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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俄国土地变革的经济基础和实质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16

列宁文集(补遗)
第一章 俄国土地变革的经济基础和实质 1.欧俄土地占有情况 (单位百万俄亩)(一)私有土地101.7(二)份地[130]138.8(三)官地、教会和其他机关土地154.7395.2 [注:见《土地问题》文集,多尔戈鲁科夫和彼特龙凯维奇印行,1907年莫斯科版第2卷第305页。]。不过因为我们现在所讲的是全部土地,并没有把森林除开,在确定用于农业的土地资产时,最好谨慎一点。除去10790万俄亩,还剩下28730万俄亩。凑成整数,我们就算作28000万俄亩,把一部分城市土地(共200万俄亩)和维亚特卡、彼尔姆两省的一部分官地(该两省的官地共为1630万俄亩)抛开不算。 (单位百万俄亩)(一)私有土地101.7(二)份地138.8(三)官地和机关土地39.5280.0 按地产大小划分的土地未按地产大小划分的土地(单位百万俄亩)(一)私有土地89.5①12.2(二)份地136.91.9(三)官地和机关土地5.134.4231.548.5280.0[注①:8590万俄亩私有土地再加上360万俄亩属于工厂的和工商业的村团和协作社的大地产。] 农户类别户数共有土地 平均每户有地 5俄亩以下(含5俄亩)285765090303333.15俄亩以上—8俄亩(含8俄亩)3317601217065506.58俄亩以下的共计(含8俄亩)6175251307368834.98俄亩以上—15俄亩(含15俄亩)39324854218292310.715俄亩以上—30俄亩(含30俄亩)15519043127192220.1超过30俄亩6177153269551052.91227735513688723811.1 贫苦农户无马的2765970户有1匹马的2885192户中等农户有2匹马的2240574户有3匹马的1070250户富裕农户有4匹马或4匹以上的1154674户10116660户 欧俄私有地产分配情况农户类别户数共有土地 平均每户有地 10俄亩和10俄亩以下40986416252263.910俄亩以上—50俄亩(含50俄亩)209119489103123.450俄亩以上—500俄亩(含500俄亩)10606517326495163.3500俄亩以上—2000俄亩(含2000俄亩)21748205907089472000俄亩以上—10000俄亩(含10000俄亩)5386206021093825超过10000俄亩69920798504297542783361991321222775288185834073114 2.斗争是为了什么? 户数土地俄亩数平均每户土地俄亩数 (一)受农奴制剥削的破产的农民10.575.07.0(二)中等农民1.015.015.0(三)农民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地产1.570.046.7(四)农奴制大地产0.0370.02333.013.03230.017.6未按类别划分的土地—50—13.03280.021.4 [注①:如上所述,表的数字已经凑成整数。确切的数字如下。份地:(一)类1010万户,共有7290万俄亩土地;(二)类874000户,共有1500万俄亩土地。私有地产:10俄亩以下的为41万户,共有160万俄亩土地;10—20俄亩的为106000户,共有160万俄亩土地。(一)(二)两类共1150万户,共有土地9120万俄亩。(三)类的确切数字是150万户,共有6950万俄亩土地。(四)类的确切数字是27833户,共有6199万俄亩土地。上面已经说过,最后这类还要加上510万俄亩的皇族土地和360万俄亩属于大工厂大工商业的协作社的土地。上面所列未按类别划分的土地的确切数字是4850万俄亩。读者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的凑成整数的办法和大略的算法只会有极小的出入,丝毫也不会动摇结论。] 户数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 户数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 (一)破产的小农10.5757.0———(二)中等农民1.01515.011.520718.0(三)富裕农民和资产阶级1.57046.71.537347.7(四)农奴主-地主0.03702333.0———13.0323017.613.0328021.4未按类别划分的土地—50————13.0328021.4——— [注:我在括号中指出的这两点,是小资产阶级民粹主义思想家没有意识到或加以否认的。关于这点下面再谈。]。土地变革在最好的情况下,除了我所描述的结果,不可能有其他结果。 [注:我在文中把转让的限额定为500俄亩,纯粹是一种假设。如果我们把这个限额改为100俄亩(这也纯粹是一种假设),那么土地变革的情况如下: 户数 土地俄亩数 户数 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 (一)10.575(一)———(二)1.015(二)11.521718.8(三)1.450(三)1.536341.1(四)0.1390(四)———13.0323013.0328021.4+50 。 3.立宪民主党的著作家们掩盖斗争的实质 4.土地变革的经济实质及其思想外衣 类别户数土地俄亩数平均每户 户数土地俄亩数平均每户 户数土地俄亩数平均每户 20—50俄亩10625043089814729.1103237330100432.011657413419915129.350俄亩以上—100俄亩1918981225917163.944877322985871.92367751548902965.4100俄亩以上—500俄亩406585762276141.76118814096637230.410184619858913194.9 [注:这里讲的不是把土地分给农民作为私有财产,而是分给农民经营使用。这种分配是可能的,而且在小农业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可避免的——无论在土地地方公有化还是土地国有化时都是如此。]平均占地2300俄亩的农奴制大地产的愿望。在当前这个历史时刻,这种思想确实反映了农民的这种愿望,并且推动人们去进行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同时又错误地用一些含混暧昧的、冒牌社会主义的空泛词句把这一点掩盖起来。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在批判资产阶级口号的社会主义字句的虚伪性时,要是看不到这些最坚决的资产阶级口号在反对农奴制斗争中的历史上的进步意义,那他就是一个蹩脚的马克思主义者。被民粹派看作“社会化”的变革,其实际内容是最彻底地为资本主义扫清道路,最坚决地铲除农奴制度。我上面所列的那张表格正是表明了在消灭农奴制方面的最高限度和由此所能达到的“平均制”的最高限度。民粹派以为“平均制”能消除资产阶级性,其实它恰恰反映了最激进的资产阶级的要求。除此以外,“平均制”的其他一切东西都不过是小资产者思想上的幻影、空想而已。 5.资产阶级的农业演进的两种方式 [注:关于这一点,我在《科学评论》杂志[136](1900年第5期和第6期)上写过:“……农民在解放时得到的土地愈多,为此而付出的钱愈少,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就愈迅速、愈广泛、愈自由,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就愈高,国内市场就愈大,生产中采用机器就愈迅速,总之,俄国的经济发展就会同美国的经济发展愈相似。我只指出两个我认为可以证明上述意见是正确的情况:(1)由于地少税重,在我国很大一部分地区,地主经济中的工役制度有所发展,这是农奴制的直接残余,而根本不是资本主义;(2)在我国边疆地区,农奴制根本不存在或者最薄弱,农民受地少、服工役和税重的痛苦最少,那里的农业资本主义也最发达。”(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卷第577—578页。——编者注)]。只有同马克思主义作斗争的民粹派所极力描绘的那种面目全非的马克思主义者,才会认为农民在1861年被剥夺土地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保证。恰恰相反,这一事实可能成为而且确实成了盘剥性的即半农奴制租佃制的保证,成了大大阻碍俄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发展和生产力增长的工役经济即徭役经济的保证。农民同地主的利害冲突,不是什么“人民生产”或“劳动原则”同资产阶级的斗争(象我国民粹派过去和现在所想象的那样),而是一场争取美国式的资产阶级的发展道路、反对普鲁士式的同样是资产阶级的发展道路的斗争。 [注:关于俄国边疆地区作为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待垦土地的作用,我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中已经详细谈过了(1899年圣彼得堡版第185、444页及其他许多页)。1908年圣彼得堡出了第2版。(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卷第221—222、495、522—526页。——编者注)]要快得多。 [注:关于俄国资产阶级的农业演进的两条道路问题,俄国社会民主党中不少人往往非常糊涂,彼?马斯洛夫就是一个例子。他在《教育》杂志(1907年第3期)上指出了下面两条道路:(1)“正在发展的资本主义”;(2)“反对经济发展的无谓斗争”。他说:“第一条道路把工人阶级以及整个社会引向社会主义;第二条道路则把工人阶级推到〈!〉资产阶级手中〈!〉,推到大私有者和小私有者之间的斗争中去,在这一斗争中工人阶级除了失败得不到任何东西。”(第92页)第一,“第二条道路”是一句空话,是一种幻想,而不是什么道路;这是一种虚妄的思想,而不是发展的实际可能性。第二,马斯洛夫没有看到,斯托雷平和资产阶级也引导农民走资本主义道路。可见,现实斗争并不是为了资本主义的问题,而是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方式问题。第三,认为俄国可能有某种不“把”工人阶级“推到”资产阶级统治下去的道路……这纯粹是胡说八道。第四,认为在某种“道路”上可以没有小私有者和大私有者之间的斗争,那也是胡说八道。第五,马斯洛夫用欧洲的一般的范畴(小私有者和大私有者)抹杀了在目前革命中具有极重大意义的俄国历史特点——资产阶级小私有者同封建大私有者的斗争。]。再说一遍,斗争的关键是农奴制大地产。农奴制大地产要循着资本主义道路演进,这是丝毫不容争辩的,但是演进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农场主-农民用革命手段铲除和消灭这种农奴制大地产;一种是逐渐转变为容克式农场(并且相应地把受奴役的庄稼汉变成受奴役的雇农)。 6.革命中土地纲领的两条路线 [注:见1906年5月24日第一届杜马第十四次会议的记录,当时立宪民主党人科科什金和科特利亚列夫斯基同(当时的)十月党人葛伊甸一起,用最卑鄙的诡辩反对成立地方土地委员会的主张。在第二届杜马中,立宪民主党人萨韦利耶夫转弯抹角地反对成立地方委员会(1907年3月26日第十六次会议),而立宪民主党人塔塔里诺夫则是明目张胆地加以反对(1907年4月9日第二十四次会议,记录第1783页)。1906年5月25日《言语报》第82号转载了米留可夫的一篇出色的社论(原载《斗争的一年》第117期,第457—459页)。下面就是这位乔装打扮的十月党人所写的最重要的一段话:“我们认为,用普遍选举的办法成立这种委员会,那就不是要它们用和平手段解决当地的土地问题,而是完全为了其他某种目的。改革的总方针应该由国家来掌握……各地方委员会应该尽可能平均地〈原文如此!〉代表有利害冲突的各方的利益,使之彼此达到调和,而不致破坏国家在这种改革中的作用,不致把这种改革变为单方面的暴力行动……”(第459页)在立宪民主党出版的《土地问题》第2卷中,库特列尔先生提出了自己的法律草案,这个草案保证地主(加上官吏)在全国的和各省各县的土地委员会中都能取得对农民的优势地位(第640—641页),而亚?丘普罗夫先生(“自由派”!)在原则上拥护这一欺骗农民的卑鄙的地主计划(第33页)。]本书其他地方还要谈到,这里就不多讲了。这里我们只是要确定立宪民主党土地纲领的路线是什么路线。在这方面必须指出,地方土地委员会的成分问题具有最重要的意义。只有政治上幼稚的人,才会受立宪民主党“强制转让”这一口号的迷惑。问题在于谁强制谁:是地主强制农民(出很高的价钱买沙地),还是农民强制地主。立宪民主党人说什么“平均地代表有利害冲突的各方的利益”,不宜使用“单方面的暴力”,这最清楚不过地表明了问题的实质,就是说,立宪民主党的所谓强制转让是地主强制农民! [注:参看《〈农民代表消息报〉和〈劳动俄罗斯报〉论文集》(1906年圣彼得堡版)(第一届杜马中的劳动派代表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汇编),如《是补偿而不是赎买》(第44—49页)及其他许多文章。];其次,你们在第二届杜马记录中可以看到许多极其典型的农民的发言,他们反对赎买,提出全部土地归全体人民的口号[注:参看右派农民彼得罗琴科在第二届杜马中的发言(1907年4月5日第二十二次会议)。他说,库特列尔提出的条件是很好的……“当然,他是个有钱人,他要的价太高;我们这些贫苦农民付不起这么多钱”(第1616页)。右派农民比玩弄自由主义的资产阶级政客还要左一些。再请参看无党派农民谢苗诺夫的一篇充满农民自发革命斗争气息的发言]。在地方土地委员会的问题上,在谁强制谁这一极重要的问题上,农民代表是通过普遍选举产生地方土地委员会的倡议者和拥护者。 7.俄国的土地面积。垦殖问题 [注:还有反动的代表们。在第二届杜马中,十月党人捷捷列文科夫引用了舍尔比纳的调查数字(草原边疆区有6500万俄亩土地,阿尔泰有3900万俄亩土地),以此证明在欧俄不必实行强制转让。这是同农奴主-地主联合、按斯托雷平精神共同“进步”的资产者典型(见第二届杜马速记记录,1907年5月16日第三十九次会议,第658—661页)。]经常所作的这种计算,都没有什么科学价值。亚?阿?考夫曼先生在这一点上是完全正确的,他嘲笑了那种根据平方俄里的材料为移民寻找闲置土地的做法。他还十分正确地指出,目前俄国边疆地区适宜于移民的土地很少,那种认为移民可以解决俄国农民少地问题的意见是完全错误的[注:见《土地问题》,多尔戈鲁科夫和彼特龙凯维奇印行,第1卷,考夫曼先生的文章《移民及其在土地纲领中的作用》。并见该作者的另一著作:《移民与垦殖》(1905年圣彼得堡版)。]。 [注:参看《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第3章,关于徭役经济向资本主义经济的过渡以及工役制度的盛行。(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卷第160—220页。——编者注)]   他写道:“塔夫利达草原,‘就其气候和水源不足的情形来说,将永远是最贫瘠最不宜耕作的土地。’贝尔院士和格尔梅尔先院士这两位权威的自然观察家在1845年曾经这样说过。当时塔夫利达省的人口比现在少一半,生产谷物180万俄石……60年过去了,人口只增加了1倍,而1903年谷物的产量是1760万俄石,差不多增加了9倍。”(第24页)   不仅塔夫利达省的情形如此,欧俄南部和东部边疆地区的许多省份也都是如此。南方草原区和伏尔加左岸各省的谷物产量,在60年代和70年代比中部黑土地带省份低,到80年代却超过了这些省份(见《资本主义的发展》第186页)[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卷第225—227页。——编者注]。1863年至1897年,整个欧俄人口增加了53%,其中乡村人口增加了48%,城市人口增加了97%。同一时期,新罗西亚、下伏尔加和东部各省的人口却增加了92%,其中乡村人口增加87%,城市人口增加134%(同上,第446页)[注:同上,第519页。——编者注]。   梅尔特瓦戈先生接着写道:“我们毫不怀疑,目前官方对我国土地储备的经济意义的估计,也同1845年贝尔和格尔梅尔先对塔夫利达省的估计一样错误。”(同上)   这话说得很对。但是梅尔特瓦戈先生没有看到贝尔的错误和一切官方估计的错误的根源。这些错误的根源在于他们只注意当时的技术和经营水平,而没有估计到这一水平的提高。贝尔和格尔梅尔先没有预见到在农奴制崩溃以后可能发生的技术上的变化。现在丝毫不容怀疑,在欧俄农奴制大地产崩溃之后,生产力必将蓬勃发展,技术和经营水平必将大大提高。 8.第一章经济结论的小结
(单位百万俄亩)
(一)私有土地 101.7
(二)份地[130] 138.8
(三)官地、教会和其他机关土地 154.7
395.2
(单位百万俄亩)
(一)私有土地 101.7
(二)份地 138.8
(三)官地和机关土地 39.5
280.0
按地产大小划分的土地 未按地产大小划分的土地
(单位百万俄亩)
(一)私有土地 89.5① 12.2
(二)份地 136.9 1.9
(三)官地和机关土地 5.1 34.4
231.5 48.5
280.0
农户类别 户数 共有土地 平均每户有地
5俄亩以下(含5俄亩) 2857650 9030333 3.1
5俄亩以上—8俄亩(含8俄亩) 3317601 21706550 6.5
8俄亩以下的共计(含8俄亩) 6175251 30736883 4.9
8俄亩以上—15俄亩(含15俄亩) 3932485 42182923 10.7
15俄亩以上—30俄亩(含30俄亩) 1551904 31271922 20.1
超过30俄亩 617715 32695510 52.9
12277355 136887238 11.1
贫苦农户 无马的 2765970户
有1匹马的 2885192户
中等农户 有2匹马的 2240574户
有3匹马的 1070250户
富裕农户 有4匹马或4匹以上的 1154674户
10116660户
欧俄私有地产分配情况
农户类别 户数 共有土地 平均每户有地
10俄亩和10俄亩以下 409864 1625226 3.9
10俄亩以上—50俄亩(含50俄亩) 209119 4891031 23.4
50俄亩以上—500俄亩(含500俄亩) 106065 17326495 163.3
500俄亩以上—2000俄亩(含2000俄亩) 21748 20590708 947
2000俄亩以上—10000俄亩(含10000俄亩) 5386 20602109 3825
超过10000俄亩 699 20798504 29754
27833 61991321 2227
752881 85834073 114
户数 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土地俄亩数
(一)受农奴制剥削的破产的农民 10.5 75.0 7.0
(二)中等农民 1.0 15.0 15.0
(三)农民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地产 1.5 70.0 46.7
(四)农奴制大地产 0.03 70.0 2333.0
13.03 230.0 17.6
未按类别划分的土地 50
13.03 280.0 21.4
户数 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 户数 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
(一)破产的小农 10.5 75 7.0
(二)中等农民 1.0 15 15.0 11.5 207 18.0
(三)富裕农民和资产阶级 1.5 70 46.7 1.53 73 47.7
(四)农奴主-地主 0.03 70 2333.0
13.03 230 17.6 13.03 280 21.4
未按类别划分的土地 50
13.03 280 21.4
户数 土地俄亩数 户数 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
(一) 10.5 75 (一)
(二) 1.0 15 (二) 11.5 217 18.8
(三) 1.4 50 (三) 1.53 63 41.1
(四) 0.13 90 (四)
13.03 230 13.03 280 21.4
+50
类别 户数 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 户数 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 户数 土地俄亩数 平均每户
20—50俄亩 1062504 30898147 29.1 103237 3301004 32.0 1165741 34199151 29.3
50俄亩以上—100俄亩 191898 12259171 63.9 44877 3229858 71.9 236775 15489029 65.4
100俄亩以上—500俄亩 40658 5762276 141.7 61188 14096637 230.4 101846 19858913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