意识而存在,而不是相反。(恩格斯)

可知的世界不依赖于任何(有限的和无限的)思想而存在,而不是相反。(列宁)

恩格斯的唯物主义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强调对怀疑论从实践上进行驳斥。沿着一条其中包括约翰逊博士、休谟、黑格尔等人所偏爱的思想线索追索下去,恩格斯断言:从断然拒绝相信关于一种独立的现实(它在这样或那样的描述下已成为可知的)的某种观念这个意义上说,怀疑论是站不住的,是不严肃的。虽然它在理论上能够自圆其说,但却不断被实践特别是“实验和工业”证明是虚假的或矛盾的(这包括,恩格斯满可以补充说——正如后来葛兰西在他的关于理论上隐含的意识的观念中所表明——,怀疑论者本人的言论实践)。“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末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页)。然而,在恩格斯那里,存在着哲学上的实证主义概念和科学上的形而上学之间的一种普遍的紧张关系;而在列宁那里,则明确地承认哲学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和一般科学来说,具有一种相对自主的、洛克式的或充当下手的作用。这就随之产生了以下各点:(Ⅰ)明确地区分了作为哲学范畴和作为科学概念的实物;(Ⅱ)在他的关于党性的学说中强调了哲学干预的实践性和利益性;(Ⅲ)通过区分“相对的”和“绝对的”真理来试图把科学变革跟进步思想协调起来,并且以一种规范的方式来分别对抗教条主义和怀疑论。

把自然辩证法跟一种反映论的认识论结合在一起,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传统的标志。而这两者却都被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这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论著中所否定,他还认为两者是不可调和的。葛兰西甚至走得更远,他在结合一种普遍的内在主观性来重新给对象性下定义时,认为它在历史上象渐近线那样地临近,但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最终实现,他宣称:“人们忘记了对于这种情况(指历史唯物主义),应当把重音放在第一个词‘历史’上,而不是放在第二个词上,因为它具有形而上学的来源。实践的哲学是绝对的‘历史主义’,是思想的绝对世俗化和尘世化,是绝对的历史人本主义”(见“参考书目” ②,第465页)。总的来说,西方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的动机抱有好感。而对唯物主义则怀有敌意。例如,萨特就认为:“从来没有任何一种唯物主义能够(对自由)作出解释”(见“参考书目” ④,第237页),这种说法确切地反映了人本主义——历史主义的立场。另一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也宣扬它自己的唯物主义,这是一种纯属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如阿尔都塞、德拉·沃尔佩和科莱蒂所宣扬的;同时,如果是涉及本体论的题目的话,例如蒂姆帕纳罗对自然特别是生物学的“基础结构”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所作的重要的再强调,那么他们的探讨则往往被本体论中的一种非反映性的经验主义所损害。

在对唯物主义进行的任何探讨中,都潜在着关于物质的定义这一难题。从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主义来看,它局限于社会领域(当然也包括自然科学),在那里,“物质”是从“社会实践”的意义上来理解的,因此没有引起特别的困难。但是从恩格斯起,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具有更多的全球性的要求,于是困难也就出现了:如果把物质的东西仅仅看作是一种持久地占据着空间、并且能够从感觉上辩认和再辩的东西,那末许多科学知识的对象,尽管它们从属性上说是依赖于物质的事物的,但却显然成为非物质的了。很清楚,如果人们把科学的本体论和哲学的本体论两者加以区分的话,那么诸如此类的考虑——正如列宁所认识到的那样——就无须否定哲学的唯物主义。不过,这种唯物主义的内容又是什么呢?某些唯物主义者赞成这样一种想法,即世界是可以通过科学来彻底地认识的。但这又有什么根据呢?这样一种认识上的凯旋主义,看起来倒像是一种人类中心论的构想,从而也是一种唯心主义的想法。另一方面,一种比较淡薄的设想是,任何可以认识的东西必须通过科学来认识,这如果不是赘言的话,也只不过是在特殊的领域中把唯物主义的真理搬到自然主义的可行性上。

由于诸如此类的理由,人们可能更倾向于把唯物主义看作是采取一种立场,一种实践的方针,而不是一套半描述性的命题,并且更为具体地把它看作:①一系列的否定,这大体上是传统哲学的主张,例如在有关上帝的存在、灵魂、形式、理想、义务、绝对等等,或者是关于科学的不可能性(或下等的地位)和尘世的欢乐等等;②这些否定的不可缺少的依据,对它们进行科学解释的义务,即说明它们是虚假的或不合适的意识或思想意识的类型。然而,这样一种方针既事先要求对科学等方面进行某种实证主义的解释,又在必须合乎规范地论证自身这种要求面前基本上处于易受攻击的状态。事实上,论证唯物主义是一种科学的和科学性的解释,可能要比论证唯物主义自身来得容易;也许只有对唯物主义进行这样一种特殊的阐明和捍卫,才符合马克思对那种被想像为现实的抽象思维所进行的批判的精神(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

卢卡奇以后的马克思主义,从特点上说,是把马克思的前提用来对抗恩格斯的结论。然而,从当代现实主义的科学改造的观点来看,在上述两者经过提炼的形式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因为作为对自然进行实际调查的一种科学概念,需要一种非人类中心的本体论,后者具有各种独立存在和超事实效应的真实结构、机制、关系和领域。此外,这种超验的现实主义甚至能够从精神上而不是从文字上维护恩格斯关于“两大阵营的命题”,理由是:①它既反对主观唯心主义的经验实在论;又反对客观唯心主义的概念实在论;②精确地指出它们的共同错误在于把存在归结为人的属性——经验或理性——这两种“认识上的谬论”;③揭示了它们在体系上的互相依赖。在认识论上,客观唯心主义需要以主观唯心主义的物化事实为前提;在本体论上,主观唯心主义则需要以客观唯心主义的被设想为现实的观念为前提;因此,在分别检验它们的精巧的结构的时候,它们看起来可能都会有表里不一的两面:经验上的肯定和概念上的真理。历史的调查还给恩格斯的如下观点提供某些根据:从围绕着科学认识的变革的斗争的角度来看,更广泛地说,从围绕社会生活变革的斗争的角度来看,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作为辩证的对立面而联系在一起的。最后,还应当提到,对唯物主义所作的超验的现实主义的阐明,是跟作为一种新兴力量出现的自然主义方针相一致的。

最后这种考虑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从马克思和恩格斯起,马克思主义已经在进行两方面的论战:既反对唯心主义,又反对庸俗的、简化的或“非辩证的”唯物主义,也就是马克思所指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和恩格斯所指的机械唯物主义。而为了对唯心主义所特地赞赏的某些主观事物进行一种令人满意的“唯物主义的”阐明或批判的这种打算,便往往导致人们在实践中作出一种典型的“唯物主义的”反应,也就是力求防止简化论(例如,把哲学归结为科学,把社会或思想归结为自然,把普遍性归结为特殊性,把理论归结为经验,以及把人的代表力量或意识归结为社会结构等),同时避免回到会使唯心主义十分满意的二元论上。这样一来,通常又有必要在两条战线上进行观点上的交锋:既要反对各种各样的“客观主义”,例如形而上学、唯科学主义、教条主义、宿命论以及物化;又要反对跟它们在形式上是对立的而实际却是相辅相成的各式各样的“主观主义”,诸如实证论、不可知论、怀疑论、个人主义以及唯意志论等等。如果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是要在上述这些在历史上形成的两个方面寻找一条中间途径,或是单纯按照黑格尔的方法对它们进行综合,那就错了;我们倒不如说,它在对这些旧的对抗性共生体所共有的疑难——包括它们的错误和偏见——进行改造的同时,却从一个新的据点上突出了批判的内容。

我们在一开头就说明,从(1)—(3)中,没有一项能够产生历史唯物主义。它是人们会从一种哲学观点和一种经验性的科学之间的关系中看到的东西。另一方面,历史唯物主义根源于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即要求以一种科学的、现实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为前提,同时包含在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实质性的制定之中。在这里,我们只能对前一个论点作进一步的评价。无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惯于借助接近生物学的考虑来捍卫历史唯物主义,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卷第1章中说道:“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人们自己开始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25页)。总之,马克思主义者所主要考虑的只不过是自然和社会关系的一个方面,即技术方面,从而描绘了人类支配自然的方式,但实际上却忽略了——可以这样说,——自然反过来支配人类的方式(这在生态学、社会生物学等学科中都作了推测研究)。

(RB)

参看唯物主义条目。

参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条目。

参看唯物主义条目。

辩证法的一个中心范畴。从字义上讲,它指的是通过某种中间手段来确立各种联系。中介本身突出地反映在认识论和一般逻辑学上,它一方面涉及直接的或间接的认识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涉及推理或间接推理的问题。因此,认识的不同形式和多样性可以根据一定的规则和形式上的程序来加以确定,然而对它们的解释和论证则必须通过对存在的研究,而不是在它们本身的分类和规定效验这种框架中进行某种循环的引证。这就是为什么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中,中介要求有一种质的差别的意义;这种辩证法拒绝授予任何传统的哲学派系以自主权,而且把它们的问题(其中也包括从过去的认识论和逻辑学承袭下来的,在特殊的意义上——例如“中间”或“手段”——还是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承袭下来的“中介”问题)看作是对社会存在(包含其客观决定因素、内部联系以及复杂中介构成的总体)进行不适当的研究的不可分割部分。

在最早提出中介的概念的人当中,亚里士多德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对道德所下的定义是“一种手段,因为它的目的旨在一种中间的东西”,同时他还坚持认为他的这一关键术语具有社会—人文的特征:“在对象的中间,我指的是来自每一极端的等距离的东西;它是一个东西,而且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跟我们相对的中间,我指的是不太多也不太少的东西,而这不是一个东西,也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见“参考书目” ①,第37—38页)。在认识论中,问题表现为在进行认识的主体和他的认识所及的世界之间的中介的必要性,也就是有必要“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由此可见,在表明什么东西可以被认识以及通过什么方式和方法来保证其成功地实现方面,人的“实践”概念这一作为意识和对象之间的真正媒介,具有越益重要的意义。所以,远在歌德能够说出“实验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介”之前(在一篇以这一论断为标题的文章里),维科就曾这样说道:“奇怪的是,哲学家们竟竭尽全力去研究自然,而自然由于是上帝创造的,只有上帝了解它;可是他们同时却忽略了对各民族世界即文明世界的研究,而这种世界由于是人创造的,人却是能够了解它的”(见“参考书目” ④,第53页)。

跟这种积累在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哲学传统进行联系时,马克思否定了“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片面的权宜性和它的狭隘的实践概念,即“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在批判黑格尔在《法哲学》中对中介概念的运用时,马克思指出他是通过一些虚构的“极端”来表现一种互相妥协的社会,这些极端“忽而起着极端作用、忽而起着居间者的作用”,因此,“每个极端忽而是对立面的狮子,忽而是中介的史纳格”,尽管事实上“真正的极端之所以不能被中介所调和,就因为它们是真正的极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54页)。不过,他也承认黑格尔的开创性的成就,即抓住“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根据同样的精神,马克思指出劳动(或“工业”)是人和自然之间的中介,从而鉴别出在“自我中介的自然存在物”的生产活动中人类自我构成的主要条件。然而,对于黑格尔来说,外化的活动中介跟“异化”是同义语;而马克思则突出了具有历史特点的、可以超越的第二层次的中介——货币、交换和私有制(它们附着在生产活动之上),指出它们应对生产的自我中介的异化转变负责。同样地,“商品拜物教的秘密”则通过这样的事实得到解释,即使用价值的生产,不得不根据一整套起决定作用的社会关系的要求,被交换价值的生产所中介并从属于后者。

列宁特别强调中介的动态转化功能,他指出:“一切Vermittelt=都是经过中介连成一体,通过过渡而联系的。”“不仅是对立面的统一,而且是每个规定、质、特征、方面、特性向每个他者(向自己对立面?)”的过渡(《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85、191页)。他也同样注意强调指出在黑格尔的推理中所强调的逻辑的格的实践基础。

对黑格尔说来,行动、实践是逻辑的“推理”,逻辑的格。这是对的!当然,这并不是说逻辑的格把人的实践当做它自己的异在(=绝对唯心主义),相反地,人的实践经过千百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第一个前提:善的目的(主观的目的)对现实(‘外部现实’)的关系。

第二个前提。外部的手段(工具),(客观的东西)。

第三个前提就是结论:“主体和客体的一致,对主观观念的检验,客观真理的标准。”(《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86页)。

在这里,如同在马克思主义的其他著作中一样,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通过从中介角度集中强调实践活动及其必要的工具性来加以阐明的。中介的其他重要方面还涉及否定以及“具体中介”同“具体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

(IM)

1846年2月27日生于波美拉尼亚的施拉维,1919年1月28日在柏林逝世。

梅林早年是一位著名的自由派新闻记者,对俾斯麦的帝国政策进行抨击,但是从1890年起便成为一个社会主义者,当时他作为《莱比锡人民报》的编辑跟社会民主党(SPD)的左翼发生联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激烈地谴责社会民主党跟政府合作的政策,跟罗萨·卢森堡一道筹建斯巴达克团,并在这个基础上于1917年成立独立社会民主党,成为该党的领导成员。李卜克内西和卢森堡在1919年1月遇害的消息,加速了他的去世。梅林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贡献是在历史和文学方面。他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史》(1897—1898),广泛地考察了19世纪德国的社会、政治和思想的发展。他的《马克思传》是第一部全面介绍马克思生平的传记,在该书的引人注目的内容中,包括为拉萨尔和巴枯宁进行客观辩护,不同意马克思对他们的某些批评。他的最杰出的著作《莱辛传奇》(1893),有助于建立起在文学和思想史方面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同时他还在有关当代文学的论文中继续从事这项研究。在他的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论述中(例如《莱辛传奇》的附录),他倾向于采用一种比较粗糙的“简化论”的方法,这招致恩格斯的含蓄的批评(见1893年7月14日恩格斯致梅林的信)。恩格斯指出了“被忽略的一点”,也就是承认马克思和他(恩格斯)曾把重点放在从作为政治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来的思想观念,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这就给了敌人以称心的理由来进行曲解和歪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0—501页)。

(TBB)

这是从1903年到1912年期间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出现的一种派别,从1912年起则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党。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在列宁的支持者和马尔托夫、阿克雪里罗得的支持者之间发生了分裂,前者主张把“个人参加一个党组织”作为党员的一个条件,而后者则主张实行一种比较松散的办法。前者所坚持的是建立一个比较有纪律和集中的党,他们在党的领导机构的选举中取得多数,因而以布尔什维克派(多数派)闻名,而后者则被称为孟什维克派(少数派),他们主张建立一个比较广泛的政党。在1905年俄国革命的推动下,孟什维克和布尔什维克之间的分歧进一步发展了,这些分歧涉及阶级领导权的性质、同盟者以及这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目标等问题。布尔什维克派主张这场革命应当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主要联合农民来进行;而大多数的孟什维克派则认为这场革命应当由资产阶级来领导,并主张跟自由派结成联盟。孟什维克派还不同意布尔什维克派关于工人阶级参加通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建立起来的临时政府的想法,断言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工人政党应当起“极端的革命反对派”的作用。在以后的一段历史时期,他们所设想的是一种以西欧模式为基础的图式,即工人阶级的组织和觉悟会随着生产力和民主制度的发展而逐渐发展,从而为最终进入社会主义创建客观的和主观的基础。

1905年革命期间,孟什维克派曾在苏维埃起过重要的作用,革命失败后,他们当中许多人脱离了俄国的地下党组织,并集中精力从事建立合法的前沿组织。这导致列宁从1908年起谴责孟什维克派对非法党所采取的“取消主义”;1912年,布尔什维克派决定自己组织一个独立的政党。然而,在马尔托夫和他的朋友们的努力之下,在俄国却建立起一个孟什维克派的非法组织的网络,称为“创议集团”。在1914年,大多数孟什维克派采取一种国际主义的立场,谴责战争是帝国主义的战争,但该党的右翼则支持“保卫祖国”和协约国反对德国的战争。然而,在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后,在苏维埃中居领导地位的大多数孟什维克派,却在“革命护国主义”的口号下起来支持战争。在这方面,他们遭到了党的左翼,即由马尔托夫领导的孟什维克国际主义者的反对;马尔托夫还强烈谴责党在1917年5月作出的决议,这个决议要使该党在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联合内阁中充当小伙伴的角色。从1917年6月到11月,孟什维克这个四分五裂的政党,无论在苏维埃还是在全国范围内,都很快地在布尔什维克派面前节节败退。在11月举行的立宪会议选举中,他们只得到3%的票数,而布尔什维克派却赢得24%的票数。

孟什维克派一致谴责1917年十月革命是布尔什维克的政变。而在一年以后,该党以马尔托夫为首的多数派修正了他们对苏维埃政府的态度,并在内战中给予它以关键性的支持。这一立场受到孟什维克右翼少数派的谴责,他们当中一些人甚至参加了帝国主义所支持的反苏维埃的政府。

尽管经常有被取缔之虞,孟什维克派仍继续作为一个合法的反对派存在,直到1921年喀琅施塔得叛乱(他们欢迎这个叛乱,但没有参与组织它),这次叛乱实际上导致一切非布尔什维克党派的取缔。一些主要的孟什维克党人被允许侨居西方国家,他们在那里发行了一份孟什维克派的报纸——《社会主义信使报》,直到1965年。

(MJ)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是由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即自由的工资劳动者(劳动力可以买卖)和生产资料的商品形式的存在。这就是说,资本主义不仅牵涉到货币交换,而且还包括资本对生产过程的统治。资本的生命周期包括三个连续的循环阶段:M-C…P…C'—M'。第一个阶段是货币资本转变为生产资本(M—C,即以货币交换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并由财政资本加以中介。第二个阶段(生产领域)是生产资料在生产中的物质转变,从而出现一系列新的商品(C…P…C');这个阶段是由工业资本来控制的。最后,第三个阶段是商品或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也就是把商品销售出去;这个阶段就是商业资本的作用。

资本主义的发展不可能出现在原始积累的过程(即自由工资劳动力的产生)之前,不过当时产品确实已经进入了货币交换。在这一点上,人们的看法有些混乱,特别是在有关依附理论的论著中(见“参看书目” ③、⑤);而马克思主义的作者们则普遍认为资本主义时代是跟资本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相一致的(见“参看书目” ①)。在资本主义时代以前的社会里,商业也曾在存在某种形式的资本的地方得到发展,然而当时并不存在作为资本的发展基础的基本社会关系。商业资本可以用M—C—M这一循环来说明,在这一循环中,生产过程是不包括在内的,资本是纯粹处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买卖领域之中。

关于商业资本的社会形态的转变中所起的作用,是有若干争论的。有些人(特别是恩格斯)认为,商业资本是资本主义藉以取代封建主义的手段。然而,马克思则明确地认为商业资本“就它本身来说,还不足以促成和说明一个生产方式到另一个生产方式的过渡”,“这个方法到处都成了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障碍”,他还断言商业资本不仅没有引起旧生产方式的变革,反而“不如说保存了这种生产方式,把它当作自己的前提予以维持”(《资本论》第3卷,第366、374页)。根据这些论断,有些作者认为:目前一些落后国家的不发达的状况,乃是欧洲殖民主义时期(1500—1850)商业资本对这些国家的不良影响的反映。特别还有人认为:商业资本跟当地的前资本主义统治阶级的最反动的分子实行勾结,从而增强了他们的实力,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见“参考书目”④、②)。这种论断是跟关于帝国主义的本质的争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

通常我们可以遇到商业资本主义这个术语,但这样一个术语的含义是不确切的。我们在上面提到,商业资本从定义上说是跟生产领域相脱离的,而每一种生产方式都是由生产从中进行组织的社会关系决定的。因此,商业资本不能够决定社会的基本性质,它是附加在社会之上,而这些社会的基本性质并不受它决定。商业资本主义并不是一种确定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它倒不如说是操纵产品对货币的交换的一种机制。

(JW)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不同的情况下使用“中等阶级”这个术语,但它们的含义并不总是首尾一贯的。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序言中写道:“Mittelklasse〔中等阶级〕这个词我经常用来表示英文中的middle-class(或通常所说的middle classes),它同法文中的bourgeoisie(资产阶级)一样是表示有产阶级,即和所谓的贵族有所区别的有产阶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80页)。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他在描述资产阶级在封建制度内部的发展时,也重复了这种用法。然而,马克思则把这个术语更多地用在“小资产阶级”这个意义上,来表明处于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阶级或阶层。在《剩余价值学说》中,他曾两次公开提到中等阶级的规模的不断扩大乃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无论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没有对中等阶级的不同成分进行系统的区分,特别是没有对“老的中等阶级”和“新的中等阶级”进行区分。前者包括小生产者、手工业工人、从事自由职业的人们、小农场主和农民;后者则包括职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师、政府官员等。

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则注意到中等阶级的两个主要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他们根据不同的情况分析了中等阶级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它跟法西斯主义的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通常把小资产阶级作为社会中的一种保守成分来看待,或者看作是跟工人贵族一道形成工人运动中的一种改良主义的成分;而在20世纪20和30年代,马克思主义者则把它看作是法西斯主义运动的主要社会基础。但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也还出现了人所周知的“中等阶级激进主义”的现象,因此,在对中等阶级的政治态度进行分析时,如果不对组成该阶级的各种各样的集团进行区分的话,那是不可能走得很远的。这些集团包括:店主,小生产者,高收入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个集团正并入资产阶级),低薪资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职员等等。甚至把这些五花八门的集团进行区分以后,仍然难以在例如对“上层”和“下层”中等阶级之间进行一种令人满意的分类,而这种分类也许能够充分地解释不同的政治倾向。事实上,后者看来受到各种文化因素和特殊的政治条件的强烈的影响。

第二个方面是中等阶级的人数的增长,这个方面甚至受到了人们更大的注意。伯恩施坦在1889年就提出了“中等阶级没有消失”这个事实,作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修正的主要依据之一(他并非毫无道理地断言,关于阶级两极分化的正统观点,所要求的正是中等阶级的消失)。后来,伦纳则又作出关于“服务阶级”人数的大量增长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的论断(见“参考书目” ⑤)。新近试图对中等阶级下定义并划清该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界线的人,是普兰查斯(见“参考书目” ④),他在这方面使用了两条标准:一是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他对生产性工人所下的定义是那些生产剩余价值和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工人);二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区分。使用这样两条标准所带来的结果,——正如莱特所指出,——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变得很小,中等阶级变得很大(见“参考书目” ⑤)。这就给工人阶级运动的前途提出了一个问题,而普兰查斯并没有去正视这个问题。

另一些马克思主义者(例如布拉维尔曼)则在他们的分析中采取了截然对立的方针,他们或是认为中等阶级由于办公室工作的机械化和“丧失技能”而呈无产阶级化(见“参考书目” ②),或是认为在公共服务部门和私营企业中工作的技术人员、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人已经成为一个“新的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该阶级在本世纪6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法国)的社会运动中已经显示出它的激进的力量(见马勒:《新工人阶级》,1975年英文版)。中等阶级无产阶级化的论点,是跟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化的论点截然相对的。提出后一种论点的主要是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家,但也还可以从某些马克思主义者的论著中(如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人》)找到某种变相的提法。对于这两种对立的观点,最后只能根据政治态度和组织的发展情况来作出判断。问题在于工人阶级政党事实上能否吸引无论在“丧失技能”意义上的还是在对待大公司和国家的态度上形成一个新工人阶级的意义上已呈无产阶级化的那部分中等阶级,或是说“中派”的政党能够发展成为代表中等阶级的特殊利益的实体。目前,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必须涉及当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这两种现实的倾向,一方面要注意到中等阶级还缺乏同一性以及在该阶级所特有的、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强烈表现的政治观点的动摇性,另一方面则要注意到它的社会地位的某些明确的特点——它的市场地位和从它的社会地位考虑出发所起的影响作用,这是麦克斯·维贝尔在反对马克思的阶级学说时所特别加以强调的。

(TBB)

马克思并没有从任何单纯的、一贯的意义上使用过这一术语。不过,这个术语从马克思使用以后起,却被制定为一种对历史进行系统的说明的核心要素,即认为历史是由不同的生产方式组成的一个连续的过程。在这种说明中,各个历史时代(或是这些时代的理论特征)被看作是由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而一种生产方式被另一种生产方式所代替则是由革命决定的。这种说明在第二国际时期的“经济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中是很普遍的,并且在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被重新提出,作为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正确的理解。这样一来,它就成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成为共产国际对马克思主义的官方解释。至于马克思本人的观点,其权威出处则见于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根据这种观点,辩证法便包含两种因素的平行发展。生产力在一定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发展,只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当生产关系“变成生产力的桎梏”时,它们的内在矛盾才表现出来(详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条目)。这种观点导致对革命过程的一种决定论的看法:当生产力超过生产关系时,革命就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然而,革命在落后的俄国的成功和在先进的德国的失败,除了说明其他的问题以外,还说明了意识在革命过程中的作用,同时也表明那种决定论的说法是有些毛病的。生产方式并不像马克思所提示的那样,通过直接的、自动的方式来制约上层建筑,因此,生产方式的崩溃看起来也不像是一种可以一刀切的东西。在这方面有种种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上层建筑制约了在基础中所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思想的和政治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因素,从而促成或阻碍生产方式的转变。

阿尔都塞(特别是他在他和埃蒂耶纳·巴里巴尔合著的《阅读〈资本论〉》一书中)试图在仍然把生产方式作为中心概念的前提下来解决这个问题。阿尔都塞不同意基础制约着上层建筑这种观念,并以下面这种看法来取代它:他把经济、政治和思想意识这些层次看作是构成特殊的实践的层次,而所有的层次结合在一起则构成一个结构的总体,一种社会形态。这样,决定论的观念便被结构主义的因果关系所取代。在这里,生产方式仍然是一个关键性的概念,因为它是经济的层次,它制约着其他各种不同的层次,所以它便在有着内在联系的结构总体内占着“主导”地位。经济规定了种种限度,在这种限度内其他各种层次只具有“相对的自主性”,这是由于经济给这些非经济的层次规定了为生产方式再生产所必要的职能。

根据阿尔都塞和巴里巴尔的规定,生产方式是由两套关系或“联系”构成的:“对自然的真正的利用的联系”和“对产品的占有的关系”(见“参考书目” ①,词汇表)。这两套关系据说是跟马克思通过“两个不可分离的要素”来对整个生产进行说明相一致的。“ 这两个不可分离的要素是:劳动过程……和决定这一劳动过程的社会生产关系”(同上)。但这种说法的麻烦之处,正如批评者所指出的(见“参考书目” ③),在于它立即把不可分离的东西给分离开来了。因为劳动过程本身被看作是某种历史的东西,而社会关系则被集中在产品的占有的范围内,也就是仅仅被集中在财产和分配的关系的范围内。阿尔都塞通过先验地赋予一些界限和范畴以特性(而我们则必须在这种界限和范畴内寻找社会的特性)来使它们实体化。从而得以使生产本身实体化。然而,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思想所进行的基本批判则是,这种思想把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最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说成是持久不变的。

由此可见,尽管阿尔都塞跟原先的粗糙的经济决定论的形式实行决裂,否定了它的简化论,但是他对经济基础的理解基本上跟生产方式的概念没有多大区别。在他所假设的那种新关系中,非经济层次的相对自主性决定于这些层次对生产方式的再生产的必要性,这就造成了对生产条件的阐明和对这些条件得以再生产的条件的阐明之间的脱节。这种情况被人们批评为缺少马克思的著作中有关过程和辩证法的基本思想(见“参考书目” ⑥)。另一种同样旨在否定第二国际和第三国际的经济决定论的研究方法,是通过重新制定和扩大这些国际的有关生产方式的概念来确立的,这种替代方法主要是由于对马克思本人有关劳动过程的著作发生兴趣而产生的,这一情况受到了当时一份鲜为人知的手稿的英文本(1976年发表)的推动。这份题为“生产的直接过程的结果”的手稿,原是打算作为《资本论》第1卷第6章而写的。马克思本人在这一章以外对于生产方式这一术语的用法,结合阿尔都塞的两分法来看,肯定具有模棱两可的含意。在一些场合下,这一术语用来确定经济过程的类型,基本上是生产中的人和支配剩余产品之间的关系(例如,在上面引用的序言中所说的)。在另一些场合下,它的含意看起来则要狭隘得多,例如在第1卷的“机器和大工业”这一章中,把单个工业部门的机械化,如现代印刷机、现代蒸气织机和现代梳棉机这样的机器的采用,都说成是在各自部门中“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在上述的手稿中,在意义上的衔接则比较清楚。由于对劳动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实际上包含在资本之下作了区分,马克思也就区分了资本主义剥削形式所藉以进行的形式上的条件(“辩证唯物主义”和阿尔都塞的定义)和这些形式所导致的并藉以进行自身再生产的现实的生产条件。因此,尽管前者可以从形式上确定生产方式,但是它的再生产只能在后者进行;其结果是,生产方式作为一种基础来对社会的其余部分实行影响的途径,决定于现实的条件,即生产方式能够进行再生产的条件。阿尔都塞把非经济的层次归结为起再生产的作用,从而既重新建立起他所要避免的简化论,又把生产方式的概念弄得贫乏到只剩下形式的、非历史主义的躯壳的地步。这正是他的批评家们所指出的(见“参考书目” ②、⑥、③)。

所有争论的各方都乐意接受马克思下面这段经常被引用的话,作为“生产方式”的可行的定义(不过马克思在这段话中恰巧没有使用这一术语):

“从直接生产者身上榨取无酬剩余劳动的独特经济形式,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直接从生产本身产生的,而又对生产发生决定性的反作用。但是,这种由生产关系本身产生的经济制度的全部结构,以及它的独特的政治结构,都是建立在上述的经济形式上的。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形式总是自然地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资本论》第3卷,第891—892页)。

争论关系到对这段话的精确的解释。争论各方都同意最重要的问题是剩余劳动如何产生和它如何被使用,因为正是剩余劳动的生产促使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分歧则在于:究竟在什么程度上经济可以被先验地确定,以及从形式上跟其他的“层次”相区别。还有,决定是否意味着各个分立的实体相互间在起作用,甚至这些实体在结构上是互相联系于一个总体之中也罢,还是说,它意味着在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中的各种内在关系的内在发展。

(SH)

货币是价值的一般等价形态,是商品的价值作为纯粹交换价值来出现的形式。价值的货币形态,是通过交换来组织的商品生产形式所固有的。在交换中,一定数量的商品,例如20码麻布,相等于一定数量的另一种商品,例如1件上衣。在这种等价交换中,上衣衡量出麻布的价值,麻布是上衣的相对的价值,而上衣是麻布的等价物。这种简单的价值关系可以扩大为使20码麻布相当于一定数量的跟它等价的任何一种其他商品:它可以等于1件上衣,10磅茶叶,40磅咖啡,或2盎司黄金。在这种扩大的价值形态中,每一种商品都起等价物的作用。扩大的价值形态可以转变为价值的一般等价形态,在这种形态中,一种商品被看作是可以随时衡量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尺度。在上述的例子中,如果把麻布当作一般等价物,那么它就可以衡量出1件上衣,10磅茶叶,2盎司黄金,以及其他商品的价值。从原则上说,任何一种商品都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新古典学派经济理论中所说的numéraire(铸币),就是一般商品等价物的一个特殊事例。

货币是一种为社会所接受的一般等价物,一种在社会现实中出现的起一般等价物作用的特殊商品,它排除了其他一切商品在这方面所起的作用。从原则上说,任何一种生产出来的商品都可以当作货币使用。马克思通常把黄金作为货币一商品来看待,他认为由于黄金具有耐久、均匀、可分割等自然属性,使它特别适合于担当起纯粹的交换价值尺度的职能。可见,价值的货币形态是潜伏在商品生产形态之中并直接从后者产生的。认为发展完善的交换关系可以不用货币而存在的那种“纯粹物物交换经济”的概念,在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中是找不到容身之处的。任何地方只要出现商品生产的形态,作为价值形态的货币就会发展,甚至在许多交易不用货币作为买卖媒介的情况下也是如此。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货币的最基本的属性是它作为商品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在起这种作用时,一般等价物并不需要具体出现,因为一种商品的价格可以用黄金来表现,但并不真正地需要用黄金来交换它。一旦一种商品作为社会所接受的一般等价物出现,那么这种货币—商品的一定数量便作为价格标准来使用,并且具有特殊的名称,如镑、元、法郎、马克、比索以及其他等等。国家可以在调节和控制价格标准方面起作用,正如它在调节惯用的度量衡标准方面所起的作用一样。

由于货币商品是一种生产出来的商品,它的价值也像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受同样的规律的制约。如果我们抽象地来看,把所有可能使商品交换的系数跟它们所包含的抽象劳动的系数发生差异的因素排除在外,那么,包含一个小时的抽象劳动的货币商品量,将购买同样包含一个小时的抽象劳动的其他任何商品量。货币商品的价值,如同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是不断地随着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虽然国家能够对价格标准实行调节,也就是调节包含在镑、元和任何货币单位中的含金量,但它却不能调节货币商品(黄金)的价值本身。

货币商品一旦出现,它便开始起除了作为价值尺度以外的其他各种作用:作为流通的手段,作为价值贮藏的手段,作为支付的手段,以及作为世界货币。在作为流通手段时,货币起商品交换的媒介的作用。交换的形式是,先是售出商品以换取货币,接着再用货币购买另一种商品(马克思把这一过程用C—M—C这一公式来表述)。如果我们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这一过程,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一定的时间内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来使一定数量的商品得到流通。这一数量取决于商品的价值和货币商品的价值(这两者一道决定流通的商品量的货币价格),同时还取决于货币的流通速度,即在这期间每一笔货币所能参加的交易的次数。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这些因素决定了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至于这些货币是通过什么机制来供应的,这属于另一个研究课题。正是这个基本点上,马克思的货币理论跟“货币数量论”迥然不同,后者认为商品的价格应当上涨或降落,以便使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跟事先确定的现有货币量保持平衡。

由于货币只是短暂地出现在商品流通中,所以货币商品便有可能用标记或符号来代替,只要这些标记或符号事实上能够凭它们的面值来兑换成货币商品。因此,一些金属含量少于它们的面值的小额铸币,还有本身的价值是微不足道的银行券,都可以取代黄金进行流通。一种不同的情况是由国家发行的纸币,国家对这种纸币不保证按其面值兑换成黄金。马克思在分析这种现象时,是从设想黄金继续跟国家纸币一道起货币的职能的作用出发的。这种国家纸币将代替黄金进行流通,但是如果国家发行的这种纸币超过流通的需要量时,那么这种纸币在市场交易中将相对于黄金的比价而贬值,直到它的黄金价值恰好足以满足流通的需求为止。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国家纸币所反映的商品价值,便按这种纸币发行量的比例而趋于上涨,然而形成这种变化的机制,却是这种纸币的价值在市场上相对于黄金的价值而下降。这时商品的黄金价格仍然由生产黄金和其他商品的条件来决定,只不过需要更大数量的国家纸币来跟黄金的价格持平。然而,这种结果对于“货币数量论”来说,则具有不同的依据和机制,这种理论认为商品货币价格的一般上升是由于货币量的增加而引起的,而不是把它看作是国家纸币相对于一种持久性的商品货币一般等价物的贬值。

由于有货币作为商品交易的媒介,所以购买和销售是不一致的。可见,萨伊定律——认为供销售的商品会跟购买商品的需求相一致,从而供给会在总的数量自行创造需求——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购买是跟销售相脱离的,所以交易危机(即商品卖不出去,从而不能换取货币)是可能发生的,虽然危机的决定因素是潜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关系之中。

货币的周转允许和要求形成货币的贮藏,这是为了便于商品的流通,或是为了把积累具体化的社会抽象劳动作为目的本身。这种贮藏的存在,能够为流通中的货币提供必要的机动性,以适应流通的需求,虽然马克思在他的一般货币理论中并没有对货币流入贮藏或从中流出的机制进行论述。在资本主义的危机中,贮藏货币的现象反映了资本家不愿意把货币投入他所面对的陷入崩溃的市场。货币贮藏者积累货币跟资本家的价值积累是有区别的。货币贮藏者积累货币的办法,是使自己投放到市场上的商品的价值大于购回的商品的价值。尽管货币贮藏者从流通中收回了货币,但他并没有得到额外的或剩余的价值,因为他所销售的商品的价值恰好等于他的所持有的货币的价值。可见,贮藏是对货币价值实行消极的积聚的一种办法。资本的情况则与此不同,资本是通过一种恒定的流通过程来进行扩大的,即利用货币去购买商品来从事生产,并且从销售生产出来的商品中获得剩余价值。

如果销售者给购买者提供信用的话,那么支付商品的方式则有所不同。在这种场合下,货币的职能也就是作为偿还债务的支付手段。在商品流通中,信用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代替货币,并且被看作是加速货币周转的办法。然而,在危机时期,货币又重申它作为支付手段的重要性,因为这时候生产者面对着无法在市场上销售商品以换取货币的普遍情况,都争先恐后地去筹集必要的现钱来偿付自己的债务。

当同一种商品作为若干不同的国家的货币出现时,这种货币商品也就起世界货币的作用,它可以用来清算国际贸易的帐目并实行财富在国与国之间的转移。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货币资本是资本家在销售商品后所贮存的货币(这些货币还没有用来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从而没有把这部分价值重新投入生产)。并不是所有贮存的货币都是货币资本,因为货币可以被资本家或工人的家庭用来支付它们的消费,或者被国家用作周期性收支的拨款。这些储备是潜在的货币资本,因为它可以被资本家的公司所动用,即被它们借用来作为资本来投入资本循环。

在现代的资本主义经济中,货币制度和一般商品等价物之间的联系已大大减弱;在正常情况下,信用制度就能起作用,而无须借助于货币商品。这时候,货币单位的价值并不取决于货币商品的生产费用,而是根据在资本循环和积累过程中产生的对价格的压力而自由变动。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理论的基本结构(即从生产的商品形态中引申出价值的货币形态并且试图了解货币制度是如何调节商品和货币流通的)仍然有效,但是货币商品的价值是由它的生产费用所决定这一观点,必须以下列的观点来代替,即货币单位的价值的变化是根据资本主义积累中的各种矛盾因素来决定的。马克思的货币理论说明,货币在它的每一种职能中都对一种社会关系起媒介作用。当货币担负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它反映交换中社会所必要的抽象劳动的等值,从而表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在流通中的货币使私人劳动的产品有可能为社会所承认。作为支付手段来使用的货币,则对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起媒介作用。货币资本反映了资本家对劳动力的支配。因此,国家在调节货币中所起的作用,也应当看成是对上述社会关系的一种调节作用。

(DF)

认为在19世纪末出现的垄断组织是资本主义的新阶段的特征这一思想,是由列宁和金融资本的理论家们引入马克思主义的。不过,自从巴兰和斯威齐的著作(见“参考书目” ②)发表以来,垄断资本主义一词便具有不同的含意和新的突出点;在本世纪60年代中期人们其所以重新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发生兴趣,该书是起了重大的影响作用的。在那本书中,这两位作者发展了他们在先前发表的著作(见“参考书目” ⑦、①)中提出的一些观点。它的论点随后得到《每月评论》上的一个多产的写作班子的支持,并由在同一思想框架中写作出来的一些巨著(如布拉维尔曼的著作,见“参考书目” ③)加以论证。虽然巴兰和斯威齐写的关于垄断资本的著作重新引起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兴趣,特别是南美和北美,但是它却具有修正主义的性质。面对战后资本主义呈现的稳定和发展,他们断言马克思揭露的矛盾已经被其他矛盾所代替,而且资本主义已经有了新的方法去遏制这些矛盾。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的性质的主要变化是以垄断组织代替了工业资本之间的竞争;换句话来,也就是每一家公司对它所销售的产品的市场的影响力增加了,而且在这里面还发生了一种质的变化。据巴兰和斯威齐看来,这些就是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鲜明特征。尽管他们还是依据马克思的资本集中和积聚的规律来解释这种发展的原因,并且使他们的思想植根于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但是他们却采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种标准定律来论证。这种发展的效果是垄断资本公司的利润的增加。

在巴兰和斯威齐学派所使用的垄断资本的概念中,垄断公司的暴利是通过一种规律的存在而获得的,这种规律取代了马克思的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巴兰和斯威齐认为全部利润大致上相当于“社会的经济剩余”,并据此制定出“一种垄断资本主义的规律,即随着垄断制度的发展,经济剩余趋向于绝对地和相对地增长”(见“参考书目” ②,第76页)。据他们看来,把这种经济剩余的增长的倾向用来代替利润率趋于下降的的规律,是从理论上反映了“从竞争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的资本主义所发生的结构变革的最本质的”事物。而且,正是从这种倾向中产生了新制度的最突出的一些方面。不过,重要的是应当指出,他们的“经济剩余”的概念,是跟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的概念迥然不同的。

经济剩余是以市场价格而不是以价值来计算的,更重要的是,这种计算是建立在他们对社会的必要费用的性质所作的一种基准的判断之上。他们认为,对于社会来说,剩余就是总产量减去生产费用。由于后者指的是社会必要的生产费用,所以有些纯粹属于产品推销所花费的商品费用不能列入它的项下。属于这类费用有不仅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而且还包括严格说来不属于商品的基本职能所需要的每种商品的外观的费用;举个例来说,像为了增添汽车的华丽而采用的镀铬工序以及使人眼花缭乱的广告装饰,都不属于商品的基本职能所需要的费用,它们不应包括在社会必要费用之中,但却必须被看作是构成经济剩余的一个要素。这种把商品的部分价值断定为不属于使用价值的武断的定义,是跟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或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概念毫不联系的。还有,这种经济剩余的增长来源是被置于交换过程之中,置于市场支配之下,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则是建立在劳动过程之上,建立在这个过程跟价值实现过程相结合之上。

至于布拉维尔曼,则是注意到垄断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过程(见“参考书目” ③)。在一部著名的历史性和理论性的著作中,他考察了“科学管理”的出现,把它跟垄断资本主义的开始联系起来。他还追溯了劳动过程中的转变,劳动技巧的消失,以及在以后的年代中所显示出来的工人阶级的职业结构和地位的改变。然而,这部著作事实上并没有把巴兰和斯威齐所发展的有关垄断资本主义的概论(以及它的例如经济剩余这样的要素)作为中心思想来采用。因此,尽管这部著作跟巴兰和斯威齐的论著有联系并且使用了《劳动和垄断资本》这个书名,但是它对于那两位作者的垄断资本主义概念中那种以交换为主的考虑,并无进行修饰之意。

巴兰和斯威齐的观点是在受卡莱斯基和斯坦德尔(见“参考书目” ⑤、⑥)影响的传统中发展起来的,因而他们认为经济剩余的增长势必导致经济停滞,除非是能够应付无能利用经济剩余的情况(他们把这种情况设想为固有的),或者换句话说,能够应付消费不足的情况。而垄断资本主义的特点,正是发展起各种机制去吸收这些经济剩余,从而能够保持增长。这些机制包括军事费用的增长,与群众消费相联系的“浪费性的”推销活动,以及庞大的国家支出。随着这些机制达到确实能够维持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势头的程度,处于中心地带的被剥削阶级起来推翻垄断资本主义的潜力也就削弱了。因此,巴兰和斯威齐认为,垄断资本主义的崩溃的种子只能在第三世界的革命中找到。他们预期:由于垄断资本的帝国主义扩张和从第三世界榨取“经济剩余”而产生的种种矛盾,将会引起这种革命的爆发。

(LH)

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的观点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它宣称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宣称任何一种道德都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产生并且跟一定的生产方式和阶级利益相联系的,宣称不存在永恒的道德真理,宣称每一种道德形式以及像自由、正义这样的意识形式“只有当阶级对立完全消失的时候才会完全消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1页),宣称马克思主义反对一切道德的说教,以及宣称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所进行的不是道德的批判而是科学的批判。另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的论著中则又充满着道德的判断,包括公开的和含蓄的。从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些早期著作中通过对异化的探讨所表现出来的对奴役制的痛恨,直到他在《资本论》中对工厂的条件和不平等现象所进行的猛烈的抨击,都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的满腔愤慨之情和追求一个更美好的世界的热望。恩格斯和以后的大多数马克思主义思想家的情况也大抵如此。的确,至少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大都基于道德的原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者,这是一个可以商榷的问题。

上述的自相矛盾的情况在马克思的论著中比比皆是。请想一想,马克思对蒲鲁东等人关于正义的呼吁是何等蔑视,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道德的词眼又是多么反感,而同时他却愤怒地描绘了资本主义对工人所起的骇人听闻的异化作用,还有在他对共产主义的往往是一带而过的看法中,则又提到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会在“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工作和生活(《资本论》第3卷,第926-927页)。再想一想,恩格斯对道德教条的反感和他的“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的观点却跟他相信道德进步和“无产阶级未来的道德”的信念相依并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3—134页)。再不妨想一想,考茨基、卢森堡和列宁在攻击“伦理社会主义”的同时,难道不是也对资本主义的罪恶进行谴责,并且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提出自己的设想。我们还可以把托洛茨基的关于一切道德都是阶级的意识并且是“阶级欺骗的机器”的一部分这种观点,同他所接受的“无产阶级的解放道德”进行比较(见“参考书目” ⑩)。

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来看,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况却得以在各种各样的离经叛道的传统中得以避免。秉承这些传统的有如:德国和奥地利的受康德主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者和“伦理社会主义者”,主要是在法国的受存在主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者,以及东欧特别是波兰和南斯拉夫的持不同政见的马克思主义者。诸如此类的离经叛道者,都拒绝接受或蓄意抵制反道德的思想,而倾向于使马克思主义包含道德的成分(不论是通过无上命令的形式、存在主义的信仰还是人道主义的解释和原则。)

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许可以通过两种办法来着手解决。第一种办法是提出这样的见解,即马克思和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待道德的态度始终是混乱的甚至是自我欺骗的,即错误地认为自己已经摆脱或超越一种道德观。当然,马克思主义中实证主义和唯科学主义的成分是有助于认为这种见解是可能成立的。不过,第二种办法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比较切中要害的。这个办法在于划清以下这两个领域之间的界线。一个是关系到权利、义务、正义等等(即相当于德语的“Recht”一词的含义)这种道德的领域;另一个领域则是关系到人的权力的实现并从阻碍这种实现的障碍中摆脱出来,这个领域的最好的表述方式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类解放”。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前一个领域中的道德是固定在思想意识中的(这是值得争论的),因为它是由阶级社会的条件(首先是贫穷和利益冲突)所造成的,可是它对于这种社会的对抗和矛盾既作了错误的描述,而又试图去解决它们。对于这个意义上的道德,马克思主义所持的观点类似它对于宗教所持的观点:号召人们抛弃宗教幻想,也就是号召人们去消除需要这种幻想的条件。同样地,消除贫穷和阶级冲突,作为权利、义务等等意义上的道德也就会消亡。解放的道德就是要求消除需要前一种道德的条件。

这种见解,正如近来一些作者所注意到的,可能会产生以下两种观点:一是马克思似乎放弃了认为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看法,二是马克思缺乏一种发展的有关权利的理论。一般地说,人们可以认为马克思主义具有一种感人的道德观,但并没有一种发展的有关道德约束(即采取什么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理论。当然,马克思主义有实现它的目的的理论,而且自从列宁以来就进行了大量的有关策略和战略手段的讨论,但除少数例外,它始终拒绝从一种道德观出发来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SL)

这个术语指的是超出一个国家的范围进行经营的资本主义企业。它在广义上可以指在欧洲殖民主义早期阶段(从17世纪开始)进行经营活动的公司,然而这个术语只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使用起来,而且特别指的是资本主义垄断阶段的产业资本国际化这一现象。

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来看,产业资本国际化应当用资本主义本身的发展来解释。价值的扩大或积累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固有的。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阶段,这种积累主要是在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国界内,靠牺牲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来实现的。在这个被马克思称为“工场手工业阶段”的早期发展阶段中,还不存在货币资本或生产资本输出的条件。在这个时期,商业资本的实力雄厚,它操纵着资本主义地区和前资本主义地区之间的贸易。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信用制度也发展了,从而有利于货币资本的输出,这种情况已由列宁在他论帝国主义的著名小册子中作了记述。生产资本(固定的生产资料)的输出,旨在瓦解落后地区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因为生产资本或产业资本,是要建立在对以商品形式出现的劳动力进行剥削的基础之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种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瓦解,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发生。

不难想象,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资本的输出,首先是采取向采矿业和种植园进行投资的方式,因为这些行业的产品可供出口,而无须依赖于当地市场,这种市场只有随着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扩大才能发展起来(列宁)。只有当资本主义在落后的国家里发展起来以后,生产资本的广泛输出(即广泛跨越制造业部门)才成为可能。生产资本的广泛输出,便产生了跨国公司。这种公司的总部设在一个国家里,而其生产设施则遍布全球。

有关跨国公司的论著大多是介绍性的,并且往往具有折衷主义的理论倾向,特别是倾向于运用建立在依附论基础上的论断。不过,在这些论著中也有一些颇有价值的作品,它们记录了货币资本和生产资本的国际化的复杂过程,尤其重要的是对发达国家向不发达国家转移技术所作的分析。在这个问题上的一些经验性的论著,涉及到在马克思主义者之间所进行的一个主要的争论,即从世界范围来看,处于发达阶段的资本主义,其倾向究竟是发展还是阻碍了生产力?。同样地,对有关转价问题(同一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之间的国际交易)和各公司之间的市场协定问题所作的研究,便涉及这样一种争论,即在帝国主义阶段的资本主义是否仍然受资本之间的竞争矛盾的支配?

一些经验性的论著提出的最根本的理论问题,也许是资本家阶级和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着眼于资本主义竞争的大多数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说,其基本点是放在资本家阶级和在国际舞台上追求自身利益的国家之间的联系上。而据某些作者看来,认为资本的国际化导致资本的民族性这种说法,变得含义不清了,因为跨国资本的利益是如此复杂,以致不能将其纳入一个民族国家的结构内。这个问题以及其他的问题,说明要想了解资本的国际化,还有大量的理论综合工作和经验性的工作要做。

(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