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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杜马关于土地问题的讨论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17

列宁文集(补遗)
第三杜马关于土地问题的讨论(1908年12月1日〔14日〕)   “我深信,这个法案〈立宪民主党的土地法案〉对土地占有者也非常有利〈不仅对农民〉,先生们,我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熟悉农业,我自己一生就是从事农业,并且占有土地。从建立文明的农业的角度来看,人民自由党的法案无疑要比现行制度更有益处。不应当光是抽出强制转让这一事实,对这一事实感到气愤,说这是暴力,而应当研究和考虑一下,我们的法案建议实行的办法是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的,这种强制转让的办法是怎样实现的〈真是金玉良言!别列佐夫斯基先生,您没有成为布尔什维克吗?〉。就拿第一届杜马的42位代表的法案来说吧。这个法案只是〈一点不错!〉认为,必须首先转让占有者自己没有经营的土地。其次,人民自由党主张在各地成立委员会,这种委员会应该在一定期间弄清楚哪些土地应当转让,哪些不该转让,农民要有多少土地才能满足。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是一半农民,一半非农民。〈请你讲下去,别列佐夫斯基先生!不要害羞!要知道,事实是掩盖不住的:由于委员会的“中立”主席一定要由地主的政府任命,地主在委员会中永远可以稳占多数。参看立宪民主党的《土地问题》文集第2卷库特列尔的法案。〉这样,各地进行了这项一般的具体工作以后,当然会弄清楚可以转让多少土地,农民需要多少土地,最后农民自己也会相信,他们的正当要求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然后,这一切再提交给国家杜马和国务会议〈一点不错!〉,经它们修改以后〈就是说,“改革”经过地主和官吏的新的多数再次削减以后!〉,才由陛下批准〈请回忆一下1861年份地额经过同样的最高机关几次三番缩小后的情形〉。进行了这种有计划的工作以后,居民的真正需要就一定会得到真正满足,同时,文明田庄就会安定下来,保存下来,而这种田庄,人民自由党除非迫不得已是决不愿意破坏的。”(第143页)   布尔什维克在1906年夏关于立宪民主党的土地法案所说的 [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6卷第408—410页。——编者注]。这个法案表面上很温和,事实上比立宪民主党人的法案要   载于1908年12月1日(14日)《无产者报》第40号
载于1908年12月1日(14日)《无产者报》第40号