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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社会问题委员会在柏林第二届民主主义者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64]

作者:共产主义运动史 · 2

共产主义运动史

(1848年10月30日)

民主主义者代表大会坚信,解决社会问题,也就是说,要建立一种最普遍的物质福利和精神福利的制度,只有通过逐步的发展,只有通过整个文明人类的同心协力才有可能。现在这种少数人从精神上、肉体上奴役多数人的社会不平等状况,既不能依靠一次或几次强有力的飞跃,也不能依靠人们想在各种制度的呆板框框里描绘人类的整个发展来加以克服。单个人的或者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学派的聪明才智和不懈努力,都不能成功地开创可以称之为一切人道的最终目标的那种社会状况,也就是说,开创这样一种状况,在这种状况下,每个人都能拥有满足自己的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以及发挥自己的全部才能的一切手段。达到这个目标,乃是几代人的使命,而且将是一种自下而上协作的结果,是一个几代人的组织的结果。社会问题不能通过命令来解决,而只能是一种独立的、通过人类之树上的一切力量的共同协作、富于生气和精力充沛的发展的结果。

同时,民主主义者代表大会同样也坚信,提出一些普遍原则,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指导性原则,今天已经是时候了,今天已经有可能了,因而也就成为必要了。通过对这些原则的极其广泛的宣传和非常透彻的讨论,才有可能在多数人中间产生这样的思想和想法,因此,才能出现为建立渴望已久的平等和博爱的制度所必需的相应步骤。同样,代表大会还满怀信心地认为,一些实际步骤,即那些指导性原则的自然结果,今天就可以而且必须被看做是首要的绝对必不可少的步骤,民主共和国成立以后,如果出现解决社会问题的苗头,就必须立即采取这些步骤。代表大会并不隐瞒,那些指导性原则并不是以迄今为止的历史权利和私人权利为基础的,而那些措施在深受其害的人们眼里似乎是专横的极不公平的措施。但是,代表大会觉得自己更坚强了,它深信,同从各种各样的征服和压迫中产生的社会的和所谓合法的现状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恰恰就是解决社会问题、建立真正的人类状况的首要的、必不可少的步骤。代表大会要发挥自己最大的智慧和才能为各民族绝大多数人谋福利,并且认为现在还不能讨论占有地球上全部地产达几百年之久的一小撮人的利益,应当讨论的问题是,如何使绝大多数迄今一直是被剥削者和被压迫者的人的权利和人的尊严不受侵犯。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

在这些观点的指导下,民主主义者代表大会提出以下原则,这些原则在将来改造社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发挥决定性和指导性作用。

1.土地是人类的共同财产;它现在的开垦和耕种状况不是个别人努力的结果,而是全人类旷日持久的共同努力的成果。因此,任何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耕种土地的人有权占有同他本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一样多的土地产品,多余部分归全体人民所有。因为任何一种人的劳动都不是个人的劳动,更确切地说,每一种劳动都是社会劳动。也就是说,每个个人的劳动能提供较多的产品,因为它是得到全体人民的劳动的支持。

2.总的说来,所有制并不是私法的关系,而是一种社会的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国家法的关系。一切所有制关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都服从于一种由社会内部的每次阶级斗争所制约的社会变更。现代资产阶级私有制是以阶级对立、少数人剥削多数人为基础的产品生产和产品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善的表现。所以,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一旦有利于前者——这个时刻一到,我们才能进入一种新型的社会状况——现在的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就会自行消亡。然后我们便将从私有制进入公有制。但是,在这个时刻到来之前,通过一些准备措施削弱和限制以剥削群众为基础的资产阶级所有制仍然是革命政党的任务和义务。

3.人人完全平等,人人有权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物质才能和精神才能。只有这样一种状况,即既没有物质特权也没有精神特权的状况,才是一种真正的人类状况。

4.人人承担同样的义务,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促进社会资本的增长。谁不愿意劳动,谁就无权满足自己的需要:只有生产者才可能是消费者;个别人游手好闲,就是对所有人的不公平。

这些原则同下列实际措施和法律是相适应的,民主共和国诞生以后,如果要实行帮助大多数受苦受难的人的事业,就必须立即颁布上述措施和法律。

(1)变贵族地产和其他封建地产(如长子继承权)、一切矿山、矿井等等为国家财产;至于私人的矿山等等,应向私人支付其资本价值的4%,作为20年的租金;这些地产一般都应用现代科学的辅助工具进行耕种,使全体人民得益;

(2)在租赁业发达的地区,应把地租或租金作为赋税上缴国家。原来的土地所有者既非农民又非租佃者,根本不从事生产,所以他们的消费纯属滥用;

(3)建立国家银行,代替所有私人银行,国家银行的纸币是法定流通的纸币。这条措施可以为全民利益来调整信用业,从而埋葬大金融家的统治。由于国家银行逐步用纸币代替金币和银币,所以,纸币就使得资产阶级必不可少的交往工具即一般的交换手段更加便宜,并且它还允许让金币和银币对外发生作用。最后,为了使保守资产者的利益与革命结合起来,采取这条措施是必要的;

(4)所有交通工具,如铁路、运河、轮船、公路、邮电等等均由国家掌握,使之变为国有财产;

(5)限制继承权;

(6)实行高额累进税并废除消费税;

(7)全体政府官员的薪水应一律平等。除了家眷的那些官员也就是说——具有较多需求的官员——可以得到比其他人更高的收入,但这一切在共和国成立之后的最初25年还应该进行修改;

(8)政教完全分离。各教派的神职人员仅在他们自愿所在的教区领取薪金;

(9)免费提供司法帮助;

(10)实施普及的免费国民教育;

(11)对所有的人都一律实行劳动义务制。取消现有的常备军;由于实行全民武装,设常备军已没有必要。但是,只要中欧的政治局势使德国仍然需要常备军,那么,就必须注意这样一点:军队同时是劳动大军,因此军队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消费,而且还能生产出比它的费用还要多的东西。这一点也是组织劳动的一种手段;

(12)建立国家工厂。国家保障所有工人的生存,并负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这样做符合整个德国的利益;尤其为了德国无产阶级、小资产者和农民阶级的利益,必须全力以赴地为实现上述措施而工作。因为只有实现这些措施,在德国迄今受少数人剥削(而且还有人还想继续压迫)的千百万人,才能取得他们作为财富的创造者应得的那种权利和权力。

委员会提议,代表大会把这个声明当做自己的声明,分送民主总会的各个协会进行讨论和评定。

社会问题委员会

《柏林第二届民主主义者代表大会的讨论》

(约·舍内曼和亨利希·贝纳里编《人民报》附刊)

(未注明出版日期,柏林版)第28—29页

[306.htm](306 卡尔·马克思(科隆)给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日内瓦)的信.md)[index.htm](第2卷 共产主义者同盟文献(2).md)[308.htm](308 海尔曼·艾韦贝克(柏林)给莫泽斯·赫斯(巴黎)的信[165].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